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简洁、明了。校长负总责,具体责任落实到医务室、班主任、后勤、安保、教研室等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留下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应急预案应在显要位置公示,并组织学生进行应急演练。
(一)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的应急处置措施
在学校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最多。学校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及时隔离患病的学生,并送至医院进行治疗;
(2)发生呼吸道传染病时,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室内场所应经常开窗,做到有效通风、透气,确保室内的空气流通;
(3)发生呼吸道传染病时,暂停组织大型室内场所的集体活动;
(4)发生肠道传染病时,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5)协助卫生部门对患病人群所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病人接触过的人员,包括同学、老师进行随访,并配合当地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6)加强每日晨(午)检工作,对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进行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对患有传染病的师生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进行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7)每日对患病师生进行追踪和记录,了解疾病转归情况;(www.xing528.com)
(8)密切关注传染病流行情况,必要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后,可报请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并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采取临时停课等特殊措施;
(9)与患病学生(特别是中小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10)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11)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12)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13)学校在采取上述应急措施的同时,向当地卫生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014年5月7日,某市某县东溪镇天桥小学(学生257人),从4月30日至5月7日,陆续有26名学生出现腮腺肿大、低热、头痛、厌食等症状和体征。经县疾控中心认定,确定发生了流行性腮腺炎疫情,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疫情发生后,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校长、班主任马上通过电话与家长取得联系,要求家长到校接走孩子到医院就诊,同时由学校后勤主任(疫情报告人)收集疫情情况,并将疫情情况报告县疾控中心和县教委,请求镇卫生院、县教委给予疫情防控指导。
自流行性腮腺炎疫情暴发以来,学校召开了行政会、班子成员扩大会、班主任工作会、全学区教工大会、疫情防控现场会等会议汇总情况、研究对策、布置工作。利用学生午睡时间熏蒸教室,利用上课时间熏蒸寝室;保持教室与寝室的通风良好;派出专人清理校园卫生死角,定期做好消杀灭工作;进一步加大晨(午)检工作力度,班主任利用朝会课和午睡前的时间对本班学生通过询问和观察学生症状体征的方式进行筛查,对所有学生进行体温测量,同时作好记录,一旦发现学生身体异样便立即与家长取得联系,并立即送往医疗机构就诊;学校领导每天按时巡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班主任还对因病缺勤的学生进行病因追查与治疗追踪,对追踪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利用班会、朝会、少年先锋队活动课、健康教育课、国旗下讲话和红领巾广播、黑板报等渠道对全校师生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讲解,不断丰富全校师生相关知识,增强其疫情防控意识,提高防控的自觉性;严格核实治愈返校学生的诊断证明,只有出示由县疾控中心指定的镇卫生院及其以上的医疗机构开具的治愈诊断证明,学校才同意返校上课;严格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保证在每天下午四点前向县疾控中心、县教委、镇政府、镇卫生院及时报告学校疫情防控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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