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工作是中央政府行为,是各地政府行为,是学校行为、班级行为以及学生个体行为。关于学校卫生管理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已有明确规定,下面从各层级看各级管理工作。
(一)国家教育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的法律、法规、各项方针政策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我国主要由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主管学校卫生工作。教育部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确定我国学校卫生健康教育的政策方针与大方向。在全国进行调研,支持并督促检查全国学校卫生工作。卫生部也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监督指导全国学校卫生工作。
(二)各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
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设有体卫艺处和中小学卫生保健所。负责支持管理学校卫生工作在本地区的开展;负责地方相关政策的制定,在当地大、中、小学建立卫生保健室或医院,配备专职医生、护士和相应的设施、设备,开设健康课及相关课程;负责检查督促各学校的卫生、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各级地方政府设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这一议事、协调机构,领导统筹协调公共环境卫生、防病治病、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工作。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对当地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服务及督导,具体由各地卫生监督部门实施卫生监督。(www.xing528.com)
(三)学校卫生工作团队
学校分管学校卫生工作的校长领衔组建以校医为主要负责人,以学校心理咨询教师、卫生健康课教师、生物课教师为重要成员,联合学校德育处、少先队、共青团、学生会、教导处、总务处以及相关学科的教师,选出各年级分管学校卫生健康的负责老师,各班班主任、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组建学校卫生工作团队。
(四)学校卫生工作者
我国高等师范院校开设的学校卫生学课程是教育专业师范生的专业必修课。同时对在职教师进行学校卫生学的培训,并在教育实习、见习中纳入学校健康卫生内容。部分医学院校建立卫生系,成立学校卫生或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室,教育和医疗两个体系从教学、科研方面培养了学校卫生工作后备人才,并对当地学校卫生工作提供支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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