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80年3月16日,国务院在“国发[1980]67号”文中,批准建立南滚河自然保护区,确立保护区的主要保护任务是保护亚洲象及其栖息地,这是云南省第一个由国务院批准建立的自然保护区。建立初期保护区范围仅包含沧源佤族自治县的班洪乡和班老乡的部分区域,面积为66.71 km2。1987年边界调整后面积为70.82 km2;1995年由林业部确认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03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保护区扩建,扩建后的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508.87 km2。
1980年3月16日,国务院在“国发[1980]67号”文中,批准建立南滚河自然保护区,确立保护区的主要保护任务是保护亚洲象及其栖息地,这是云南省第一个由国务院批准建立的自然保护区(杨宇明和杜凡,2004)。建立初期保护区范围仅包含沧源佤族自治县的班洪乡和班老乡的部分区域,面积为66.71 km2。1987年边界调整后面积为70.82 km2;1995年由林业部(现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确认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杨宇明和杜凡,2004)。2003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保护区扩建,扩建后的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508.87 km2。范围为北纬23°09′~23°40′、东经98°57′~99°26′之间,东自沧源县登革洛河岔口到耿马县石楼梯,西起沧源县小母空山顶经班洪村到耿马县三家村,南起沧源县勐角林场,北到耿马县三叉河。其中,新增加面积438.05 km2,包括南郎片区8.66 km2,芒库河片区73.13 km2,原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大青山——窝坎大山子片区356.26 km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3)。其中沧源片区面积为276.50 km2,耿马片区面积为232.38km2 (唐芳林等,2015)。(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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