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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农学和生物学中的理与格物

时间:2023-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理”与“格物”的思想在农学与生物学中同样体现出来。宋元时期的生物学更与“格物”观念或思想有着密切的关系。之后,动植物谱录大量出现,并且,受程朱理学的影响,“格物”概念也广泛被使用。而“格物”的目的尤在于“穷理”或“推理”。同时,生物学中的“格物”与“穷理”实践也涉及科学态度。而从以上考察中我们又可以看到,园艺或生物知识中的“格物”活动与哲学思想有着某种特殊的“亲近感”。

古代农学和生物学中的理与格物

“理”与“格物”的思想在农学与生物学中同样体现出来。

陈旉十分重视和强调规律对于农业生产的意义,因此“理”这一概念得到高度重视。在陈旉看来:“天地之间,物物皆顺其理。”(《农书·天时之宜》)农业生产自然不能例外。这在很大程度上显然也受到宋代理学思想的影响。具体来说,陈旉所讲的“理”既包括气候规律,也包括土壤性质,例如:“顺天地时利之宜,识阴阳消长之理。”(《农书·天时之宜》)“视其土之性类,以所宜粪而粪之,斯得其理矣。”(《农书·粪田之宜》)“除草之法,亦自有理。”(《农书·薅耘之宜》)不仅陈旉,如前面考察所见,王祯对于“地宜”的重视同样包含了对“理”也即规律的认识。王祯又说:“若能自内而求外,由近而及远,则土产之物,皆可推而知之矣。”(《农书·农桑通诀·地利篇第二》)这里所讲的“推”明显也是建立在对规律即“理”的把握之上的。

宋元时期的生物学更与“格物”观念或思想有着密切的关系。应该看到,宋元时期动植物谱录的出现固然与这一时期的园艺技术发展和园林生活需要有关,但“格物”观念的影响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这样的观念早在北宋早期就已经体现出来,欧阳修撰《洛阳牡丹记》、蔡襄撰《荔枝谱》应都与对自然的兴趣有关。之后,动植物谱录大量出现,并且,受程朱理学的影响,“格物”概念也广泛被使用。如前面说过,韩境在为陈景沂所撰《全芳备祖》作的序中就写道:“《大学》所谓格物者格此物也。今君晚而穷理,其昭明贯通,倏然是非得丧之表,毋亦自其少时区别草木,有得于格物之功欤。”而“格物”的目的尤在于“穷理”或“推理”。如王应麟在为罗愿《尔雅翼》一书所作的后序中写道:

右《尔雅翼》三十有二卷,歙罗公愿端良撰。惟大学始教,格物致知。万物备于我,广大精微。一草木皆有理,可以类推。

并且王应麟还称道《尔雅翼》一书是“卓尔先觉,即物精思,体用相涵,本末靡遗。约不肤陋,博不支离,蓄德致用,一原同归”。这虽说是序,但我们从中亦可窥见王应麟本人的观点。并且我们应注意,所有这些看法或认识又会作为涓涓细流,反过来潜移默化地影响思想层面,影响哲学观念。

另外,这一时期学者的“格物”活动不仅直接观察研究动植物的生长习性,也开始研究经典中的“鸟兽草木”知识。这其中,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北宋邢昺的《尔雅疏》,南宋郑樵的《昆虫草木略》。我们知道,东晋郭璞著有《尔雅注》,之后唐陆德明有《尔雅音义》,邢昺的《尔雅疏》是在郭璞《尔雅注》的基础上加以补正,但由于更多地注意到其中的知识内容,因此对后世的研究有开风气的意义。特别是郑樵的《昆虫草木略》,直接关注经典中的“鸟兽草木之名”,对后世生物学研究的意义重大。其实,北宋理学家已经从格物、穷理的要求出发,重新重视孔子“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的思想,如二程就说:“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所以明理也。”(《程氏遗书》卷二五)并发挥出“一草一木皆有理,须是察”(《程氏遗书》卷一八)的论述。郑樵的工作也必定受到了理学这一观念的影响。但由于郑樵的工作十分具体,因此对后世的知识研究影响极大。郑樵在《昆虫草木略》的《序》中专门引孔子的看法:“《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鸟兽草木之名。”并说:

臣之释《诗》,深究鸟兽草木之名,欲以明仲尼教小子之意。

在郑樵看来,要研究《诗》,就必须懂得鸟兽草木之学。类似的表述又如:“何物为‘六经’?集言语、称谓、宫室、器服、礼乐、天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而为经,以义理行乎其间而为纬,一经一纬,错综而成文,故曰‘六经’之文。”(《尔雅注序》)“欲传《诗》,以《诗》之难可以意度明者,在于鸟兽草木之名也。”(《夹漈遗稿》卷二《寄方礼部书》)乐爱国由此概括郑樵从经学转向科学研究的两点理由:知“六经”之文;继孔子“鸟兽草木之学”。(38) 可以这样说,邢昺与郑樵其实是为后人树立了一种研究的典范,或开启了一种研究的样式。这是一面旗帜,至明清时期,这样的研究蔚为风气。(www.xing528.com)

同时,生物学中的“格物”与“穷理”实践也涉及科学态度。如刘蒙在《菊谱》的《说疑》中说道:

或谓菊与苦薏有两种,而陶隐居、日华子所记皆无千叶花,疑今谱中或有非菊者也。然余尝读隐居之说,以谓茎紫色青作蒿艾气为苦薏。今余所记菊中虽有茎青者,然而为气香味甘,枝叶纤少,或有味苦者,而紫色细茎,亦无蒿艾之气。又今人间相传为菊,其已久矣,故未能轻取旧说而弃之也。

这是对历史记载持怀疑的科学态度。又《菊谱》的《叙遗》中说道:

余闻有麝香菊者,黄花千叶,以香得名。有锦菊者,粉红碎花,以色得名。有孩儿菊者,粉红青萼,以形得名。有金丝菊者,紫花黄心,以蕊得名。尝访于好事,求于园圃,既未之见,而说者谓孩儿菊与桃花一种,又云种花者剪掐为之。至锦菊、金丝,则或有言其与别名非菊者。若麝香菊,则又出阳翟,洛人实未之见。夫既已记之,而定其品之高下,又因传闻附会而乱其先后之次,是非余谱菊之意。故特论其名色,列于记花之后,以俟博物君子证其谬焉。

这是对世间传闻持保留的科学态度,于此不难看到刘蒙在“格物”上的严谨态度。其实,相关的严谨态度我们在前面沈括的思想中已经有所见识,这也是宋元时期的普遍现象。

而从以上考察中我们又可以看到,园艺或生物知识中的“格物”活动与哲学思想有着某种特殊的“亲近感”。这既有《诗经》、《尔雅》这些儒家经典的“传统”,也有孔子的教导作为“榜样”。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宋代哲学思想的“格物”概念中常常会有相应的知识背景,而生物学著作中也会常常有相关哲学思想与命题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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