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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通史:知识活动中的理概念

时间:2023-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理”的重视和强调首先在宋元时期的科学活动中体现出来,这是对先秦以来特别是南北朝与隋唐以来知识活动中思想传统的继承。同样,宋代的天文历法研究特别强调历法应受“理”的支配。总之,历法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其中的“理”,也即规律,这可以说是宋人的一个普遍观念。因此治疗就应“皆达自然之理,以合自然之宜。”以上考察表明,宋元时期知识界对于“理”的重视有相对的独立性,其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往知识活动自身传统的延续。

中国哲学通史:知识活动中的理概念

对“理”的重视和强调首先在宋元时期的科学活动中体现出来,这是对先秦以来特别是南北朝隋唐以来知识活动中思想传统的继承。

这一观念或思想在天文历法知识中明确地体现出来。一个明显的事实或现象是,宋代的哲学家在涉及历法问题时常用“理”来解释,如邵雍说:“历不能无差。今之学历者,但知历法,不知历理。”(《观物外篇》下)又如程颐说:“历上若是通理,所通为多。”(《程氏遗书》卷一五)同样,宋代的天文历法研究特别强调历法应受“理”的支配。如北宋周琮说古人制历:“得数多,又近于今,兼立法、立数,得其理而通于本者为最也。”(《宋史·律历志八》)又如南宋周密说:“然以理揆之,天文有常度可寻,时刻所至,不差分毫,以浑天测之可也。”(《齐东野语》)总之,历法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其中的“理”,也即规律,这可以说是宋人的一个普遍观念。

医学也是如此。北宋时期的《圣济经》中讲:“声合五音,色合五行,脉合阴阳。孰为此者?理之自然也。”因此治疗就应“皆达自然之理,以合自然之宜。”(《卷一》)更讲:“盖物囿于天地间,虽东西南北之异方,山林川泽之异地,散植显隐之异宜,会而通之,皆有明理。”(《卷九》)沈括曾对药物相克规律作过研究,他发现:“巴豆能利人,唯其壳能止之;甜瓜蒂能吐人,唯其肉能解之;坐拏能懵人,食其心则醒;楝根皮泻人,枝皮则吐人。”沈括得出结论说:“如此之类甚多,悉是一物,而性理相反如此。”(《补笔谈》卷三《药议》)另外如王好古在《阴证略例》中也说:“天地万物一理也,圣人之道一中而已。”

宋元时期的数学同样十分重视“理”的意义。如李冶说:“彼其冥冥之中,固有昭昭者存。夫昭昭者,其自然之数也;非自然之数,其自然之理也。”并说:“苟能推自然之理,以明自然之数,则虽远而乾端坤倪,幽而神情鬼状,未有不合者矣。”(《测圆海镜》序)此外如杨辉说:“算无定法,惟理是用已矣。”(《乘除通变算宝》)“既论小法,当尽其理。”(《法算取用本末》)朱世杰说:“凡习四元者,以明理为务。必达乘除、升降、进退之理,乃尽性穷神之学也。”(《四元玉鉴》)又秦九韶也提出了“数道统一”的思想。这里的“道”又作“理”,也就是规律。(www.xing528.com)

对“理”的重视也反映在诸如农学、物理学、化学以及相关的制作技术中。在农学思想方面,如陈旉的《农书》说:“顺天地时利之宜,识阴阳消长之理,则百谷之成,斯可必矣。”(《农书·天时之宜》)理的思想也被用于物理学与机械制作,如沈括在研究声学问题时就说道:“古人制器,用石与铜,取其不为风雨燥湿所移,未尝用铁者,盖有深意焉。律法既亡,金石又不足恃,则声不得不流,亦自然之理也。”(《补笔谈》卷一《乐律》)理的思想还反映在炼丹理论中。如程了一在他的《丹房奥论》一书序中讲:“圣人所谓格物致知,大概不过子母相生、夫妇配偶之理。”类似这样的内容或许还有更多。(6)

以上考察表明,宋元时期知识界对于“理”的重视有相对的独立性,其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往知识活动自身传统的延续。当然,在哲学或思想界介入之后,知识活动也会受到相应的影响。但反之,知识活动及其思想同样会影响哲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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