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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通史:古代科学哲学视角

时间:2023-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然”也是这一时期的一个重要概念和观念,这一概念本与道或天道的概念是紧密联系的。玄学家王弼非常重视这一概念,如他说:“天不违道,乃得全覆,法道也。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也。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故其大归也,论太始之原以明自然之性,演幽冥之极以定惑罔之迷。”还有阮籍,其讲:“道者法自然而为化。”同“道”概念一样,“自然”这一概念在南北朝以后也逐渐稀少。

中国哲学通史:古代科学哲学视角

魏晋时期的哲学也即玄学所崇尚的是天道自然的理论,其思想直接源于先秦时期的道家学说,由此,“道”这一概念同样也成为这一时期哲学思考的重要概念。例如玄学家王弼说:“道者,无之称也。无不通也,无不由也,况之曰道,寂然无体,不可为象。”(《论语释疑》)郭象说:“物各自生而无所出焉,此天道也。”(《庄子注·齐物论》)又如道教思想家葛洪说:“凡言道者,上自二仪,下逮万物,莫不由之。”(《抱朴子内篇·明本》)“道者,万殊之源也。”(《抱朴子内篇·塞难》)从这里可以看出,“道”在魏晋时期的哲学思想中仍是一个基本的概念。并且,作为一种观念或思想,天道的概念也对同时期的科学活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自然”也是这一时期的一个重要概念和观念,这一概念本与道或天道的概念是紧密联系的。不过实际应用中,这一概念在魏晋时期已经逐渐分离了出来,从而成为一个独立的重要概念。玄学家王弼非常重视这一概念,如他说:“天不违道,乃得全覆,法道也。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也。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老子注》二十五章)“万物以自然为性,故可因而不可为也,可通而不可执也。”(《老子注》二十九章)“故其大归也,论太始之原以明自然之性,演幽冥之极以定惑罔之迷。”(《老子指略》)玄学家郭象也十分重视这一概念,如他说:“自然者,不为而自然者也。故大鹏之能高,斥鷃之能下,椿木之能长,朝菌之能短,凡此皆自然之所能,非为之所能也。”(《庄子注·逍遥游》)“我既不能生物,物亦不能生我,则我自然矣。自己而然,则谓之天然。”(《庄子注·齐物论》)还有阮籍,其讲:“道者法自然而为化。”(《通老论》)“天地生于自然,万物生于天地。自然者无外,故天地名焉。”“人生天地之中,体自然之形。身者,阴阳之精气也。”(《达庄论》)又张湛《列子注·仲尼》引夏侯玄曰:“天地以自然运,圣人以自然用。自然者,道也。道本无名,故老氏曰强为之名。”(www.xing528.com)

但总体而言,“道”这一概念到了南北朝时期已不能再视作核心概念。在科学领域,由于科学活动与哲学活动之间所存在的疏离,这一概念除道教活动外并没有成为主要概念。在哲学领域中,随着佛教的兴盛,这一概念也逐渐从主要概念中退出。同“道”概念一样,“自然”这一概念在南北朝以后也逐渐稀少。这正反映了自然这一概念与道概念的关系,以及这两个概念的共同结果或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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