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汉代的数观念远较此来得驳杂和神秘。
以京房的六十律为例。其律学背后有深刻的易学背景,也就是说,律数与易数又是串通在一起的。对此,《后汉书·律历志》中有清楚的记载:元帝时,郎中京房知五声之音,六律之数。上使太子太傅玄成、谏议大夫章,杂试问房于乐府。京房对曰:“夫十二律之变至于六十,犹八卦之变至于六十四也。宓羲作易,纪阳气之初,以为律法。……以六十律分期之日,黄钟自冬至始,及冬至而复,阴阳寒燠风雨之占生焉。”也因此,汉代的律数知识、易数观念与天数观念或历数知识往往杂糅在一起,如《汉书·律历志》的下面这段话:
《易》曰:参天两地而倚数。天之数始于一,终于二十有五。其义纪之以三,故置一得三,又二十五分之六,凡二十五置,终天之数,得八十一,以天地五位之合终于十者乘之,为八百一十分,应历一统千五百三十九岁之章数,黄钟之实也。繇此之义,起十二律之周径。地之数始于二,终于三十。其义纪之以两,故置一得二,凡三十置,终地之数,得六十,以地中数六乘之,为三百六十分。当期之日,林钟之实。人者,继天顺地,序气成物,统八卦,调八风,理八政,正八节,谐八音,舞八佾,监八方,被八荒,以终天地之功,故八八六十四。其义极天地之变,以天地五位之合终于十者乘之,为六百四十分,以应六十四卦,太族之实也。《书》曰:天功人其代之。天兼地,人则天,故以五位之合乘焉,唯天为大、唯尧则之之象也。地以中数乘者,阴道理内,在中馈之象也。三统相通,故黄钟、林钟、太族律长皆全寸而亡余分也。
在这段话里,天之数、律之数、易之数完全纠合在一起,煞有介事,而且天人对应,俨然附合。不仅如此,数也与气、阴阳、五行等观念糅合在一起,如《汉书·律历志》以下这段:
天之中数五,地之中数六,而二者为合。六为虚,五为声,周流于六虚。虚者,爻律夫阴阳,登降运行,列为十二,而律吕和矣。太极元气,函三为一。极,中也。元,始也。行于十二辰,始动于子。参之于丑,得三。又参之于寅,得九。又参之于卯,得二十七。又参之于辰,得八十一。又参之于巳,得二百四十三。又参之于午,得七百二十九。又参之于未,得二千一百八十七。又参之于申,得六千五百六十一。又参之干酉,得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参之于戌,得五万九千四十九。又参之于亥,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此阴阳合德,气钟于子,化生万物者也。
天五地六、阴阳升降、周流六虚,这些早在春秋时期就已经形成的观念又与神秘、复杂的数字结合在一起。可以说,汉人将当时能够搜罗到的重要知识和观念全部搜罗在了一起,并扔在一口锅里翻搅熬煮,让人瞠目结舌、叹为观止。但这些看上去煞有介事的知识其实是根本不真实的!也是根本不存在的!它们无不是主观杜撰或臆测的结果。(www.xing528.com)
而这样的数字及背后的思维显然也有着明显的巫术性质,如《汉书·律历志》:
五胜相乘,以生小周,以乘《乾》《坤》之策,而成大周。阴阳比类,交错相成,故九六之变登降于六体。三微而成著,三著而成象,二象十有八变而成卦,四营而成易,为七十二,参三统两四时相乘之数也。参之则得《乾》之策,两之则得《坤》之策。以阳九九之,为六百四十八,以阴六六之,为四百三十二,凡一千八十,阴阳各一卦之微算策也。八之,为八千六百四十,而八卦小成。引而信之,又八之,为六万九千一百二十,天地再之,为十三万八千二百四十,然后大成。五星会终,触类而长之,以乘章岁,为二百六十二万六千五百六十,而与日月会。三会为七百八十七万九千六百八十,而与三统会。三统二千三百六十三万九千四十,而复于太极上元。
不难看出,这样的理论有《易》的背景或影子,其由占卜传统而来,再杂糅进占星的内容,事实上这与当时的道教思想也已经相距不远。就根源来看,这种理论无疑是原始思维与观念连续性的表现。说到底,其中有巫术性质在作祟。当然,对数的特殊兴趣、喜好并将其意义加以夸大甚至神秘化乃是世界范围内的普遍现象。就此而言,这也不足为怪。
对于这样一种神秘主义的数观念,李约瑟也有过议论。李约瑟说:“中国宇宙观和现代宇宙观之间的对比,很鲜明地表现在数字的使用上。”在欧洲也有毕达哥拉斯派,“但是中国人的相互联系的思维十分自然地包含有一种数字神秘主义”。李约瑟将之称为命理学,并认为它对于现代科学头脑之可厌,正和有关大金字塔的命理学幻想是一样的。李约瑟说:“就我所能看到的而言,互相联系的思维的这一方面对中国科学毫无贡献。”李约瑟引用贝尔盖涅的话说:“数字并不取决于被知觉或被描绘的物体的实际(经验)的多元性,相反地,它是那样一些物体,其多元性是根据一个事先决定的神秘数字(好像在一个预制的结构中那样)而取得的形式来确定的。”李约瑟还特别引用葛兰言有关古代中国人数字符号主义思想的一些论述:“定量的观念在(古代)中国人的哲学思考中实际上并不起什么作用。尽管如此,他们的圣哲对数字本身却是深感兴趣的。”“不管测量员、木工、建筑师、战车制造者和音乐家的各种团体的算术或几何知识是如何渊博,圣哲们对它从来没有任何兴趣,除了它可以促进所谓的‘数字游戏’。数字就仿佛它们是象征那样而被加以操纵。”“数字没有表示大小的功用,它们是用来调整宇宙比例的具体尺度的。”李约瑟也说:“毫无疑问,对上古和中古的中国命理学的批评不可失之过苛。”但他还是概括性地指出:“然而,我想要提出,这种命理学以及对五行的象征的相互联系的更加怪诞的引申,乃是对某些基本观念的夸张,其方法的有效和对后来人类思想史的价值,与那些在欧洲中古时代造成了以正式法律程序对动物进行审判的怪诞行为的其他基本观念是一样的。”(37) 李约瑟的(包括其所引述的)这些看法都是值得我们认真加以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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