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除了与知识的关系,在阴阳五行家与《易传》这里,我们还应注意其与世界图式观念密切相关的思维模式。
阴阳五行家的理论更多地与“类”相关,其在方法上更多的是取用比类也即比附原则。这具体来说实际有两种形态,一种是附象,另一种是附数,其中又尤以对五行的比附最为突出和典型。对五行的比附,从单独一行的比附看主要是附象的,而从整个五行的比附看则基本是附数的。例如《吕氏春秋》中讲孟春之月:“其日甲乙,其帝太皞,其神句芒,其虫鳞,其音角,律中太蔟,其数八。”(《孟春纪》)孟夏之月:“其日丙丁。其帝炎帝,其神祝融,其虫羽,其音徵,律中仲吕,其数七。”(《孟夏纪》)孟秋之月:“其日庚辛,其帝少皞,其神蓐收,其虫毛,其音商,律中夷则,其数九。”(《孟秋纪》)孟冬之月:“其日壬癸,其帝颛顼,其神玄冥,其虫介,其音羽,律中应钟,其数六。”(《孟冬纪》)在这里,我们看到,“类”与“象”、“数”又是被完全杂糅在一起的,其中心则是“五行”。阴阳五行家对“类”的这样一种理解,与公孙龙、后期墨家以及荀子等从分类、同异、种属或逻辑角度对“类”的理解显然是不同的。公孙龙、后期墨家以及荀子是一种分类的思维与观念,而阴阳五行家则是一种比类的思维与观念。在当时,这是两种不同的“类”思维与观念传统。阴阳五行家的这一“类”思维模式在战国末年得到充分的运用和发展,并在秦汉之际特别是汉代达到泛滥成灾的地步。
《易传》的形态是由《易经》所提供的范本发展而至的。相比较五行家的形态,《易传》的形态主要是以阴阳或八卦为核心,强调“象”与“数”的意义及其之间的结合,同时兼具“类”的观念,而这正是《易经》最初所规定的。例如根据“象”的推衍,“作结绳而为罔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盖取诸《益》。”“刳木为舟,剡木为楫,舟楫之利以济不通,致远以利天下,盖取诸《涣》。”“断木为杵,掘地为臼,臼杵之利,万民以济,盖取诸《小过》。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盖取诸《睽》。”(《系辞下》)又如根据“数”的推衍,“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系辞上》)《易传》的这样一种思维是象数学的开端,其同样是赋予世界理解以一种思维模式,但是图像和数字的模式。不过由于《易传》较少五行类的那种粗糙比附,因此它至少在表面上看来不像阴阳五行家那样荒诞,并且又由于专注于数理,因此还貌似具有某种“深刻”性。(43) 这一形态以后对知识与思想活动产生了更为神秘的影响,包括汉代和宋代。(https://www.xing528.com)
总体而言,在阴阳五行家这里是以“类”涵摄“象”、“数”,而在《易传》这里则是以“象”、“数”涵摄“类”,这是一个大致的区分。但尽管有这样的区分,其在紧紧依傍现有的知识或科学成果这一点上却是十分相同甚至完全一致的。这样两种思维模式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以后不同时期的科学和哲学,并也因此使得中国古代的科学与哲学被蒙上一层神秘甚至巫术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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