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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通史:道与自然

时间:2023-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道”与“自然”是道家哲学的核心概念。这里尤其重要的是,“道”与“自然”这两个概念与科学知识之间所存在着的密切关系。从知识的根源上来说,“道”实际上由“天道”而来。并且在老子这里,也明显可以看出由“天道”而“道”的逻辑进程。庄子的思想更向我们清楚地展现“自然”的知识根源以及与“人为”的对立状态,其在很大程度上将老子的思想推向极致。

中国哲学通史:道与自然

“道”与“自然”是道家哲学的核心概念。老子说: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

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老子·五十一章》)

这里首先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老子用自然来描述或解释“道”的性质,其目的就在于否认“道”有意志性,防止将“道”人格化,也就是将天道与天命完全区别开来。天道是什么?天道就是自然,它与神无关。换言之,老子就是要将那种具有人的性格与意识特征的天命神学从天道观中完全剔除出去。老子还特别解释说,道的本性就是:“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老子·十章》)又说:“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老子·四章》)道生长了万物但不据为己有,推动了万物但并不自恃其功,养育了万物但并不为之主宰。我不知道它是从哪里产生的,但它肯定出现于上帝之先。从这些论述中,我们不难看出“道”具有明显的无神论性质。之后庄子也坚持了这一性质或立场,其讲:“是亦近矣,而不知其所为使,若有真宰,而特不得其眹。”(《庄子·齐物论》)这就是说,不存在什么造物主,这同样是无神论的。可见,道家在这个问题上与儒家的理性倾向应当是一致或相同的,它代表或反映了一个时代的精神。只是这样一种性质在后来的道教那里被改变了。

这里尤其重要的是,“道”与“自然”这两个概念(包括对于变化的认识和理解)与科学知识之间所存在着的密切关系。

从知识的根源上来说,“道”实际上由“天道”而来。如老子说:

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老子·十六章》)(www.xing528.com)

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老子·二十五章》)

并且在老子这里,也明显可以看出由“天道”而“道”的逻辑进程。如:“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老子·二十五章》)“反者道之动。”(《老子·四十章》)这里最为关键也最为重要的是,在哲学上,“道”解释为规律与法则,而哲学上的规律与法则之意乃是天文学或占星术中天道意义的延伸和扩展。在天文学或占星术中,天道就是天体的运行,其周而复始,运行不殆,换言之,就是具有某种周期性或规律性。这可以说是天文学或占星术所赋予当时观念或思想的最为重要的认识成果,也是赋予老子的最为重要的认识成果。我们知道,老子不仅是哲学家,他首先是一个史官,对天道的关心乃是其重要的职责。也因此,老子能够架通科学的“天道”与哲学的“道”之间的关系,可以说,老子从科学走向哲学,从“天道”发展出“道”应当是合乎逻辑的,也是不难理解的。既然如此,只有(或只要)当我们将老子的上述思想放在天文学知识的背景之中,我们便可以读懂其中的深意,包括“天乃道,道乃久”、“周行而不殆”、“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反者道之动”等等,这些经典的论述实际上无不是对天体运行的哲学提炼。(22)

其实,如前所见,对于天道的认识在当时是很普遍的,它不特为老子所有,我们看到在范蠡的一些表述中已包含了相类似的思想,如:“天道皇皇,日月以为常,明者以为法,微者则是行。”“凡陈之道,设右以为牝,益左以为牡,蚤晏无失,必顺天道,周旋无究。”(《国语·越语下》)但老子比起范蠡无疑又更进了一步。正是老子在“天道”的基础上进一步抽象出“道”的绝对一般的含义,如此就将在天文学中所获得的对于自然法则的认识推广于对一切事物,也即赋予周期性或规律性以普遍的意义,从而发展出纯粹的哲学,这显然超出了范蠡所认识与理解的高度。例如:“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老子·二章》)“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老子·十六章》)“故物或行或随,或歔或吹,或强或羸,或挫或隳。”(《老子·二十九章》)

总之,天文学或占星术不仅造就了“天道”观念与概念,也造就了老子的“道”,造就了老子的哲学,造就了中国哲学对于规律、法则的特殊兴趣,以及造就了中国哲学对于变化的周期性与循环性的独特理解。当然,老子还进一步将这种源自自然的法则向社会作推演和延伸,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也因此,我们又可以这样说,是老子的知识背景深刻地影响了其哲学思想,不仅如此,还深刻地影响了整个中国哲学,就此而言,正是“冥冥之中”的天文学或占星术规定了中国哲学的走向和面貌。

“自然”这一概念同样有其深刻的知识根源。老子的许多重要思想就是建立在对自然万物及其变化的广泛观察的基础之上的。例如:“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老子·八章》)“专气致柔,能婴儿乎?”(《老子·十章》)“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老子·二十三章》)而崇尚自然也就是对自然法则的尊重。也正是在这一认识或观念的基础上,老子反对“人为”,主张“无为”,因为“人为”会违背自然规律或法则,所以在观念上,“人为”就成了“自然”的对立面。庄子的思想更向我们清楚地展现“自然”的知识根源以及与“人为”的对立状态,其在很大程度上将老子的思想推向极致。在庄子看来,一切事物都是自然而然的。“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庄子·齐物论》)而“人为”实际就是牺牲“自然”,如《庄子·秋水》中所记载的这则寓言:“曰:‘何谓天?何谓人?’北海若曰:‘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故曰: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名。谨守而勿失,是谓反其真。’”在这里,我们其实可以清楚地看到由知识而观念,由自然而法则,进而形成天道与人为对立的思想发展的完整过程。当然,这一自然观一旦形成,也为日后相当部分的哲学与科学思想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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