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察中国远古时期的自然“天人”观之前,我们有必要对中国远古时期的宗教“天人”观作一个了解。
张光直认为:中国古代文明的一个重大观念,就是把世界分成不同的层次,其中主要的便是“天”和“地”。不同层次之间的关系不是严密隔绝、彼此不相往来的。中国古代许多仪式、宗教思想和行为的很重要的任务,就是在这种世界的不同层次之间进行沟通。进行沟通的人物就是中国古代的巫、觋。(52) 我们通常也将这种沟通称之为通神。在世界各民族历史的一定阶段,巫都是通神的,这也是由列维-布留尔所说的早期的互渗状况发展而至的。巫之能成为通神者,是资源、权利、智力种种分化所至。如张光直所说:“巫是智者圣者,巫便应当是有通天通地本事的统治者的通称。”(53) 而巫、觋实际上也就是萨满。换言之,中国古代文明也就是所谓萨满式的文明,这是中国古代文明最主要的一个特征。张光直指出:把世界分成天地人神等层次,这是中国古代文明重要的成分,也就是萨满式世界观的特征。学者们普遍注意到新石器文化(如良渚文化)中的器物“玉琮”之于贯通天地的意义。张光直说:“琮的方、圆表示地和天,中间的穿孔表示天地之间的沟通。从孔中穿过的棍子就是天地柱。在许多琮上有动物图像,表示巫师通过天地柱在动物的协助下沟通天地。”(54) 又张光直指出:“琮的实物的实际形象是兼含圆方的,而且琮的形状最显著也是最重要的特征,是把方和圆相贯串起来,也就是把地和天相贯通起来。专从形状上看,我们可以说琮是天地贯通的象征,也便是贯通天地的一项手段或法器。”当然,这种天地间的贯通最终要通过人也即巫来实现。“巫的本身首先能掌握方圆,更进一步也更重要的是能贯通天地。”(55)
关于通神或贯通天地,有一则重要文献不得不提,这就是《国语·楚语下》中所记载的上古颛顼时代“绝地天通”的故事。《国语·楚语下》中记载楚昭王问于观射父:“《周书》所谓重、黎实使天地不通者,何也?若无然,民将能登天乎?”观射父对曰:
非此之谓也。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是使制神之处位次主,而为之牲器时服,而后使先圣之后之有光烈,而能知山川之号、高祖之主、宗庙之事、昭穆之世、齐敬之勤、礼节之宜、威仪之则、容貌之崇、忠信之质、禋絜之服,而敬恭明神者,以为之祝。使名姓之后,能知四时之生、牺牲之物、玉帛之类、采服之宜、彝器之量、次主之度、屏摄之位、坛场之所、上下之神祇、氏姓之所出,而心率旧典者为之宗。于是乎有天地神民类物之官,是谓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民是以能有忠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祸灾不至,求用不匮。及少皞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无有要质。民匮于祀,而不知其福。烝享无度,民神同位。民渎齐盟,无有严威。神狎民则,不蠲其为。嘉生不降,无物以享。祸灾荐臻,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www.xing528.com)
观射父讲的故事大致分为两部分:第一,少皞以前,也即所谓“古者”是“民神不杂”。所谓“民神不杂”,观射父又将其解释为“天地神民”“各司其序,不相乱也。民是以能有忠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总之,“民神异业,敬而不渎”;第二,及“少皞之衰”,因“九黎乱德”,由是“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家为巫史,无有要质”。不仅如此,而且“烝享无度,民神同位。民渎齐盟,无有严威”。结果,至颛顼时代,不得不“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这也就是著名的“绝地天通”。不少学者都认为这一事件是一次重大的宗教改革。(56) 有些撰述更简单地说九黎仍信奉巫术或巫教,而颛顼则禁止巫术或巫教。
不过,这种认识是值得怀疑的。因为:从观射父的归纳来看,就是“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家为巫史,无有要质”。其实,现代人类学研究表明,这种“民神杂糅”、“家为巫史”的现象应当是史前社会的普遍或正常现象。并且现代人类学研究同时表明,越往远古,“民神杂糅”的现象也就越严重。换言之,观射父所讲少皞以前的所谓“古者”事实上根本不存在一种“民神不杂”的状况。因此,观射父对于少皞以后社会“民神杂糅”、“家为巫史”现象的批评似乎并不正确;同时,其对于少皞以前远古社会“民神不杂”状况的判断或推断似乎也并不正确。或许观射父所讲故事的真正意义倒恰恰在于反过来解读,即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史前期的“民神杂糅”和“家为巫史”的文献记载,而这样一种记载事实上已经与考古材料相吻合。也因此,颛顼的所为并不具有宗教改革的性质或意义。事实上,这应当是随着部落集团的相对集中,随着社会权力的相对集中而在宗教生活上的体现,即属于部落集团对于宗教权力及其背后政治权力的掌控。这总体上应当是一种自然历史的过程。换言之,颛顼之“绝地天通”的举措并不具有改变宗教自然历史进程或宗教性质的意义,它仅仅只是由氏族宗教向国家宗教的进化过程中的一个顺理成章的正常步骤,即从过去的散乱走向了现在的相对集中,但是,信仰或宗教生活的基本内容并没有发生本质变化。更重要的是,只要宗教性质没有改变,“民神杂糅”、“家为巫史”这种现象必然还会一直持续下去。而这也正是张光直所表达的观点:连续性。应当看到,这与古代埃及埃赫那顿的宗教改革有所不同,因为埃赫那顿的宗教改革有人为的排斥多神信仰和巫术崇拜的目的;这与古代希伯来的宗教革命更不相同,因为犹太教从根本上拒斥了巫术,并使得自己蜕变为一个典型的史无前例的一神信仰的宗教。(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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