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简介
王南湜,1953年生,陕西凤翔人。早年于华南理工大学修习化工机械专业,毕业从事技术工作数年后改修哲学,1986年于中共中央党校理论部获哲学硕士学位,1989年于南开大学哲学系获哲学博士学位。时任南开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认识论研究会秘书长。主要著作有: 《人类活动论导引》(1993)、《现代唯物主义导引》(合著,1996)、《从领域合一到领域分离》(1998)。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
我注意到您在近来发表的论文和学术会议上的发言中,都强调当今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应当回归或重建人类学思维范式。人类学思维范式是您的一个新的提法,请解释一下这一思想的由来,以及您这一提法的意图所在。
人类学思维范式的确是一个新的提法,但就其根由而言,则是一个在我的思想中存在多年的老问题了。从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我的研究领域主要是哲学基础理论,在那一阶段的研究中曾形成了一些自己的想法。而在90年代初的几年里则主要从事社会哲学研究。社会哲学研究当然不是直接相关于基础理论的,但通过这一段研究工作我体悟到了一种从人类社会生活的角度思考哲学基础理论问题的新方法。从这一新的视角再回过头去看以前所思考的基础理论问题,便有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其创始人那里原本是一种人类学范式的提法。因而,说到这一提法的由来与意图问题就话长了。
愿闻其详。
我的问题萌生于80年代初读了景天魁的《打开历史奥秘的钥匙》一书之后。景先生在其著作中提出了一种极富创新性的思想,即认为可以以劳动概念为基础,以劳动、劳动的异化、异化的扬弃为基本线索,建构起一个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框架。受其启发,我想,能不能将劳动概念扩展为实践概念,从而以其为基础构建起一个类似的一般哲学的逻辑框架来?但我当时还没有能力进行这一工作。几年后,实践唯物主义的研究迅猛展开,使我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希望。但按当时许多人所持的关于实践的观点,以实践概念为基础,亦即将劳动概念扩展为实践概念去建构体系,却有一个巨大的困难,那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只需说明作为人类劳动创造物的人类社会历史,而一般哲学则需说明社会历史之外的自然界。人类实践能够说明人类的创造物,却难以说明实践之外的自然界。这一困难使我想到有必要扩展实践概念。在陈晏清教授指导下,我于1989年完成了博士学位论文《人类活动论导引》(经修改后于1993年出版)。在这本书中,我将实践概念扩展为人类活动概念,它包含三种基本样态:实践活动、理论活动、艺术活动或审美活动。对应于三种活动样态,人所创造的人类世界或人化自然也有三种样态:实在的人化自然、观念的人化自然、审美的或理想的人化自然。这样,那个困扰人的自然界问题,便获得了一种解决,即那些我们所知的存在于人类实践之外的自然,也是一种人化自然,一种观念的人化自然。于是,我们便能够以扩展了的实践概念即人类活动概念为基础而统一地说明全部人类世界,并进而建构起一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来。
把实践概念扩展为人类活动概念,这符合马克思本人的思想吗?
虽然马克思本人没有使用过“人类活动”这个概念,但我以为这一扩展在精神实质上是符合马克思本人的思想的。因为马克思用得最多的praxis一词,是一个含义相当广泛的概念。在古代,它意指一切其本身就是目的的活动,而马克思及其同时代的人们则赋予了它更为宽泛的含义,除了包括马克思所特别强调的物质生产活动外,仍然保留了古代的那种含义。因而,这种广义的实践即praxis是可以视为人类活动的同义语的。
听起来有些道理。那么这种扩展在理论上导致了哪些重要结论呢?
首先,这一扩展使我形成了一种新的哲学观,即把哲学看成是对于人类生活的一种自我认识、对于人类生活根本性矛盾的一种象征性的解决。而人类生活的根本性矛盾,则可以描述为广泛意义上的自由和必然的矛盾或二律背反。以往的哲学由于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而将哲学的对象抽象化了。由此,哲学的基本问题在古代便被抽象化为一般与个别的关系问题,而在近代则被抽象化为抽象的思维与抽象的存在的关系问题。只是到了马克思这里,才达到了哲学是对于人类生活的一种自我认识、对于自由与必然的矛盾的象征性解决的自觉,哲学基本问题也就由之被具体化为对于人类生活根本矛盾即自由与必然矛盾关系的一种把握,对于人类活动的能动性与受动性关系,亦即精神性活动与物质性活动的关系的一种把握;从而与以往把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划分抽象地视为谁派生谁、谁反映谁不同,现代意义上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划分只在于视人类活动中物质性因素与精神性因素何者具有优先性或首要性,马克思的现代唯物主义的基本含义也就被具体化为肯定物质性活动对于精神性活动具有基础性的制约作用。这样,我们便有了一个关于哲学的理论框架,在其中,精神性活动与物质性活动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是任何一种哲学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而自由与必然的关系问题则是哲学的最高问题,是一个体系的逻辑终点。任何哲学都要对基本问题作出一种回答,或采取一种立场,从而亦由之而对最高问题给出一种解决。用这一理论框架,我们便不仅能够描述任何一种哲学体系,而且能够根据对于自由与必然问题解决的具体性程度而对其合理性作出评判。据此,马克思哲学的合理性就在于它比以往的哲学更为具体地解决了哲学基本问题,从而解决了最高问题。基于这一理论框架,在《人类活动论导引》中,我初步地构造出了一个现代唯物主义的哲学系统来。在其中,一些重大理论问题,如人化自然与自然辩证法问题、交往与劳动异化问题、准认识论与知识的公共性问题、分工的消灭与自由王国问题等,都得到了一种新的理解。
记得您的上述见解都是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发表的,随后的数年间好像停止了这方面的工作,转向了社会哲学。既然从实践概念到人类活动概念的扩展打开了一个新的理论视域,为什么不在这一领域深入进行下去而要转移呢?
上述理论框架虽然能解决不少问题,但仍只是一种基于逻辑上的合理性的思路,哲学与其所处时代现实生活的关联尚在视野之外,这使我感到惶惑;同时,现实生活所提出的一些问题的困扰,也使我觉得有必要直接关注社会转型。最初引起我兴趣的是人们关于公平和效率何者优先的问题和市场经济与道德的关系问题的争论。由于不满足于争论中那种简单的功利主义与抽象的道德主义的对立,在马克思、韦伯、滕尼斯、迪尔凯姆、贝尔等社会理论大师有关工作的基础上,我在《从领域合一到领域分离》一书和有关论文中发展出了一种社会转型理论。这一理论认为,在非市场经济社会中,由于社会秩序的稀缺性,主要地生产社会秩序的政治活动就具有了一种使经济活动和精神文化活动服从于自身的特别重要的地位,从而造成了以政治活动为中心的三大领域的合一状态;而在市场经济社会中,由于分工和交换的发展,在人们之间所形成的互相依赖的纽带关系本身就有一种社会整合功能,亦即经济活动本身就有一种附带地生产社会秩序的作用,这就极大地减缓了社会秩序的稀缺性,使得政治活动的中心作用不再必要,从而导致了三大活动领域的相对分离。所谓社会转型,从社会结构变迁的角度看,就是一个从领域合一到领域分离的过程。这一社会转型理论能够较好地说明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和效率之间的复杂关系、诸领域道德价值的疏离化趋势、政治民主化和法治化的必然性、理想性文化与实用性文化的分离以及理想性文化的复调化走向,甚至也能够对一百多年来中西文化之争给出一种全新的解释,并对传统文化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发展的可能性也在复调文化理论的基础上给出了一种合理的说明。
上述研究对于哲学基础理论的进展有什么意义吗?您前面说通过社会哲学的研究,体悟到了一种思考哲学问题的新方法。请解释一下。
在直接的意义上,社会哲学研究与基础理论的确并不相关,社会哲学充其量只能视作一种部门哲学。但在一个特殊点上,两者又有着深刻的内在关联。那就是,哲学思考本身也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因而,哲学活动,亦即哲学的功能和意义、哲学的历史变迁等,也就是社会哲学要研究的问题。在社会哲学研究中,受贝尔的启发,我提出了一种三维人性论,即认为人的本性之中有生物性、社会性和精神性三个维度或三个方面,它们决定了人的生活有物质生活资料、社会秩序和生活意义三种基本需求,并进而决定了为满足这三种需求而必须进行经济、政治和精神文化三种基本活动。精神文化活动的作用是为人们的生活赋予意义。生活意义又有现实的和理想的两类,因而文化也就有实用性文化和理想性文化两个层面,而哲学则是一种理想性文化。既然哲学是一种文化活动,那么,社会哲学关于社会转型的理论便能够用于对哲学形态的变化进行研究,即从文化活动与经济、政治活动的匹配性关联上去考察哲学形态的变化。而这又进一步启发了我去重新思考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
理论与实践的一致是一个老问题了,不知您的思考能得出什么新的结论来?(www.xing528.com)
长期以来,人们一般只从认识论意义上去理解这一原则,即二者的统一被理解为要使认识一致于实践。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首先是一个人类社会存在论原则。从存在论上看问题,理论与实践的一致在深层上并不仅仅是我们的一种主观努力目标,而首先是一种客观的存在状态,一种人类生活中不能逃避的状态。换言之,在一定的历史时代,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必定是相互映现的,一个时代的理论活动的基本方式即思维范式必定是对于实践方式的表达,反之亦然。理论与实践的这种深层一致,具有极其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它使我们能够借助于理论与实践的相互关联来考察理论的发展趋势。依据这一原则,决定哲学思维范式在现实历史中变化的,正是思维方式与实践方式的匹配关系。在最基本的层面上,自进入文明时代以来,人类有过两种可能的实践方式,一是自然经济的有机性的实践方式,二是工商或市场经济的无机性或构造性实践方式。与前者相匹配的思维方式自然就一般地是一种有机的、笼统的、顺应的方式,亦即一种“实体性”或“本体论”的思维范式;而与后者相匹配的思维方式也就自然地是一种无机的、构成性的方式,亦即一种“主体性”的思维范式。进而,与探求一种能够克服近代实践方式之弊端的新的实践方式相呼应,便产生了一种人类学思维范式。在其思想的原本状态的意义上,马克思正是这一范式的开创者。在20世纪的哲学大家中,海德格尔、维特根斯坦、哈贝马斯等人的哲学亦属此范式。当然,相同的思维范式是可以有相当不同的哲学倾向的。
请说明人类学思维范式有什么不同于以往思维范式的特征。
这种思维范式的特征说起来也很简单,那就是回到生活,视人类生活本身为对我们的思维或理性而言的最终基础。一般而言,可以把哲学规定为一种理性的终极关怀,故理性乃是所有哲学思维的一般前提,进而,哲学思维范式的区别也就根源于对于理性的根据、根源的设定。关于理性及其根源,有三种可能的设定:源于外部世界的客观理性、源于自我的主观理性、源于人类世界本身的人类理性或交往理性。三种理性观便是三种对于思维据以出发的自明的阿基米德点的设定,从而也就构成了上述三种基本的哲学思维范式。与实体性范式在人类生活之外寻找思维的基点不同,也与主体性范式从抽象的自我出发不同,人类学范式认为理性根源于人类生活,并且是人类生活的构成部分,人类生活是全部思维的最终基础。因而,哲学的对象便不是抽象的外部世界或自我,而是人类生活自身,哲学就是对于人类生活中根本性问题的一种象征性的解决。马克思哲学思考的一个基本方法论原则,便是把理论问题还原于广义的实践,还原于人类生活本身,从人类生活本身引申出那些抽象的理论问题,并从生活本身予以说明。人类学范式的这种基本方法可以称之为一种从对于生活的直觉出发的广义的反思平衡法。
这种反思平衡法似乎与您先前研究中把哲学看成是对于人类生活的一种自我认识有某种关联?
是的,两个阶段的工作之间存在着连续性,后来的工作可以视为早先研究的一种发展或具体化。但其间有一个重大的不同,那就是,起初的工作虽然已经将马克思的哲学理解为一种对于人类生活的自我认识和对于人类生活根本性矛盾的一种象征性解决,但存在着一个根本性的缺陷,那就是只停留于理论自身的逻辑合理性层面上,而未能从匹配于实践方式转变的思维范式的转变上或理论与实践相一致的方法论原则上去理解马克思的哲学变革。这样,面对实践方式的急剧转变,便无法看到哲学基础理论与实践的相关性,从而也就看不到理论发展的方向何在了。而通过社会哲学研究的中介,则使我获得了一种理解哲学的新方法,对于马克思原本哲学思想的理解,也就由作为一种更为合理的哲学理论的层面,提升到了作为一种基于更为合理的实践方式的更为合理的思维范式的高度。当然,这也就使我认识到了当今中国哲学发展的方向与马克思原本致思方向的一致性了。
照此说来,您所主张的回归人类学思维范式不就是向马克思的原本思想的回归吗?
正是如此。但这一回归不是一种单纯的理论行为或主观行为,而是一种与实践方式的转变相匹配的具有客观意义的理论行为。正如一些论者所指出的那样,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50年间已经历了三次范式的转换,即从改革开放前的实体性思维范式到80年代以来的主体性范式,再到90年代初以来的人类学范式(亦有人冠之以“人学”或其他类似的名称)的兴起。为什么会在短短的50年间重演了西方哲学用了上千年才走完的范式转化过程?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社会生活的正常存在要求理论与实践的匹配。计划经济是一种类自然经济实践方式,因而与其相匹配,马克思原本的人类学范式哲学就不能不被解释为一种实体性哲学。与市场经济的兴起相呼应的自然只能是一种主体性解释。而市场经济发展起来之后弊端的彰显,又不可避免地会引导哲学回到马克思原本的对市场经济持一种批判态度的人类学范式。
您说到哲学对于市场经济的批判功能,但这种批判似应不同于计划经济时代对市场经济的那种完全否定式的批判。
是这样的。这种批判是市场经济社会所要求于哲学等理想性文化的一种独特的校正机制。任何社会的健康发展都不能没有一种校正机制。但市场经济社会所要求的校正机制不同于自然经济或类自然经济社会。在非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各领域的互相渗透、合为一体,因而其批评校正机制便是内在的,即理想性的精神文化价值的范导作用是内在地渗透于经济、政治活动之中,与现实性的经济价值、政治价值折中为一个综合性的价值,从而统一地从内部规范人们的活动。而在领域分离的情况下,各领域的价值亦趋于分离,理想性的精神文化价值对于现实生活的规范或校正便亦只能从其外部分离地进行,其方式主要就是一种对于现实社会生活之弊端的批判;通过批判,使社会得以健康地发展。哲学作为精神文化的核心部分,在这种社会校正机制中,自然具有一种中心的作用。马克思主义哲学诞生一百多年以来,其对于人类历史的一个伟大贡献,便是通过社会批判推动了社会生活的健康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强大生命力也正在于此。今天,这一点已越来越清楚地为人们所认识到。不言而喻,中国市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亦不能没有哲学的校正作用;而担当起这一事关民族前途的重任,亦不能不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之责无旁贷的职责。就此而言,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向着马克思主义哲学之原本形态的人类学范式的回归,便同时是向着其批判传统的回归,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这一伟大传统的复兴。
可否这么说,您的这种研究是一种把哲学基础理论与社会哲学结合起来的努力?
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这么说,但从人类学思维范式来看,与其说是两个研究领域的结合,不如说在人类学思维范式之中哲学基础理论与社会哲学本身就在很大程度上是重合的,人类学思维范式本身就要求把哲学看作生活的一个方面。这样,哲学便不再是站在生活之外的形而上学式的沉思,而就是对于生活中根本性问题的思考。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有哲学问题,每个人都是潜在的哲学家,而哲学家不过是在社会分工体系中被分派来专门从事这项工作的“人手”而已。理解到这一点后,哲学抽象王国的围墙就在我眼前如幻影般地消失了。我感到了一种解放,我无须再为哲学的无根性、抽象性而苦恼。哲学本来就在生活之中。
(原载《哲学动态》2000年第7期)
学者近况
王南湜(1953.7— ), 1976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化工机械系,从事过一段时间技术工作后改修哲学,1986年于中共中央党校理论部获哲学硕士学位,1989年于南开大学哲学系获哲学博士学位。现为南开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学学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早年针对苏联教科书体系对于马克思哲学的机械唯物主义阐释,提出了一种人类学思维范式或实践哲学的阐释;近年来针对黑格尔主义阐释之盛行,对马克思哲学提出了一种兼容主体能动论与科学决定论的近康德阐释。主要著作有: 《人类活动论导引》(1993)、《从领域合一到领域分离》(1998)、《社会哲学》(2001)、《复调文化时代的来临》(2002)、《后主体性哲学的视域》(2004)、《追寻哲学的精神》(2006)、《辩证法:从理论逻辑到实践智慧》(2011)、《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英文版、土耳其文版,2011)、《中国哲学精神重建之路》(2012)、《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历程及其规律研究》(2013)、《人类活动论:马克思的哲学革命》(2017)。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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