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王锐生、陈荷清等著的《社会哲学导论》一书,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它是中华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会资助的研究项目。日前,记者就社会哲学研究的有关问题采访了该课题的负责人王锐生(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首都师范大学教授),现将访谈录发表如下,以飨读者。
由您牵头,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室成员为主体承担的《社会哲学导论》一书已出版。请问,这一成果有何特色?
20世纪80年代末,我曾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室主任。那时,我与该室成员有一个共同心愿—把历史唯物主义研究扩展成为社会哲学研究。目前的这本书就是该项研究的初步成果。它的最主要特色就在于此。我用“扩展”这个词,正是要表明:社会哲学同历史唯物主义,对于我们来说,不是两种哲学。后者是前者的核心内容。《社会哲学导论》在以下几个方面超出了当前国内哲学教科书所阐述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容。
第一,它力求拓宽研究的领域。
历史唯物主义本身给我们提供的只是以唯物主义方式解决社会历史问题的理论框架,而不是提供解决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社会问题的现成答案。把唯物史观的理论框架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哲学的任务。我们就是这样理解社会哲学的。读者从《社会哲学导论》各章的题目就可以看到,除了第二、三章(社会起源论、社会实践论)外,其余各章(社会系统论、社会价值论、社会交往论、社会认识论、社会整体论)都是以往国内的历史唯物主义研究较少触及的领域。这里所涉及的不是某个新概念、新范畴,而是一些相对独立的崭新研究领域。
第二,它在研究方法上力求与现代科学认识相一致。
读者在本书的各章中可以看到,作者不但重视运用各门学科所发现的最新资料(例如在“社会起源论”中运用了民族学所发现的大量原始部落的资料),而且注意用系统方法观察社会,因为现代科学所认识的社会有机体是一个包括自然事物和社会事物在内的高度复杂系统。作者把社会整体论当作自己的研究课题,也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现代科学越来越证明,生命世界以其独特的整体性区别于非生命世界。而人类社会的整体性是在生物整体性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所以社会哲学应当把整体主义当作一种社会科学方法论来研究。总之,注意从现代科学认识中汲取新的方法,是社会哲学应当特别重视的。
第三,它注意通过对日益丰富的社会生活的概括和汲取其他哲学学派的一切理论成果来丰富社会哲学自身。
在这方面,我们认为,可以做的事情很多。比如说,马克思曾经给我们留下关于社会交往的重要论述。还有,当今西方社会科学中的交往理论同样是当代西方社会生活的概括。无视后者的存在,抹杀其理论成果的价值,是不对的。本书的“社会交往论”一章比较好地解决了这两者的关系,作者细心地发现了马克思对社会交往概念的理解与现代西方社会科学中的交往理论的某些融合之处,汲取还有其研究中的科学成果,以便从理论上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哲学。
您所理解的社会哲学在哲学体系中占有什么样的地位?它同历史哲学、自然哲学的区别何在?
我认为,对于各种哲学派别来说,“社会哲学”这个词是中性的。霍布斯最早使用“社会哲学”一词。后来,恩格斯用“社会哲学”来称呼傅立叶的社会理论。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中的法兰克福学派也用“社会哲学”来称呼他们的“社会批判理论”。至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哲学的提法,可以追溯到普列汉诺夫。他曾经认为,《共产党宣言》是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哲学”。由此可见,任何一种哲学学派都可以用社会哲学来表述该学派关于社会发展的观念。从实质上看,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唯物史观也就是他们代表的这一哲学学派特有的社会哲学。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哲学同其他哲学学派的社会哲学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是唯一一种把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中贯彻到底的社会哲学。(www.xing528.com)
如同历史唯物主义是与自然唯物主义相对应的,社会哲学是与自然哲学相对应的。社会哲学在哲学总体系中占有的地位是:它是在社会历史领域中贯彻这一总体系的哲学观。实践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哲学在社会历史领域所贯彻的哲学观。
社会哲学与历史哲学所探讨的都是追求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当我们从历时态看人的活动时,呈现在我们思维中的是“历史领域”;如果我们考察的是现时态的人的活动,那么使用“社会领域”就比较恰当。假如撇开时态的不同,就区别于自然界的领域来说,“历史的”也就是“社会的”。例如恩格斯曾经说:“历史思想家(历史在这里只是政治的、法律的、哲学的、神学的—总之,一切属于社会而不仅仅属于自然界的领域的集合名词)……”
33在上述意义上,社会哲学与历史哲学—就其以揭示人的社会(历史)活动的规律为自己的任务来说,并无本质区别。能够把社会哲学与历史哲学区别开来的界限,无非是观察人们的实践活动的不同视角而已。比如说,《共产党宣言》是马克思恩格斯在19世纪中叶观察欧洲的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时所表达的一种社会哲学思想。而在今天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者看来,《共产党宣言》所阐述的,又是一种历史哲学。
目前,在国内学术界,社会哲学这个概念已经为许多研究者所接受。问题在于,各人所理解的社会哲学的内涵远不是一致的。对此,您有何见解?
我认为,这种现象是正常的。没有必要强求一致。且不说不同哲学派别所理解的社会哲学有天壤之别,即使在同一哲学派别之内,各个人对社会哲学的理解也有很大差异。近年来,有的“社会哲学”论著,其内容只不过是原有的历史唯物主义概念、范畴和规律的重新排列组合。另外,有的学者把“社会哲学课题”理解为论述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哲学问题。这自然比把原有范畴、规律作重新排列组合高明得多,但我认为,这种理解并没有赋予社会哲学以它在当代哲学发展中应有的地位。
我们知道,社会发展的研究,特别是对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发展的研究,是近年来理论研究的一个热点。这种研究可以相对地划分为三个理论层次:社会哲学研究的层次,理论社会学(元社会学)研究的层次,具体社会问题的实证研究层次。上述关于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哲学问题研究可以纳入第一个层次。但这并不能涵盖社会哲学层次的全部。我以为,近代哲学发展史表明,康德哲学不仅使近代哲学主题由本体论向认识论转变,而且首先开启了近代哲学主题由认识论向历史观的转变。我们今天的任务则是重视近代哲学的这一发展趋势,通过马克思主义社会哲学的理论形式,全面地丰富和发展马克思恩格斯所开创的社会历史观。社会哲学研究当然包括现实问题的哲学研究,但不能把马克思主义社会哲学仅仅理解为把唯物历史观运用于解决某一些具体社会问题。社会哲学研究的意义首先是:在总结当代社会现实和概括各门科学最新发展成果的基础上,发展理论本身。就社会哲学理论来说,有许多理论问题是马克思恩格斯仅仅触及(例如社会时间与社会空间)而没有形成系统理论的;有许多理论问题是当代现实生活提了出来(如信息时代的世界一体化以及与此相联系的一系列全球性问题,特别是全球经济的哲学问题等),而经典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哲学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把它们纳入自己的考察范围的。总之,我所理解的社会哲学首先是对构成它的核心的唯物史观的丰富和发展,而不是仅仅把唯物史观应用于社会实际问题的解决。
您认为《社会哲学导论》仅仅是走出了第一步,那么进一步的研究是什么呢?
首先是继续拓宽研究的领域。目前可以开展研究的新领域还有不少,比如社会公平、社会选择、社会文化、社会传统、社会习惯等。光是在其中某一个领域中作出可观的成绩,可能就要耗掉一个人的大半生时间。因此我以为,与其把有限精力耗费在社会哲学“体系”的构造上,不如在拓宽研究领域,深入探讨问题上下功夫。
其次是开展社会哲学思想史的研究。了解马克思以前的社会哲学思想,可以使我们更深刻地理解马克思所实现的哲学革命的历史必然性,也可以由此更好地把握马克思主义社会哲学往后进一步发展的前景。
(原载《哲学动态》199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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