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先秦名辩学的研究兴起于20世纪初。在西学东渐的过程中,西方传统形式逻辑被译介到中国,这种具有方法论性质的学科介绍到我国以后,立刻引起了广大学者的兴趣,很多学者开始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寻找这方面的思想资源。孙诒让第一个认识到《墨经》诸篇中有亚里士多德的演绎法和培根的归纳法。受孙诒让的启发,梁启超开启了以西方传统形式逻辑为范式诠释《墨经》中名辩学的先河,按照概念、判断、推理的理论框架诠释《墨经》中有关名、辩的思想资料。
梁启超之后,胡适、章太炎、章士钊、谭戒甫、沈有鼎、詹剑峰等学者继续沿用这种范式研究先秦名辩学,他们通过发掘先秦思想史上的资料,然后比照传统形式逻辑中的概念、判断、推理和论辩的理论体系整理史料。从而把先秦诸子著作中的“名”解释成为概念;“辞”解释成为判断;“说”解释成为推理;“辩”解释成为论辩。通过这些学者的努力,“逻辑”思想资料的发掘更为丰富了,比较研究的视野也进一步扩大和加深了。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迎来了科学的春天,也迎来了中国逻辑史研究的春天,一大批学者投入到中国逻辑史的研究中,20世纪80年代是中国逻辑史研究空前繁荣的时期,这一时期成长起来了一批知名学者,出版、发表了大量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尤其是1989年至1991年由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五卷本《中国逻辑史》和与之配套的《中国逻辑史资料选》,是这一时期研究成果的代表作。这一成果集中了当时20多位中国逻辑史研究者的智慧,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这种以西方传统形式逻辑为范式,诠释中国先秦时期名辩学的模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它有力地推动了先秦名辩学研究的深入,极大地提高了名辩学研究在学术界的地位,扩大了其影响。(www.xing528.com)
这种研究范式在取得丰硕研究成果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而且这些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批评。从梁启超的《墨子之论理学》一出版,就有学者提出异议。1925年吴熙在《墨子的名学》一文中指出:“墨子的名学,在形式和理论二方面,都和西人的逻辑学完全相反,如果不悉心研究,强合西人的逻辑学,便要弄得十分的‘支离破碎’的。”[4]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这种研究范式的批评更为激烈。刘培育先生曾指出:“……但以传统逻辑体系为范本去剪裁与建构中国名辩学体系,却发生了明显的负面效应:(1)扭曲了名辩学体系的原貌,或使其原貌变得模糊不清。(2)为适应传统逻辑体系的内容,而造成对名辩学史料的误解和强解。”[5]曾祥云先生说:“我们看到,在我国近现代的名辩逻辑化过程中,研究者在‘吾国固有’这样一种狭隘民族文化心理的影响下,一味热衷于以西方逻辑诠释名辩、比附名辩。”[6]程仲棠先生进一步指出:“把墨辩过度诠释为‘逻辑学’,就无异于伪造历史。”[7]这些批评无疑是切中要害的,的确以西方传统形式逻辑为参照系,对中国古代名辩学进行比较研究,造成了比附之风盛行和对史料的“过度诠释”。
但我们要进一步追问的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是比较研究这种方法的问题呢?还是参照范式的问题呢?我们认为比较研究方法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就出在比较研究中选择的参照范式不恰当。就中国古代的语言文字特点来看,汉字是表意文字,每个字符和它表达的意义紧密联系在一起,很难从汉字中抽象出一些符号做逻辑常项或逻辑变项,因此就不能对语言进行形式刻画。从先秦的文献中很难找到像西方传统逻辑那样的“形式”,就名辩学原典自身来说,既没有像亚里士多德逻辑那样的变项,也没有亚里士多德逻辑那样的推理形式的刻画,因此,用西方传统形式逻辑为研究范式诠释中国古代的名辩学就必然会出现牵强附会的现象。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要想深化先秦名辩学的研究,开创中国逻辑史研究的新局面,就要寻找新的参照范式。我们认为符号学是深化先秦名辩学研究的更优范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