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稿)
A.移民监测评估的目的与宗旨
1.根据《世界银行业务导则4.30》、《世界银行业务导则10.70》等文件的规定,为规范和指导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移民监测评估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2.本指南编制的目的,在于规范和指导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项目业主、外部监测机构、移民实施机构等与移民活动有关的机构所进行的移民内部监测和外部监测评估工作,确保移民监测评估活动有序、规范、高效地进行,从而使有关各方及时了解移民安置实施情况,发现和纠正移民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移民安置按行动计划顺利地实施,最终达到移民安置的目标。
3.移民监测评估,是根据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对移民安置实施活动进行持续地调查、检查、监督和评估工作。本指南所指的移民监测评估活动,包括由业主和移民实施机构进行的内部的移民监测活动,和由独立的移民监测评估机构进行的外部监测评估活动。内部监测,是业主和移民实施机构依靠自上而下的管理系统对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的实施进行连续的内部监控,目的在于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移民的进展,发现和解决问题,为顺利实施移民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外部监测评估,是独立于项目业主及移民实施机构的具有移民监测评估能力的组织或机构,对移民活动进行的周期性的监测和客观评估,它通过现场调查访问等方法,对移民安置实施活动进行数据和信息的收集,在此基础上对项目移民安置实施工作进行客观评估,以发现已经存在或潜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反馈给世界银行、项目业主和移民实施机构,以推动移民安置实施工作的不断改进和完善。
4.移民监测评估的依据包括:
(1)国家有关移民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2)世界银行有关业务导则,如4.30导则、4.20导则、10.70导则;
(3)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法律性文件,如世界银行和项目业主共同认可的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等。
5.移民监测评估的原则包括:周期性地调查、了解和评价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实施的情况;准确地进行数据采集和资料分析,保证监测评估结果的准确性;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地向项目业主和世界银行报告,使其能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并进行科学决策。
6.移民监测评估的作用,在于跟踪监测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的实施进展,动态评估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的适宜性,为项目业主、移民实施机构和世界银行项目管理提供决策支持。通过连续不断的监测和对监测结果的评价,确定移民安置实施活动是否遵循了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对未能按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实施或实施不完善的移民活动,则要提出补救建议。通过监测评估,检查移民安置行动计划是否满足移民安置实施的需要,如有不当,则要及时提出调整建议,以确保移民生产生活的恢复超过或达到搬迁前的水平。
7.内部监测是项目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总体把握移民实施活动的状况,通过建立和使用移民管理信息系统,收集、分析和共享有关移民实施活动的进度、资金和质量的数据和信息,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分析其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
8.外部监测评估也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跟踪监测和客观评估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帮助世界银行、项目业主和移民实施机构更全面地了解移民活动的实施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效果,重点监测移民政策的执行情况、移民机构的运行、移民就业安置、移民房屋重建与生活安置、移民收入与生产生活水平的恢复、抱怨与申诉、公众参与、协商、信息公开等实施情况。通过监测,评估移民安置政策与移民实施的适宜性,评估移民收入水平恢复程度和移民目标的实现程度,评估移民机构的工作效率,甄别业已存在或可能发生的问题,并就问题提出建议或预警,避免因移民安置行动计划不完善或实施偏差造成移民生产生活未超过或达到搬迁前的水平。
9.移民安置活动的实施,是借款人的职责。移民安置活动的内部监测由项目业主与移民实施机构进行,并由业主定期向世界银行提交内部监测报告。移民安置活动的外部监测评估由业主委托有资质的并经过世界银行认可的外部独立监测评估机构进行。外部监测评估机构应向项目业主和世界银行同时提交独立的外部监测评估报告。世界银行和项目业主有责任确保移民安置行动计划按项目贷款协定执行。
B.移民监测评估业务指南适用范围
10.本移民监测评估业务指南适用于世界银行中国贷款项目中移民安置活动的内部监测和外部独立监测评估活动。
C.移民监测评估的组织机构与管理
11.与移民监测评估相关的组织机构有:世界银行、项目业主、移民实施机构和外部监测评估机构等。
世界银行
12.世界银行的主要任务包括:制订移民监测评估政策性文件,认定外部监测评估机构的资格,协助项目业主选定外部监测评估机构,指导、检查和评价移民监测评估工作,督促处理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审查项目实施过程中移民安置政策和方案的调整,并进行项目移民后评估。
13.根据外部监测评估机构的能力、业绩等,向项目业主推荐供候选的外部监测评估机构。协助项目业主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移民外部监测评估机构。一般情况下,不特别指定外部监测评估机构。
14.对涉及移民活动的贷款项目,世界银行根据其批准的移民安置行动计划或批准的移民安置修改行动计划,每年至少一次常规检查项目移民实施活动,每五年组织一次移民实施专项检查。检查结束后,世界银行项目经理向项目业主提供检查备忘录或其他书面意见。
15.世界银行根据其批准的外部监测评估工作大纲,对外部监测评估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16.世界银行项目经理、项目检查团、移民业务专项检查团等针对移民工作提出的备忘录,均可视为世界银行对该项目移民工作的评价意见,但世界银行项目经理的书面意见为世界银行的最终意见。
项目业主
17.项目业主的主要任务包括:
(1)根据项目的特点,决定移民安置实施的组织形式(项目业主组织实施或委托地方政府管理机构实施)。
(2)委托地方政府管理机构实施的,应在委托协议中明确“必须按照经世界银行批准的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实施移民安置工作,并接受项目业主、外部监测评估机构和世界银行的监督检查”。
(3)负责按照经世界银行批准的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组织实施移民工作,在其内部配备移民业务工作人员,组织内部监测工作,并编制内部监测报告。当项目业主自行组织实施移民安置工作时,项目业主需自行承担移民内部监测工作。当项目业主委托地方政府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移民安置工作时,项目业主要组织移民实施机构开展移民内部监测工作。
(4)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并委托外部监测评估机构开展外部监测评估工作,签订工作合同,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按照合同支付外部监测评估工作费用,向外部监测评估机构提供准确、真实的相关资料,接受世界银行对项目移民安置工作的检查和后评估,在移民安置工作结束后及时组织验收。外部监测评估机构一经选定,若无充分的理由,不得随意更换。
18.选择外部监测评估机构和委托监测评估工作的主要程序为:在世界银行的协助下,项目业主初选至少两个具有移民外部监测评估业务资格的候选机构,通过招标的办法选定外部监测评估机构,报世界银行项目经理备案;与选定的外部监测评估机构签订合同;委托外部监测评估机构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19.在移民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移民安置政策和移民安置行动计划进行调整和变更,但事先必须以特别报告或专题报告的形式向世界银行报告,获得世界银行同意后方可实施。
移民实施机构
20.移民实施机构的主要任务包括:按照经世界银行批准的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实施移民安置,进行内部监测,向项目业主和外部监测评估机构提交移民安置实施进度季报,向外部监测评估机构提供详实的相关资料,对项目业主、外部监测评估机构和世界银行在工作中发现并指出的问题提出改正计划,征得项目业主和世界银行同意后付诸实施。
外部监测评估机构
21.移民外部监测评估机构是独立的、与业主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与移民实施机构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的社会组织(研究机构、设计机构、咨询机构、大学等非政府机构)。外部监测评估机构必须保证机构和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独立地开展移民监测评估工作,包括独立收集资料、独立分析评估、独立编制报告等。
22.从事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移民外部监测评估机构,必须拥有具备社会学、人类学、经济学等专业背景的学者、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包括女性工作人员),具有丰富的非自愿移民业务的经验和经历,主要工作人员已接受过世界银行非自愿移民安置政策和监测评估业务培训,掌握世界银行非自愿移民政策,熟悉移民监测评估业务,具有完善的工作质量保证体系。在少数民族地区,应配备具有少数民族工作经验和能说少数民族语言的工作人员。
23.外部监测评估机构的主要任务包括:编制移民外部监测评估工作大纲,明确移民外部监测评估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程序、时间安排、人员安排;按照世界银行批准的移民监测评估工作大纲,进行现场调查和监测,发现移民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预测潜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对移民安置的效果进行评估;编制外部监测评估报告,呈报项目业主和世界银行;接受世界银行移民业务指导;根据世界银行的意见及时修正移民外部监测评估工作。
24.外部监测评估机构通过投标的方式获得移民外部监测评估任务,按照经世界银行批准的外部监测评估工作大纲和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合同开展工作。
25.在移民搬迁期间,外部监测评估机构一般一年开展两次现场调查和监测评估。在移民搬迁活动结束后,可以一年开展一次现场调查和监测评估,也可根据移民安置工作的需要,适当增减调查和监测评估的次数,但需要经过世界银行同意。外部监测评估工作一般需延续到移民安置目标的实现。
监测评估工作费用
26.内部监测评估工作费用,在移民安置管理费中列支。
27.外部监测评估工作费用,根据项目的性质和移民安置的地域、规模、难易程度等因素,按照项目移民概算中直接费用的百分比计算,建议的取费标准见下表。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移民外部监测评估工作取费标准
D.移民监测评估工作步骤
28.移民监测评估工作可分为两阶段,即移民监测评估工作准备阶段和移民监测评估实施阶段。移民监测评估工作准备阶段自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周期中的项目鉴别起,经项目准备、项目预评估、项目评估阶段,至项目批准阶段结束。移民监测评估实施阶段自移民安置实施开始,直至移民安置目标实现为止。
业主及移民实施机构的准备
29.项目业主及地方政府应在项目准备早期阶段成立移民业务机构。项目业主要在其内部设置一个专门负责移民业务的机构,配置有能力的专职从事移民业务的工作人员,以保证提供完整、客观的信息和资料,也有助于其他行业机构的参与。在项目准备期间就应着手安排移民内部监测和外部监测评估工作。
30.项目业主的准备工作,一般应包括:
(1)组织对项目业主和移民实施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世界银行移民政策与经验、国家移民政策、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编制、移民实施、移民监测评估等方面的培训;
(2)尽早聘请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协助进行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编制工作;组织社会经济调查;在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协助下,编制移民安置行动计划(RAP);
(3)在具有世界银行项目移民监测评估资格的外部机构中,通过招标的办法择优选择一个外部监测评估机构,并报世界银行项目经理备案;在协商的基础上,与外部独立监测机构签订工作合同,并报世界银行备案;
(4)在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的帮助下,建立移民管理信息系统;
(5)督促外部监测评估机构及时提交外部监测评估工作大纲和进行移民外部监测评估准备工作。
31.移民实施机构的准备工作包括:与业主签订内容详尽的移民安置实施工作合同;建立或健全各级移民实施机构,并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组织对各级移民实施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与业主及其委托的专业机构共同进行社会经济调查、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编制工作;建立移民实施管理信息系统。
32.移民外部监测评估机构的准备工作包括:与项目业主协商并签订移民外部监测评估工作合同;编制并及时向业主提交移民外部监测评估工作大纲。
移民监测评估工作的实施
33.项目业主的移民监测评估工作包括:按照移民安置行动计划,负责移民活动的内部监测;按季度向世界银行提交移民进度报告;每半年向世界银行提供一份详细的内部监测报告;及时更新移民实施的统计数据,完善移民管理信息系统;为移民外部监测评估机构提供各项工作所需数据、资料和信息;将修改的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及时报世界银行审批,并将审批意见通报移民实施机构和移民外部监测评估机构;及时向外部监测评估机构通报移民实施情况;配合、监督移民外部监测评估活动的开展。
34.移民实施机构的移民监测评估工作包括:按照项目业主的要求和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完成好移民实施工作;按要求向项目业主提交移民进度报告和内部监测报告;及时更新移民实施的统计数据,完善移民管理信息系统;向移民外部监测评估机构提供所需数据、资料和信息;接受项目业主和世界银行对移民实施活动的监督和检查。
35.外部监测机构的移民监测评估工作包括:组织若干具备社会学、人类学、经济学、工程技术等方面知识的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员成立移民外部监测评估小组(至少应有一名女性组员,在少数民族地区还应配备懂少数民族语言的少数民族问题专家);协助项目业主培训有关移民工作人员;根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进行基底调查,户数不少于总数的5%~15%,在移民影响人数少于或等于100户时,基底调查户数要达到影响人数;帮助项目业主建立移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实地监测评估并同时向世界银行和项目业主提供移民监测评估报告。
36.世界银行项目经理及移民专家对项目移民实施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工作覆盖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检查后形成书面备忘录;世界银行项目经理对项目业主提交的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变更报告、移民内部监测报告和外部监测评估报告应在报告提交后及时提出书面回复意见。项目结束后,世界银行项目经理及移民专家应组织有关咨询专家对项目移民安置工作进行后评价。
E.移民监测评估的内容
内部监测的内容
37.内部监测一般应覆盖如下内容:
(1)组织机构 移民实施及其相关机构的设置与分工,移民机构中的人员配备,移民机构的能力建设;
(2)移民政策与补偿标准 移民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各类影响损失(永久征地、临时占地、房屋拆迁、店铺拆迁、企事业单位拆迁、专项设施拆迁等)的补偿标准实际执行情况。需特别说明是否按照移民安置行动计划中的标准执行,若有变化,需说明原因;
(3)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活动实施进度 总进度计划与年度计划,移民机构及人员配备进度,项目区永久征地、临时占地的实施进度,安置区土地(包括生产用地、宅基地、公共设施用地等各类安置用地)调整、征用(或划拨)及将其分配给移民的实施进度,房屋拆迁进度、安置房重建进度,移民搬迁进度,生产开发项目实施进度,公共设施建设进度,专项设施复、迁、改建进度,工矿企事业单位迁建进度,劳动力安置就业进度,其他移民活动进度;
(4)移民预算及其执行情况 移民资金逐级支付到位数量与时间情况,各级移民实施机构的移民资金使用与管理,补偿费用支付给受影响的财产(房屋等)产权人,土地所有权者(村、组等)及使用者的数量与时间,村级集体土地补偿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
(5)移民生产就业安置 农村移民的主要安置方式(土地调整安置、新土地开发安置、企事业单位安置、自谋职业安置、养老保险安置等)、人数、店铺与企业拆迁移民就业安置、脆弱群体(少数民族、妇女家庭、老人家庭、残疾人等)的安置,临时占地的土地复垦,安置的效果等;
(6)移民房屋重建与生活安置 农村移民安置的方式与安置去向,宅基地安排与分配,房屋重建形式,宅基地三通一平工作,补偿资金的支付,公共设施(水、电、路、商业网点等)的配套,搬迁等;城市移民的安置方式,安置点,安置房建设,安置房选择与分配,公共设施配套建设、搬迁等,商业店铺房屋重建与分配,企事业房屋重建与分配;
(7)工矿企业事业单位、店铺、城(集)镇和各类专项设施(水利、电力、邮电、通信、交通、管线等)的恢复重建;
(8)抱怨、申诉、公众参与、协商、信息公开与外部监测 抱怨与申诉的渠道、程序与负责机构,抱怨与申诉主要事项及其处理情况,公众参与和协商的主要活动、内容与形式,公众参与和协商的实施效果,移民信息册与信息公开,外部监测机构、活动与效果;
(9)对世界银行检查团备忘录中有关问题的处理;
(10)尚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措施。
外部监测评估的内容
38.外部监测评估一般应覆盖如下内容:
(1)移民机构 通过调查访谈,监测业主与移民实施机构的设置、分工与人员配备情况,移民机构能力建设与培训活动;与移民安置行动计划比较,评估其适宜性;
(2)移民政策与补偿标准 调查了解移民实施的主要政策,并与移民安置行动计划比较,分析其变化情况,评估其适宜性。典型抽样核实各类移民损失(尤其是永久征地、房屋拆迁等主要损失)的补偿标准实际执行情况,并与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对比,分析其变化情况,评估其适宜性;
(3)移民实施进度 主要采用综合查阅文献资料和现场抽样调查法,典型抽样监测各主要移民活动进度,包括移民机构、项目区永久征地、临时占地、安置区土地(包括生产用地、宅基地、公共设施用地等各类安置用地)调整、征用(或划拨)及将其分配给移民、房屋拆迁、安置房重建、移民搬迁、生产开发项目实施、公共设施建设、专项设施复(迁、改)建、工矿企事业单位迁建、劳动力安置就业的实施进度,并与移民安置行动计划中的进度计划进行比较,分析和评估其适宜性;(www.xing528.com)
(4)移民补偿资金与预算 抽样监测各级移民机构资金支付到位情况,抽样监测征地影响村、拆迁店铺与企业的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使用情况,与移民安置行动计划比较,分析评估移民预算的适宜性,并提出建议,评估移民资金使用管理的状况;
(5)移民生产就业安置 通过典型抽样调查和跟踪典型移民户监测,对移民生产就业安置与收入恢复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农村移民生产用地的调整、征用、开发与分配,农村移民的农转非及非农业就业(企业安置、自谋职业、养老保险等)安置,被拆迁店铺移民就业安置,被拆迁企业移民就业安置,受临时用地影响的企业、店铺的人员的就业安置,少数民族、残疾人、妇女及老人家庭等脆弱群体的生产安置。与移民安置行动计划比较,评估其适宜性;
(6)移民房屋重建与生活安置 通过抽样调查,进行分析评估。包括:农村移民的主要安置方式;安置点的选择;宅基地的安排、分配与三通一平;旧房屋拆除与新房重建方式;搬迁前后房屋条件比较(房屋面积、质量、位置、交通、供水、供电、采光、环境等);过渡期补助;搬迁各类公共设施配套情况;城市移民的安置区选择,补偿安置方式选择,过渡期安排,搬迁前后居住条件比较;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等;与移民安置行动计划比较,评估其适宜性;
(7)工商企事业单位恢复重建 通过文献阅读,典型抽样调查与跟踪监测,了解企事业单位与店铺的拆迁与重建情况;与移民安置行动计划比较,评估其适宜性;
(8)城(集)镇及专项设施恢复重建 通过文献资料查阅和实地调查,掌握城(集)镇迁建与恢复实施状况;与移民安置行动计划比较,评估其适宜性;
(9)移民收入与生产生活水平恢复 通过征地拆迁之前的基底调查和之后的抽样调查与跟踪监测调查,掌握典型移民户的收入来源、数量、结构、稳定性和支出结构、数量,并进行移民搬迁前后经济收支水平的对比分析,评估收入恢复等移民目标实现的程度。进行典型样本户、居住(房屋等)、交通、公共设施、社区环境、文化娱乐、经济活动等方面的比较,分析评估移民收入与生活水平恢复目标实现的程度;
(10)抱怨与申诉 通过查阅文件资料和现场典型户调查,监测移民抱怨和申诉的渠道、程序,主要抱怨事项及处理情况;
(11)公众参与、协商和信息公开 通过查阅文件资料和现场调查,监测移民实施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协商活动及其效果,移民信息册的编制、印发与反馈,移民信息公开活动及其效果;
(12)落实处理世界银行检查团备忘录及上期移民监测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问题;
(13)结论与建议 对移民实施进行归纳总结,得出相应的结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直到处理完毕。
移民基底资料的调查内容
39.农村移民基底资料调查内容,包括:家庭人口情况,生产经营情况,房屋建筑面积,家庭年收入,家庭年支出、上交税金及其各项费用,安置地点,宅基地面积,交通条件,供水条件,供电条件,移民心理,家庭人口简况等。
40.城市移民基底资料调查内容,包括:家庭人口情况,房屋结构类型,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使用面积,房屋间数,区位类别,房屋产权类型,房屋使用性质,房屋合法性,居住条件,家庭年收入,家庭年支出,原居住地点,安置地点,移民心理,安置意愿,家庭人口简况等。
41.企业、店铺拆迁基底调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原占地面积,被征(占)地面积及其土地属性,各类职工人数,主要固定资产,年经营状况,原有房屋面积,拆迁房屋面积,年经营状况,安置方案,安置地点,安置意愿等。
跟踪调查的内容
42.跟踪调查的内容,包括:移民家庭及构成状况,移民家庭财产状况,移民家庭居住条件,移民家庭社区生活环境,移民家庭生产条件的变化,移民生产经营及收入状况,移民家庭支出情况,移民对生活水平变化的评价等。
F.移民监测评估方法
内部监测方法
43.内部监测评估作为移民系统内部自上而下的对移民安置实施过程的监测活动,要求在移民实施工作相关的项目业主和各级移民实施机构之间建立起规范、通畅、自下而上的移民实施管理信息系统,跟踪反映各地区及各子项目的移民实施工作进展情况。该管理信息系统应由项目业主组织开发和建立,由各级移民实施机构自下而上报送的移民实施进度、资金、效果等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和统计分析,并进行动态的跟踪管理。各级移民实施机构定期向上级移民实施机构直至项目业主传递最新移民实施数据和信息。实施中内部监测要建立起完善的以计算机为支撑工具的管理信息系统,以全面、及时、准确地储存、管理和使用移民实施活动的信息。
44.规范化的统计报表制度 项目业主应根据移民实施工作需要,制定统一的报表,由各级移民实施机构定期自下而上报送。一般有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等。报表需统计移民活动实施管理范围内统计时段内(期内)的移民实施主要活动的工作量、资金拨付、效果及有关数据。
45.定期或不定期的情况反映 在各移民实施工作相关机构之间,采用多种方式,交换移民安置实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有关情况信息,并提出处理意见,如简报、文件等。
46.定期的联系会议制度 项目业主和移民实施机构定期召集各级移民实施机构负责人或其代表参加的会议,讨论移民实施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也可以通过会议交流有益的经验。
47.检查 项目业主和上级移民实施机构对下级移民机构组织的实施活动进行常规检查或非常规的专项检查,核实移民实施工作进展,对移民实施工作中重要问题或出现的特殊情况进行专门调查。
48.信息交换 项目业主、地方实施机构与外部监测机构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和信息交换,将外部监测评估机构的发现与评估意见作为内部监测的参考依据。
外部监测评估方法
49.完整的外部监测评估过程包括信息收集、统计、综合分析和报告撰写等步骤。对外部监测评估机构来说,运用多种方法和手段收集移民实施相关信息是履行其独立监测评估工作的基础和关键。
50.文献调研 对与移民实施活动有关的各种文献(如业主或移民实施机构的文件、统计资料、专题调研资料等)进行系统而有针对性的收集。
51.内部监测报告分析 通过对内部监测报告的阅读,外部监测评估机构可以对移民实施工作进展、出现的问题进行初步了解,制定相应的监测评估调查方案,采用合适的监测评估方法。
52.对项目业主和各级移民实施机构进行访谈,通过对各级移民实施机构进行实地访问,了解移民安置实施的全面信息,掌握报告期内的主要移民活动及其进展、实施中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理和移民机构情况。
53.入户访谈 外部监测评估人员深入到受影响的移民家庭、店铺、企业中去,与他们进行面对面的访谈,了解移民实施情况。入户访谈主要了解受影响人群个人、家庭的社会经济情况、移民政策实施情况、各类损失赔偿标准及其兑现情况、生产及生活安置状况、信息发布与传递、公众参与、脆弱群体保护措施、抱怨与申诉及其解决情况。
54.座谈会 外部监测评估人员在受影响人群较为集中地区,召开移民代表参加的座谈会,收集以下主要信息:移民补偿资金的拨付与使用、受影响人群的生产与就业安置状况、社区生产和生活环境的变化、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协商、抱怨的申诉及其解决、受影响人群对移民实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55.实地观察 通过内部监测报告及移民实施机构的介绍等方式获知移民实施措施、进度、效果,发现实施中存在或潜在的问题。
56.典型个案调查 针对需要调查研究的问题,通过深入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受影响地区,对典型的受影响对象进行调查,获取第一手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57.抽样调查 在基底调查、跟踪监测调查的过程中,抽样调查是最重要的信息收集方法。利用抽样调查进行基底调查和跟踪调查,要注意所选样本的代表性,为此,最好采用类型抽样。抽样调查要求调查样本达到一定的规模。对于移民家庭户数量较多的项目,受征地影响的家庭户抽取的比例为5%~10%,受房屋拆迁影响的家庭户的抽取比例为5%~15%,同时受征地和拆迁影响的家庭户的抽取比例为5%~20%。跟踪调查的抽样样本数不应少于30个。在基底调查和后评估调查中,移民人数较少的项目(如移民户数少于100户),调查的样本应该是移民家庭的全部。此外,跟踪调查在调查样本、调查时间等方面应该尽量与基底调查相一致,以增强调查资料的可比性。
移民基底资料调查方法
58.移民基底资料调查采取普查(当移民人口较少时)或抽样调查(抽样调查比例高于跟踪调查)的方式进行,对典型抽样样本家庭、企业、店铺进行逐户访问,详细填写调查表格,拍摄部分房屋及生产生活环境照片,了解移民、企业、店铺对搬迁的心理反应。同时还与市、县(区)、乡镇政府(或街道)、村(或居委会)领导进行座谈,了解当地政府及社区领导人对移民搬迁及工程建设的有关意见。调查时还应对安置区的生产生活用地安排、安置房屋及配套公共设施的建设进行实地考察,掌握第一手资料,拍摄照片,照片可存储于计算机中。基底调查数据应分类建立数据库,并进行有关统计分析。
G.移民监测评估的周期和报告制度
59.移民监测评估的周期,因项目难易程度及所处的实施阶段而有所不同,内部监测和外部监测也有差异。内部监测是连续的过程,其中全面的监测活动至少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在移民搬迁等关键时期,监测应该增加频次。外部监测评估机构在移民实施活动开始前进行一次基底调查,确定搬迁前移民和安置区居民生产生活水平,建立比较的标准;在项目初期主要反映项目的准备和搬迁活动,监测工作半年一次;在项目的后期监测评估的重点转向收入恢复和遗留问题处理等,监测工作一年一次;在项目结束且受影响移民群体的生活水平恢复到搬迁前水平后,进行总结性调查;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专题调查。
60.监测评估报告是监测评估工作的具体成果,是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建立监测评估报告制度,确保监测评估的真实性、及时性、连续性,有利于项目管理系统共享移民安置实施的详细进展信息,提高管理水平。在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及其实施过程中建立一套完整的移民监测评价报告制度。报告可分为:内部监测报告;外部监测报告;从时间长短分为:周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专题报告。
61.内部监测报告 在项目准备期间,配合世界银行评估编制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工作报告,格式根据世界银行的要求因项目、阶段而异。实施开始后,影响较大的项目需要简略的周报、月报,详细的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影响较小的项目根据项目情况需要简略的季报,详细的半年报、年报。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进行专题报告。项目实施结束之后进行总结报告。内部监测报告由各级移民实施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移民实施机构、项目业主报告。项目业主每半季度向世界银行提交一份内部监测报告。
62.外部监测评估报告 从移民搬迁活动开始至移民搬迁活动结束期间,每半年向世界银行和项目业主提交一份监测评估报告。从移民搬迁活动结束至移民安置目标实现之年间,每年提交一份监测评估报告。搬迁前要进行一次基底调查,并提交基底调查报告。移民活动结束后,进行一次总结性评估,并提交总结评估报告。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或项目管理的需要,进行专题调查并提交报告。
63.世界银行可向缺乏经验的项目业主针对其内部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援助,提高其内部监测工作的质量。世界银行和项目业主在接到移民监测评估报告之后,应在其各自的项目管理文件中明确对报告的意见。
附件
移民基底调查和跟踪调查的内容提要
1.农村移民基底资料调查内容
(1)家庭人口情况 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妇女人口,劳动力,女劳动力,抚养、残疾、老年人口,上中学、小学孩子。
(2)生产经营情况 粮田面积,蔬菜地面积,经济作物面积,果树,家禽家畜,承包地、自留地,非农业生产经营,主要生产工具。
(3)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类型及间数;房屋面积;畜圈面积。
(4)家庭年收入 粮食总量,水稻、小麦、大麦、玉米、油料作物等,农业收入,副业收入,乡村企业收入,其他收入(元),人均纯收入。
(5)家庭年支出、上交税金及其各项费用 农业税、集体提留、其他,种子,农药费,电费,水费,机械作业费,孩子上学费用,医疗费,燃料费用,购买生活副食品费用,购买家电家具等支出,其他。
(6)安置地点 宅基地面积,交通条件,供水条件,供电条件。
(7)移民心理 是否愿意搬迁,对安置点是否满意,对以后生活是否担心。
(8)家庭人口简况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年收入。
2.城市移民基底资料调查内容
(1)家庭人口情况 非农业人口,农业人口,妇女人口,就业人口,妇女就业人口,抚育、残疾、老年人口,上中学、小学孩子,常住无户籍人口,少数民族人口。
(2)房屋 房屋结构类型,如:框架、砖混、土木、简易。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使用面积,房屋间数,区位类别,房屋产权类型,如:公房、私房、混合产权、其他。房屋使用性质,如:居住、有照经营、无照经营、其他。房屋合法性,如:合法永久产权、临时(有效期内)、临时(超期)、违建。
(3)居住条件 成套、不成套房,独立厨房,独立卫生间,朝向,采光,交通,水,电,管道煤气,供暖,楼层,社区,文化娱乐。
(4)家庭年收入 正常工作收入,其他收入。
(5)家庭年支出 水费,电费,燃料费,交通费,学费,医疗费,生活副食品费用,家电家具费,物业管理费,报刊文化娱乐,其他。
(6)原居住地点。
(7)安置地点。
(8)移民心理 是否愿意搬迁,对安置是否满意,对安置房是否满意,拆迁对就业及收入有无影响。
(9)安置意愿 货币补偿,实物安置,产权交换,货币补偿和实物安置相结合。
3.企业、店铺拆迁基底调查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所在地点,经济性质,主管部门,产权人,法人代表,经营范围,原占地面积,被征(占)地面积,土地的属性,正式职工,临时职工,退休人员人数。主要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原值总额,设备原值总额,固定资产净值总额,设备净值总额。年经营状况,如:年产值,年营业额,年上交税金,年税后利润,职工人均月工资。
(2)原有房屋面积 总面积,经营用房面积,生活用房面积,各类房屋结构,如:框架、砖混、砖木、土木、简易、其他。
(3)拆迁房屋面积 总面积,经营用房面积,生活用房面积,各类房屋结构,如:框架、砖混、砖木、土木、简易、其他。附属建筑物及设施。全部拆迁或部分拆迁。
(4)年经营状况 年产值,年营业额,年上交税金,年税后利润,职工人均月工资。
(5)安置方案 安置地点,安置意愿等。
4.跟踪调查的内容
(1)移民家庭及构成状况 受影响家庭成员姓名,与户主关系,年龄,民族,户口性质,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在业状况,职业,无业原因等。
(2)移民家庭财产状况 通过设置一些指标,调查这些家庭主要财产拥有情况,反映其经济状况。通常设置的指标有:手表、自行车、家用电器、拖拉机、汽车等大件商品。
(3)移民家庭居住条件 房屋面积、结构类型、建筑时间、重置价格等。
(4)移民家庭社区生活环境 用电、交通、用水、学校、商店、医院等,移民家庭生产条件的变化,耕地等各类土地资源、道路、水利、生产技能等。
(5)移民生产经营及收入状况 经营规模、经营类型、收入水平及其结构等。
(6)移民家庭支出情况 生产经营支出、生活消费支出的水平及其结构。
(7)移民对生活水平变化的评价 通过移民搬迁前后、移民与周边非移民家庭的生产生活条件的变化(包括生产条件、生活条件、居住环境、社区适应性、对生活的满意度等)对比,考察移民主观感受,以此来评价移民实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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