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制度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关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2016年,《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指出,要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深入推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能够有效激发教师活动,调动教师工作热情,提升师资队伍质量。在基础教育领域,广东省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切实落实学校对教师考核评价的自主权;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必要条件;加强聘期管理,激发教师的工作活力;积极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拓展职业发展空间,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加强中小学校长考核评价,督促提高校长素质能力,完善优胜劣汰机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93号)指出,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向农村教师倾斜;长期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放宽学历要求,不作论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同时,要确保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顺利推进,让广大教师安心、热心、舒心、静心从教。[10]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8〕42号)强调,深化中小学教师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深化职业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专业课教师到企业实践情况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备条件。对紧缺急需的优秀专业人才,符合条件的可采用“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办法,推行职称直评直聘制度。(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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