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增强乡村教师获得感和幸福感,需要大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落实各类补助、奖励和各类保障政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要求,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关心乡村教师生活。认真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努力惠及更多乡村教师。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让乡村教师住有所居。《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要求,各地拿出务实举措,帮助乡村青年教师解决困难,关心乡村青年教师工作生活,巩固乡村青年教师队伍。在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青年教师倾斜,优化乡村青年教师发展环境,加快乡村青年教师成长步伐。为乡村教师配备相应设施,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开展以来,已经连续5年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覆盖的人员已经到了200万左右,也就是说,有2/3左右的乡村老师是能够得到生活补助。明确乡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鼓励有条件地区提高补助标准。2018年通过实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中央财政划拨奖补资金45亿元,惠及中西部725个县8万多所学校127万名教师,补助最高的每月达到2000元。北京、上海、浙江、广东、天津、辽宁、福建、海南东部8个省市自主实施,总投入62亿多元,惠及乡村教师68.8万人。(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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