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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时间:2023-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各地积极落实教师队伍建设、培养补充、待遇提升、资源配置等方面相关政策,努力建设“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教师队伍。逐步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适时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推进县域内同学段学校岗位结构协调并向乡村适当倾斜,努力使乡村学校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不低于城镇同学段学校。

深化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目前,我国有乡村教师290多万人,其中,中小学近250万人,幼儿园42万多人;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近170万人,占58.3%。[21]近年来,国家注重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顶层设计,印发了若干重大政策,实施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国培计划”重点加大了乡村教师培训力度,建立了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补助政策,努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积极建立和完善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的有效机制,取得了积极成效。各地积极落实教师队伍建设、培养补充、待遇提升、资源配置等方面相关政策,努力建设“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教师队伍。

2018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其作为新时代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对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作出全面部署,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着力破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难题,提高乡村教师队伍质量。第一,优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和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逐步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适时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第二,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第三,落实乡村教师荣誉制度,为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2018年,安徽、辽宁、上海等27个省(区、市)陆续印发了各地方实施意见,在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称评聘、师资配备等方面落实对乡村学校教师的倾斜政策。[22]

促进城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施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地区、薄弱学校流动。大力消除城乡教师交流轮岗障碍,统筹调剂县域内城乡学校编制,推进城镇学校教师定期轮流到乡村学校任教。目前,30个省(区、市)印发了省级层面实施意见,正在按要求加快推进。推进“县(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建设,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探索突破交流轮岗制度瓶颈。(www.xing528.com)

在编制岗位核定上对小规模学校实行编制倾斜政策。在《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中提出,在编制岗位核定上对小规模学校实行编制倾斜政策。推进县域内同学段学校岗位结构协调并向乡村适当倾斜,努力使乡村学校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不低于城镇同学段学校。将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重要条件。落实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政策,并优先满足小规模学校需要,保障乡村教师职称即评即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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