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成为近年来各地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纲领性文件。2017年印发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发〔2017〕4号)、《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教基〔2017〕9号)等文件中明确指出,落实大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学风、教风、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2018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提出,“着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部正式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本章简称《准则》)及《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师〔2018〕18号)、《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8〕19号)等文件。
《准则》结合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的不同特点,分别提出十条针对性的要求,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等方面,每一条既提出正面倡导,又划定师德底线。其中,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等是共性要求,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等几个方面,结合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的不同表现、存在的问题及在不同阶段教师队伍的差异性,提出不同要求,更贴合实际,更具针对性。与之配套,教育部印发《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2018年修订)》(教师〔2018〕18号)和《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8〕19号),建立起违规惩处和责任追究机制。(www.xing528.com)
为贯彻这些文件要求,教育部强调,一是形成制度体系。要求各地各校根据《准则》,结合实际制定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和实施办法。二是做好宣传解读。要求各地各校坚持全覆盖、无死角,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深刻认识承担的职责使命。引导广大教师结合教书育人实践,增强行动自觉,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三是强化督导检查。适时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推进有力、落实到位、成效显著的地方和学校进行宣传表彰,对行动缓慢、敷衍塞责、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学校进行通报。[9]
根据文件要求,2018年,山东、天津、四川、湖北、福建、山西等多地立足于学校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构建师德师风建设新机制。其中,天津市和平区开展“人人讲师德,弘扬正能量”系列活动;湖北省黄石市深入开展“三访三抓三评”活动,将师德建设与党建、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业务培训相结合,通过搭建典型树推平台、宣传巡讲平台、基层示范平台,努力构筑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教师师德修养。[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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