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政策精神,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部署要求,培养与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各地党委、政府对贯彻落实《意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不折不扣落实中央文件,研究制定高质量的实施意见。截至目前,已有30个省(区、市)印发实施意见(见表10.1),西藏自治区和陕西省也完成文件审议工作,正按程序抓紧印制。归纳起来,各地区实施意见的内容主要如下。
第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创新培养优质师资。2018年7月30日,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立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就师德师风建设、提升专业素质能力、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提高教师地位待遇等提出要求,作出部署。黑龙江省在教师队伍建设上提出4个方面、20项改革任务,将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以振兴教师教育为根本,实施“教师质量提升工程”;以深化综合改革为突破,理顺教师管理体制机制;以提高教师待遇为抓手,全面提升教师社会地位。
第二,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河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冀发〔2018〕42号),重点提出要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并将之作为全省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着力点。黑龙江省提出,对长期扎根农村为教育事业发展作出贡献的基层一线累计从教满30年的教师,可破格申报认定“基层”高级教师职称。为着力提高教师地位待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把中小学教师按学校隶属关系纳入各级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绩效目标考核奖等一次性奖励发放范围,与公务员同等标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三,优化教师队伍管理,推动教师教育发展。云南省提出,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核准和统筹使用报备制度。在现有编制总量内,加大省级统筹力度,盘活存量、优化结构,通过跨地区、跨层级、跨行业、跨部门、跨学段动态调剂事业编制,向中小学教师队伍和缺口较大地区倾斜。各地区根据核定的教师编制数,及时招聘,补充教师,严禁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教师编制,严禁长期空编、有编不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办法,确保“人岗相适”。河北省提出,2020年停止中等学历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逐步引导高职院校将师范类非学前教育专业转为学前教育专业。调整师范专业人才培养结构,2020年停止小学全科教师专科层次招生,启动高中起点小学全科教师本科层次培养工作。[8]
表10.1 各省(区、市)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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