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党提出了“为人民服务、为工农服务”的教育方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2]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党和国家对教育方针作出了调整。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中指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这一教育方针经过与1958年9月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结合后形成了这一时期教育方针的论述:“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3]
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提出新的教育方针:“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4]1983年邓小平提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三个面向”教育方针,反映了当时国内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反映了当时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要求。1985年5月,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标志着中国教育事业进入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和深化改革的新的发展阶段。[5]进入20世纪90年代,国家进入经济发展的快速期。1993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提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成为我国教育方针在20世纪末最为经典的表述之一。(www.xing528.com)
21世纪初,我国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教育发展出现转向,开始强调“以人为本”“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深刻阐述了教育的作用和战略地位、教育发展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表述为21世纪中国的教育发展改革提供了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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