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岩层的特性,通常是愈向深部和两岸山体中延伸,岩石的透水性愈小。过去通常的做法是:当在不太深(远)的地方能找到相对不透水岩层(与要求的帷幕防渗标准相等的岩层)时,就将帷幕与此相衔接,做成所谓“封闭式”帷幕。此种帷幕防渗效果最好。当相对不透水岩层较深、较远(即强透水层很厚)时,就将帷幕做到一个适当的位置为止,即做成“悬挂式”或“开口式”帷幕。此种帷幕虽然留下了一块甚至可能很大的透水岩体,但是,通过那里的渗流途径已经很长,水力坡度很小,因而渗流量就很小了。
在确定悬挂式帷幕的深度时,较普遍采用的经验公式是:
式中 S——帷幕进入基岩的深度,m;
H1——坝高,m;
C——常数,一般是8~25m。
这一经验公式,是葛兰德在20世纪50年代统计了欧美国家所建大坝实际帷幕深度的基础上得出的。那时所做的帷幕,除了要它堵漏以外,大都还依靠它降低幕后的扬压力,因而所定深度可能偏大。
我国以往所建的一些大坝,帷幕深度多变化在坝高的30%~70%之间。
日本土木协会除采用式(4-1)外,还经常采用式(4-2)计算帷幕深度:(www.xing528.com)
式中 S——帷幕进入基岩的深度,m;
H2——坝前的最大深,m;
α——常数,为0.5~1.0。
美国恳务局编著的《重力坝设计》一书中规定:在坚硬致密的岩石中,帷幕孔深可定为水头的30%~40%,在不良基岩中,孔深应达到水头的70%。在灌浆过程中,可由现场条件决定实际的或最终的灌浆深度。
前苏联在1977年颁发的规范中规定:无隔水层时,帷幕深度可取坝上全水头的一半。
应该指出的一点是:式(4-1)本来是针对悬挂式帷幕而定的(不适用于封闭式帷幕)。但是在我国有些坝的设计中,因不透水层较浅,做成封闭式帷幕后仍达不到按式(4-1)算出的深度,就继续加深以满足公式要求。这是不必要的。在不透水层中灌浆,不会产生效果。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