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人类学是女性学与人类学结合而形成的一门学科。它既是女性学为了完善自己的学科体系,借用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来发展女性学的研究,又是在女性主义影响下人类学自身的反思,同时也是人类学对以往民族志中忽视女性现象和用男权思想误读女性现象的一种反省。
(一)女性人类学的产生与发展
女性人类学是随着女权主义运动及女性学研究的发展而产生的。“女性主义”发端于欧美的现代妇女运动,也译作“女权主义”。它首先起因于改变妇女现存生活状况的愿望和要求。最初只是反映欧美发达国家白人中产阶级妇女反对性别歧视、争取男女平等的思潮,后来渐渐发展为包括黑人妇女和第三世界妇女在内的世界性的、与父权文化相对立的一种文化。它提倡用一种特殊的女性视角对待日常生活中的一切现象,并进而重新审视现存知识领域内各种定论的可靠性。它不仅揭示了学术研究中对妇女问题的忽视,重新发现和评价妇女对人类文化的贡献,还力图树立女性视角的地位,最终改变男性中心文化支配一切的局面,形成一种新的可以与男性中心文化相抗衡的女性文化。
传统的人类学从一开始就对社会性别有详细的记载,只是散见于对亲属关系、婚姻、礼仪和图腾学的研究之中及各民族的民族志中,女性作为非主流文化群体,处于被观察的地位,只是研究者用以说明其他问题的构件与材料。70年代以男女平等为宗旨的女性主义的发展引发了人类学家对以往民族志的反思,并开始了以女性作为研究主体和本体的研究。
关于女性人类学的发展分期问题,主要有两分法和三分法。所谓两分法,即主张遵循女性主义的发展历程,以20世纪80年代中期为界,分为前后两个时期;所谓三分法,就是60—70年代为第一时期,80年代初至中期为第二时期,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为第三时期。
(二)女性人类学研究的内容
早期女性人类学主要关注有关妇女的从属地位、女性的身份及社会性别角色等方面的研究。对于这方面内容的研究,改变了传统人类学中不重视妇女或社会性别研究的状况,较深刻地批判了男性意识和偏见。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女性人类学的研究注重揭示男女社会性别差异的文化条件,并注重探讨研究决定男女关系的社会复杂因素,把以妇女为中心的研究放入更深、更广的社会文化权力关系的内涵中去研究,指出性别除了是文化的建构外,也是历史的建构。性别在社会权力关系组合和生产方式的变化中与阶级、种族和族群意识等都有着密切的关系。
(三)女性人类学研究的主要领域
1.社会性别
(1)文化决定论
生物决定论以性别劳动分工普遍存在为依据,认为男女行为的差异是天生的,生物因素决定性别行为。女性人类学批判了生物决定论的观点,认为是社会文化形成了男女性别角色的差异。社会根据不同性别待以不同方式,并期有不同行为的结果,从而形成了性别的差异。它随着社会的演化、民族志的不同呈现变化,形成不同的性别意识形态。文化决定论构成了人类学女性研究最基本的理论。
(2)亲属制度与婚姻家庭
亲属制度是女性人类学的传统课题。女性人类学在这一领域的贡献是将性别视角引入亲属制度研究,关注亲属制度是如何通过性别被结构和被体验的。首先,女性人类学家重新审视和批评了以往带有男性偏见的亲属制度,认为亲属制度实际上并不存在,而是人类学家的虚构,因为婚姻或生育而导致的亲属关系只是为了利用亲属称谓来作为接受或排除一部分人的条件或标准,而这些条件或标准并非在任何文化和社会都是一样的。其次,认为一些经典的亲属制度研究中有关性别的假设未经检验,甚至忽视了性别差异。再次,女性人类学者特别关注亲属制度作为一种社会文化机制是如何规定妇女的角色,以及如何使得妇女系统性地处于从属地位的。最后,在性别和实践的视角下审视通过女性形成的亲属关系,加深了对亲属制度的理解。
(3)女性社会地位研究
早期的人类学家像路易斯·摩尔根等人都相信,女性曾经一度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但是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模式才发生了逆转。近期人类学家对这个问题的关注,主要放在了男女两性的社会地位如何与生物差别、劳动力分工、亲属制度、政治系统以及价值信仰相关联的。
女性作为一个社会群体,不仅具有性别定位,还应该具有多重的社会位置,但是不平等使其难以获得多种社会地位。阶级、文化教育、职业婚姻、角色年龄、族群国家等都对女性的社会地位产生影响,但影响不是绝对的。怀特曾经做过93个国家的跨文化比较,发现没有一套通用的标准可以衡定女性的地位。一般讨论女性地位主要在经济和意识形态方面。另外,学者们研究发现,女性整体自我意识的更新对妇女的地位至关重要。
经济因素对女性的社会地位影响比较大。在跨文化研究中,人类学家发现,在男女享有共同的经济地位,或者女性占据经济主导地位的社会中,女性一般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同时,女性的社会地位与婚姻制度、亲属制度的关系也是相辅相成的。两性共同占有经济地位的社会中,往往是双边的亲属关系,即女方的亲属关系也拥有比较大的影响力,男女两性共同承担生产、分配以及抚养子女的责任,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性别分层。
(4)语言行为与社会性别
女性人类学在语言与社会性别方面的研究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语言行为(包括说话和沉默)、社会性别,以及运用权力之间的关系;第二,在日常语言行为中,语言与社会交往的关系,即什么人说什么话,在什么情况下说某种特定的话;第三,语言怎样反映了社会性别,特别是女性的意识,女性语言行为在社会政治中的作用是什么。将作为社会关系的“性别”观念引入有关“权力”与语言行为的关系的概念之中。(www.xing528.com)
(5)社会性别与劳动力分工
关于劳动力分工,女性人类学家首先对“妇女是生育的工具”的谬论进行了批判,同时质疑了马克思关于生产与再生产的论断。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提出,男女分工是自然发生的,男性主要从事与生产有关的任务,而女性主要从事与家庭有关的劳动。女性人类学家认为这一观点太绝对化了,女性在人口再生产过程中的作用不仅是生育,并非所有的女性都承担生育的角色。人的再生产不仅是女性自己的问题,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的人口素质,突破了传统女性研究与两性关系的局限。
20世纪70年代,广为应用的两性不平等分析模式提出了自然/文化、家内/公共二元说,认为女性多与自然过程相联系,男性从事的生产、技术与理念发明高于自然文化创造,因而其价值和地位被认为优于女性。这种观点在80年代初受到跨文化论点的质疑。麦克玛和斯特拉杉在《自然、文化与社会性别》一书中指出,两性角色的自然/文化观是西方式的,在许多非西方社会二者没有明显的优劣之分或一致联系。
2.对人类起源与进化的研究
女性人类学对传统体质人类学的质疑。首先,对人的观念提出质疑,指出有史以来的人(man)与人类(human)均可以用“男人(man)”一词来等同使用,人类起源被陈述为男人的起源。其次,用男人代表人类进化过程,因而女性的作用、权威被淹没,导致男性成为社会的主导者,女性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再次,女性人类学向社会生物学挑战,强调雌性动物的积极地位,认为雌性类人猿在社会互动中起着不比雄性小的作用。最后,考古学关于史前妇女的研究影响了女性人类学的研究,开始关注史前人类性别的文化关系是如何产生的,以及各种历史形态下性别角色关系是如何被定义、协调和操作的。
3.女性主义民族志研究——方法论的发展
自20世纪60年代起,女性人类学者就开始关注民族志的调查过程,注意民族志的写作者与被观察对象的关系,但这一时期的研究多只注重对男性人类学者的作品的分析、质疑和评判。
80年代中期以来,人类学受到后现代的影响,开始对田野研究的过程进行反思,对民族志的写作进行反思。争论的焦点就是主体性的问题。詹姆斯·克利佛德(Jame Clifford)和乔治·马库斯(George Marcus)在《写文化:民族志的诗意与政治》一书中认为,人类学家在书写文化时应放弃简单的客观的观念,应该了解民族志的不完整性、不全部性,只有这样,作为作者的人类学家才有可能把自己写在其中。他把女性人类学排除在外,因为他认为女性主义者总是计较是否把女性的经历放在作品中,这样就导致女性主义的作品只注重形式而不是内容。这样的做法受到许多女性人类学家的批评。她们认为,反思性民族志只有与女性主义结合才有可能更敏锐地意识到人类学在定义、研究和再表现其他文化中所存在的不平等。反思性民族志应该以女性主义为鉴,反思自身中存在的男性偏见,把自我放入民族志中加以暴露。
受这场争论的影响,女性人类学家不断修正女性主义民族志的方法,但是就能否建立一种女性主义民族志的问题依旧存在争论。女性人类学者主张用生活史、口述史和自传体的写法来写女性主义民族志。鉴于这些写法自身存在的怀旧性、局限性和不具有代表性的特点,女性主义民族志写作的探讨仍然在继续。
(四)女性人类学研究的理论与方法
1.女性人类学研究的理论
迄今为止,对女性人类学产生较大影响的理论有四种。第一种理论是实践理论(practice theory)。实践理论源于马克思认为一切社会行为皆是实践的观点。女性人类学的实践理论关注的是人们的行为,人们在实践中的真人真事,而不是人们具备什么特质。实践理论分析平等与限制的问题,反对迪尔凯姆(Durkheim)认为妇女在象征和符号体系中没有占据一定的位置的观点和神圣与世俗的二元对立结构。实践理论质疑的是,尽管社会制度和秩序中存在许多动荡的不平衡因素和矛盾因素,但它却仍然能够继续延续。实践理论反对二元对立结构,用动态的概念如抗争、抵制来取代迪尔凯姆的静止概念。女性人类学家们把社会性别的社会构建和象征意义作为全面分析的主题,认为社会性别建构了日常生活中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反对把妇女不同于男性的角色、身份或地位看成是生物差异造成的,强调文化在造成并维护男女两性之间的社会差异上的重要性。同时,女性人类学也注意到这种差异实际上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在不同的文化中和不同的历史时期,差异的含义是不一样的,提出理解妇女的生活不能脱离文化的多样性,在不同文化背景下妇女的从属地位也不尽相同。
女性人类学的第二种理论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即位置理论(positionality theory)。位置理论是对文化女性主义和结构主义的回应。文化女性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有玛丽·戴利(Mary Daly)和艾德里安娜·里奇(Adrienne Rich)。文化女性主义强调女性的特性(如重视与他人的关系),认为女性不应该与男性争高低,而应该把女性的品行(如抚育子女、相夫教子)发扬光大。法国后结构主义者反对文化女性主义的这些观点,认为文化女性主义忽略了女性本质建构过程中的压迫因素,但位置理论认为否认女性自身的价值无异于漠视社会性别。因此,这一理论研究的重点主要放在母亲角色、亲属制度和婚姻上。
女性人类学的第三种理论是表演理论(performance theory)。其代表人物巴特勒(Judith Butler)认为,人们的性行为、性倾向、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并不是由某种固定的身份决定的,而是表演的结果,异性恋的性统治是生物性别的强迫性表现,一旦有人偏离社会性别规范,就会遭到社会的排斥和惩罚。表演理论把社会性别看作话语的结果,把生物性别看作社会性别的结果,重视话语所产生的作用,而不注重话语的意义以及含混不清和不确定的话语。
女性人类学的第四种理论是酷儿理论(queer theory)。酷儿理论是多种跨学科理论的综合,最初由女性主义者罗丽蒂斯(Teresade Lauretis)于1991年提出,主要受福柯和后现代主义理论的影响,包括朱迪思·梅恩(Judith Mayne)、朱迪思·巴特勒(Judith Butler)和戴安娜·弗斯(Diana Fuss),以及一些法国女性主义学者如莫尼克·威蒂格(Monique Wittig)等人的影响。酷儿理论并不否认男女之间的不同,更强调人与人之间存在多种差异,试图解构“男性”和“女性”,反对传统的性别观念中这种二元对立结构,挑战“正常”的概念,挑战主流的性认识论。酷儿理论向传统的价值观念、性别规范和性规范提出挑战,试图直接揭示社会性别的历史,质疑社会化过程,力图创造新的人际关系格局。
2.女性人类学研究的方法
女性人类学实际上是女性学对哲学人类学方法论的借用。女性人类学在女性研究中十分注意运用定性分析法,借鉴了参与观察、主位研究与客位研究相结合、个案研究等人类学的一些研究方法。此外,女性人类学还发展运用了“比较分析法”。该方法是人类学的一种传统研究方法,同时也是女性主义研究中曾经使用过的一种研究方法。
女性人类学研究的代表人物米德(Margaret Mead)在《三个原始部落的性别与气质》一书中,通过对新几内亚三个原始部落中性别角色的考察,发现这三个原始部落坐落的方圆100英里(约合161千米)以内其性别角色规范完全不同。尤其有趣的是,这三种规范又完全不同于西方文化中的性别角色规范。在第一个部落,阿拉佩什(Arapesh)山地居民中男女两性的行为模式都像西方文化中对女人的行为规范要求一样,即一种柔和的行为方式,在西方人眼中是“女性的”和“母性的”;在第二个部落,凶猛的食人肉的蒙杜古马(Mundugumor)部落中,男女都有如西方的男性行为方式,即一种残忍的攻击性的行为方式,脾气暴躁,敢作敢为,“具有男子气概”;在第三个只礼节性地猎取人头的德昌布利(Techambuli)部落中,男人的行为就像西方文化中女人的传统行为方式——负责购物,所负责任较女人小,并在感情上依附于女人,遇上特殊活动如宴会、舞会等,男人们还得在自己那精心修饰的卷发上插上天堂鸟或火鸡的羽毛,在众人面前羞涩地移动着,显得局促不安。而女人们却个个精力充沛,善于经营,而不事奢华,是不受个人情感影响的管理者。米德对原始部落的研究表明:世界上各个社会都有性别分工,这种分工的原因并非仅仅源于女性的生理功能。某种性格特质被认为是男性气质还是女性气质是因文化而各异的,因而是人为的,并不是什么与生俱来的“自然秩序”。米德的研究给予生物决定论有力的质疑,基于性别文化决定论的共识,形成了女性人类学最基本的理论。她据此提出了不同于生物性别(sex)的概念“社会性别”(gender)。社会性别是指男女两性在社会文化的建构下形成的性别特征和差异,即社会文化形成的对男女差异的理解,以及在社会文化中形成的属于男性或女性的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社会性别是女性人类学研究的核心概念,而熟练地运用社会性别这一概念去观察我们周围早已熟悉的日常生活的各种现象则是人类学入门的标志之一。“社会性别”概念的提出,使原有的以妇女为关注点的理论,转而以社会性别为关注点,是一次女性主义理论的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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