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宗教?
一般而言,宗教都包含两个因素:一是超自然的或神圣的内容;二是它必然表达一种思想体系。概括起来说,宗教可以被视为一种社会观念的系统。它包括了一系列的信仰及表达这些信仰的行为。此种信仰和行为使人类与超自然的神灵发生关系,并且反过来深刻影响到人类社会生活的安排。宗教的主要内容包括宗教师、信仰者、超自然神灵、信仰、仪式、象征的表述形式等事项。
100多年来,对宗教的解释最有影响的主要是以下几种观点:
1.进化论的观点
在古典进化论学派中,泰勒(Tylor)是在文化人类学领域较早对宗教的起源和发展提出系统看法的人。他认为,宗教信仰的产生与梦、幻觉和死亡等现象有关。在人类的梦境和幻觉中,已死去的人、远方的人、森林中的野兽,都可以出现在眼前。这种实际上并不存在但又栩栩如生的形象,对于原始人而言,似乎是暗示出每种东西(生物或非生物)都具有两重性:一种是物质的、可见的实体;另一种是精神的、不可见的灵魂。这种两重性的存在,就形成了一种宗教信仰的基础,泰勒称之为“泛灵信仰”,这就是“万物有灵论”的观点。根据泰勒的观点,宗教信仰是由低级到高级进化的,即由泛灵信仰到对神的崇拜,再由多神教发展到一神教。这些观点在他的《原始文化》一书中得到了充分的阐述。泰勒所创造的“泛灵信仰”的名词,已经为学术界所公认,成为约定俗成的科学名词。
2.功能主义的观点
对于宗教具有普遍性的原因,有些人类学家认为这是一种功能的需要,因为它有助于克服人类心理上的不安。如马林诺夫斯基在《群体与个体的功能分析》一文中就主张,宗教乃是对个人的焦虑和疑惧的答复,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则人类的社会亦难以巩固。举例来说,对人类心理威胁最大的就是死亡,但是通过宗教,“人们增强了信心,相信死亡并非最终结局,因为每个人都有灵魂,即使是在肉体死后,它还能生存下去”。
3.心理学的观点
弗洛伊德认为,宗教是整个人类的固执型神经官能症。信仰宗教其实就是一种心理变态。第一,宗教仪式和固执型神经官能症外在特征很相似,有这种官能症的精神病人总是产生无法控制的、纠缠不清的念头、回忆和恐惧,患者总是借助所谓的防卫仪式来摆脱这种困扰。第二,两者本质上也相似,都是在压抑自己的本能。只不过精神病患者压抑的是他们的性欲本能,而宗教徒压抑的是利己的、危害社会的本能。这些观点反映在他的《图腾与禁忌》一书中。
有人认为,弗洛伊德用“泛性论”来解释宗教的起源,其根据主要是精神病人的精神活动与他自己的心理经验,很难说有什么普遍意义,以之作为宗教起源的唯一原因显然是牵强附会的。
4.法国社会学派的观点
涂尔干认为,宗教的实质乃是一个社会的集体观念。每一个社会均能分布出两种性质不同的现象,即神圣与世俗。前者是可敬可畏的超自然,后者则为普通的日常生活。宗教信仰即某一个社会对于神圣观念的表达。这种观念有时可以象征化,通过十字架、雕像、图腾而显示,但这些崇拜物并不能自动变为神圣,神圣的意义乃是社会赋予它们的。
有些学者认为,涂尔干的理论难以成立,即所谓“自然”与“超自然”、“世俗”与“神圣”的划分,往往是研究者主观的划分,而非原始民族本身的意识。其实在许多社会里,这两者根本不存在清晰的界限。如中非扎伊尔伊图里森林中的姆本蒂人,以大森林为崇拜的对象。在他们看来,森林并非超出现实之上的神秘力量,而是一个关怀他们的慈母,一个与他们休戚与共的实体,因此必须用具体而实际的手段去对待和祈求。
5.象征人类学的观点
用象征人类学的观点来解释宗教的学者,主要以格尔茨和列维·施特劳斯作为代表。他们认为宗教是一种象征,提供了一种将复杂的现实变成概念化的模式,因而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并且为人类的存在提供理论依据。
格尔茨认为,宗教提供了一种解决问题的框架,使个人可以明了自己在宇宙中的位置,并对若干人类自身无法答复的自然现象提供答案,从而使生活具有意义且可以被理解。(www.xing528.com)
列维·施特劳斯则以神话为例来解释宗教。他认为,体现在神话中的象征性表达被安排成了一种共同的模式。这样神话就成为一种象征性的公式,其目的在于解决社会内部不同准则的价值观之间的矛盾和不同道德观念的分歧。
6.马克思主义的观点
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唯物史观对宗教进行了分析。他们认为,宗教作为一种社会观念,与法律、政治、哲学等其他观念一样,都是社会的反映。这种反映并非客观的,而是虚幻的、歪曲的,是“颠倒了的世界”。宗教产生的原因是原始社会低下的生产力和贫乏的知识使人们在大自然面前无能为力,对大自然产生了敬畏感和神秘感。“宗教是人民的鸦片”,具有抚慰和麻醉作用。
(二)宗教和巫术的区别
宗教和巫术都是人类的信仰,但两者区别何在?人类学家弗雷泽(Frazer)在他的那本名著《金枝》里对它们做出了区分。他认为一个信仰是不是宗教,关键是于信仰者是不是感到自己能够造出一个实体的东西或力量照他们的命令去做。如果他们感到自己不行,感到自己卑下,想恳求神的恩惠或恩赐,他们的信仰和行动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宗教的;如果他们认为自己已经能够控制住支配事物的实体和力量,不感到需要谦卑地恳求恩赐,他们的信仰和行动就是巫术。
(三)宗教仪式的种类及其内容
宗教活动的共同特征之一是它的例行性及重复性。宗教仪式就是例行化的宗教程序和过程。社会成员通过一系列特殊的行动以显示其信仰。因为这种动作往往是集体的、高度程式化的,从中可以传达社会认为有价值的观念,所以仪式可视为信仰的具体体现。
宗教仪式主要分为两类,即生命仪式和加强仪式。
1.生命仪式
生命仪式的举行,象征一个人生命中一个阶段结束,进入另一个阶段。与此相应的是由一种社会环境转移到另外一种社会环境。如出生、成丁、结婚、生锈育女、死亡等,都是举行此类仪式的时候。
2.加强仪式
生命仪式只与一个人生活的不同阶段有关,但加强仪式则是以社会集体作为单位而进行的。其目的是促进或加强与人类生存休戚相关的自然过程,或是坚定社会的某一价值观念或信仰。
如在中国过去实行锄耕农业的珞巴族,凡选地、砍伐、翻地、播种、除草、收割直至粮食归仓,都要举行一系列的祭祀活动。当代欧美社会中基督教的周末礼拜同样是一种加强仪式,其目的是为了加强信徒的信仰。
宗教仪式的内容主要体现在:①祈祷;②音乐舞蹈;③肉体刺激(如服用麻醉药等);④讲道;⑤朗诵教规;⑥模仿(如装扮成动物庆祝丰收、装神弄鬼以驱逐病痛等);⑦圣物和禁忌(如触摸圣物以求福、禁食某种东西等);⑧举行宴会(如基督教的圣餐、图腾餐等);⑨牺牲(如向神奉献少女、“河伯娶妇”等);⑩集会(人们集合起来,自己拜神或观察巫师或祭师拜神等活动);⑪灵感(也就所谓神灵附体,被附信徒或状若疯狂,或出神静坐,或以行动治病,或预言祸福等);⑫神圣符号(一般都有绘画、雕像或塑像、面具等作为神的代表)。
除了研究亲属制度和宗教及其仪式外,文化人类学的研究还涉及社会团体和政治组织,以及经济与交换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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