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自然气候原因、旅游的发展、人类活动的增加等,青海湖的生态环境问题依然严峻,该区域的发展要实施“生态优先”战略,必须坚持保护第一、利用第二,保护优先、适当开发的原则。
人类生产生活方面,优先利用电能、天然气、风能及太阳能,严格禁止采用煤、柴及动物粪便作为主要能源,控制直至消除影响青海湖大气质量与能见度的人类活动,保证区域的空气质量标准达到国家一级标准(GB3095—1996 标准)。严禁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收集保护区全部垃圾送至相应垃圾处理厂处理;保护区内禁止进行以经济活动为首要目标的开发活动,以确保湿地生物有足够的栖息、觅食和活动空间。周边的农牧场也禁止过度放牧,实行“退牧还湿”和“湿地保护”工程。加强对湿地、草场等植被的保护,保持和强化其涵养水源、净化水体的功能,同时防止水质富营养化。(www.xing528.com)
旅游发展方面,要对重点生态旅游区的旅游资源及旅游环境进行监测,包括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水环境监测、土壤环境监测、噪声监测等,关注旅游开发、旅游活动对局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尤其要关注旅游对于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的影响,保证旅游区的生态环境持续稳定。开发建设项目要远离各生态走廊(鸟类、鱼类活动区域),实施环境影响评估,不得对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要严格控制游人规模,不得无限制地超量接纳游览者;水上船只采用环保能源船只和无动力船只;对于仙女湾等生态脆弱区域应严格限制燃油汽车的进入,采用环保观光车,或倡导以步行方式游览;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提高游客环保意识,规范游客的旅游行为,倡导游客进行生态文明旅游。充分有效地保存、保护、管理并展现青海湖作为具有世界自然遗产潜质的物质与空间载体,保证湖体及其周边生态环境的完整性与真实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