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同时,为满足宁夏地区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的管理需求,并结合引黄灌区的水资源利用特点,选择近几年的枯水年为典型年,按灌溉季节和非灌溉季节的平均流量作为设计水文条件,核算分水期的黄河干流宁夏段的分期水环境容量。表6.2-2黄河干流宁夏段水环境容量核算的设计水文条件单位:m3/s
设计水文条件是各类水域水环境容量核算的关键性条件。目前常用的水文条件设计方法有最枯月平均流量多年平均值法、90%保证率月最小日平均流量法、流量历时曲线法、基本流量法、7Q10法等多种方法,实际应用过程中水文条件设置一般以满足环境管理需要为基本原则。依据《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GB/T 25173—2010)》和《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2004)》中的相关规定,黄河干流宁夏段水环境容量核算时可采用90%保证率年型下最枯月平均流量或近10年最枯月平均流量作为上游边界与区间支流的设计来水条件。
根据宁夏地区水资源的基本特点,并结合宁夏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特征,黄河宁夏段水环境容量核算时采用近10年黄河干流来水中的最枯月平均流量、非灌溉季节(12月和1~3月)平均流量、灌溉季节(4~11月)平均流量作为上游来水条件。由于宁夏地区本地区水资源量仅占过境水资源的3%,且本地区近年来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不断提高,故宁夏地区入黄支流及排水沟的设计水量采用近几年中的枯水年枯水期的平均流量。
同时,为满足宁夏地区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的管理需求,并结合引黄灌区的水资源利用特点,选择近几年的枯水年为典型年,按灌溉季节和非灌溉季节的平均流量作为设计水文条件,核算分水期的黄河干流宁夏段的分期水环境容量。各种设计水文条件详见表6.2-2。(www.xing528.com)
表6.2-2 黄河干流宁夏段水环境容量核算的设计水文条件 单位:m3/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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