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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竞赛裁判工作指南

时间:2023-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田径竞赛的裁判工作是田径竞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竞赛前准备工作、基本比赛规则以及裁判工作方法等。(一)赛前准备工作组织和培训裁判员队伍;召开裁判员工作会议;做好裁判器材和用具准备;做好比赛场地和器材的检查。部分或全部在场外举行的径赛人工计取的成绩应换算成整秒。除全能项目外,任何起跑犯规的运动员将被取消该项目的比赛资格。田赛裁判组包括掷部和跳部裁判组。

田径竞赛裁判工作指南

田径竞赛的裁判工作是田径竞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竞赛前准备工作、基本比赛规则以及裁判工作方法等。

(一)赛前准备工作

组织和培训裁判员队伍;召开裁判员工作会议;做好裁判器材和用具准备;做好比赛场地和器材的检查。

(二)基本比赛规则

1.径赛基本规则

(1)起跑。发令员首先要保证运动员的起跑姿势正确,然后喊一声“各就位”和“预备”,最后发令枪响。400米及400米以下的项目,运动员必须使用蹲踞式起跑,发令员使用“各就位”“预备” “鸣枪”三个口令;800米及800米以上的项目,运动员是站立式起跑,发令员使用“各就位”“鸣枪”两个口令。

(2)计时。计时应从发令枪发出的烟或闪光开始,直到运动员躯干(不包括头、颈、臂、手、脚)的任何部分抵达终点线后沿垂直平面的瞬间为止。手计时和全自动电子计时均是正式的计时方法。凡在跑道上举行的各项人工计时成绩,都要进位换算成1/10秒。部分或全部在场外举行的径赛人工计取的成绩应换算成整秒。

(3)跑道规则。运动员在所有短跑比赛、110米跨栏和4×100米接力赛中自始至终都必须留在自己的跑道里;800米和4×400米接力赛起跑是在自己的跑道里,直到运动员通过标志可以串道的分离线才能离开自己的跑道;接力跑时,运动员必须手持接力棒跑完全程,传接棒要在接力区内完成。

(4)犯规。运动员在做好最后预备姿势之后,只能在接收到发令枪或批准的发令装置发出信号之后开始起跑。如果发令员或召回发令员认为有任何人在发令枪或发令装置发出信号之前开始起跑,都将判为起跑犯规。除全能项目外,任何起跑犯规的运动员将被取消该项目的比赛资格。在分道跑的比赛中,运动员应自始至终在自己的分道内跑进,如果有关裁判长确认了一位裁判、检查员或其他人员关于某运动员跑出了自己的分道的报告,则应取消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如果运动员由于受他人的推、挤或被迫跑出自己的分道,不应取消其比赛资格。(www.xing528.com)

2.田赛基本规则

(1)在远度项目的比赛中,以运动员全部试掷(跳)中之最佳成绩计算名次。遇上最佳成绩相同时,应以次佳成绩定胜负,如此类推。若仍无法定出胜负而又涉及竞逐第一名时,则成绩相同者须依原来顺序进行比赛,直至分出胜负为止。

(2)在高度项目的比赛中,每位运动员在任何高度上都有3次试跳机会,如遇请求免跳的运动员,则不准在此高度上恢复试跳,运动员在最后跳过的高度则为运动员的最后成绩。若遇上最佳成绩相同时,以最少试跳次数成功越过最后高度之参赛者应获排较前的位置。如仍未分胜负,则全场比赛中试跳失败次数最少(包括最后跳过之高度)之运动员应获排较前的位置。

(3)有关规定。若田赛运动员无理延误试掷或试跳,便算一次失败,如再次延误比赛,会被取消继续比赛的资格,但之前所创之成绩则仍被承认。在正常情形下,每次试掷或试跳的时间不得超过1分30秒,当跳高比赛只剩下2人或3人时,此时限应增至3分钟。若只剩下1人时,此时限应增至5分钟。

(4)田赛项目成绩的记录是以1厘米为最小单位,不足1厘米不计。

(三)裁判工作方法

裁判是竞赛规则的执行者,也是比赛场上的法官,田径比赛一般需要设总裁判长一名,下设径赛裁判组和田赛裁判组,径赛裁判组包括检查组、计时组、终点组、发令组、检录组。田赛裁判组包括掷部和跳部裁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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