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动性疲劳产生的生理机制
运动性疲劳产生的机制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运动医学界对此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但对引起疲劳的原因和机理,在运动生理学上目前还没有取得完全一致的看法,仍众说纷纭。一般认为,生理和心理负担过重,必能引起体内机能的变化。开始是某些生理常数的变化,如呼吸、心率、血压等复杂的生理、生化变化。一旦这些变化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最终将导致训练过度而产生疲劳。
自19世纪80年代以来,各国学者对于运动性疲劳的生理机制提出过几种假说。
“衰竭”学说理论认为:运动性疲劳的原因是体内能源物质的耗尽。最有力的证据是长时间运动中工作能力下降的同时常伴随血糖浓度的降低,补充糖后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堵塞”学说理论认为:运动性疲劳是由某些代谢产物在肌肉组织中堆积造成的。19世纪,兰克发现肌肉收缩期产生的某些物质的堆积使肌肉收缩能力下降。这些堆积物被判明为乳酸等。弗莱彻和霍普金斯发现肌肉疲劳的同时,血乳酸浓度升高。(www.xing528.com)
“内环境稳定性失调”学说理论认为:血液pH值下降,细胞外液的水分及离子浓度发生变化,血浆渗透压改变等都可引起疲劳。如哈佛大学疲劳研究所研究人员发现,高温作业工人因出汗过多,迅速达到不能继续坚持劳动的严重程度,且给予饮水也不能缓解,必须饮用适当浓度的NaCl水溶液。
“保护性抑制”学说理论认为:按照巴甫洛夫学派的意见,无论是体力的或是脑力的疲劳,均是大脑皮质保护性作用的结果。
(二)运动性疲劳的分类
有关运动性疲劳的分类,目前尚无统一的标准。一般认为,运动性疲劳在人体中可分为躯体性疲劳和心理性疲劳。目前在躯体性疲劳方面研究成果较多,但能被人们接受的有以下几种区分方法:根据疲劳产生的部位不同,将其划分为阶段中枢疲劳、神经-肌肉接点疲劳和外周疲劳;根据疲劳发生时间的长短不同,将其划分为急性疲劳和慢性疲劳;根据疲劳发生性质的不同,将其划分为生理性疲劳和病理性疲劳;根据疲劳发生部位的大小,将其划分为全身性疲劳和局部性疲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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