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国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其中针对大数据人才培养目的给予了相应的规定。截至2020年末,高校基本完成能够适应新一代大数据技术发展的教育体系,目前高校在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方面已经取得了新的突破,大数据人才培养的优势也得到了有效提升,利用人才的优势将大数据技术的价值充分发挥出来。预计到2025年,高校在大数据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以及人才培养水平还会得到更进一步的提升,届时大数据人才培养经验也会进一步丰富,为未来大数据人才的批量培训奠定基础。到了2030年,我国高校将成为大数据人才培养的重要机构,同时成为大数据人才培养中的核心力量,为新一代大数据人才的发展提供条件,并通过这种方式促进我国进入技术创新型国家的行列之中,为其提供人才保障以及技术支撑。
在《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中还确定了一项重要任务—推动高校人工智能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与示范范围。具体如下:
第一,对重点领域进行有效应用,采用“大数据+计划”,支持高校在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领域、国家安全等领域实现技术转移及成果转化,通过这种方式实现示范应用作用。同时,与相关部门展开相互合作,尤其是在教育、文化、医疗、交通以及制造、金融等部门,引导其形成新型的产业以及新型的形态。另外,重点培养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企业,引导其形成产业集群及示范区域。
第二,促进智能教育的有效发展。促进学校在教育以及人才培养中进行有效变革,在数字校园建设的基础上,逐渐引导其向着智能校园的方向发展,利用技术建立高水平的校园环境,在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的基础之上,构建新型教学,优化完善教学流程。同时利用人工智能技术,针对大数据人才培养过程展开监督控制,分析学情,判断学生的学业水平等,在大数据技术的基础上,对大数据人才培养展开多维度的智能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教学过程进行精准评估,实现因材施教这一教学目标。在校园治理方式方面,学校利用大数据技术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对校园中的组织结构以及管理体制进行优化完善,建立高效的服务模式,进而实现整个校园的精细化管理以及个性化管理,全方位地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进而达到提高大数据人才培养水平的目的。建立终身在线学习,将学习人员作为中心,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智能化的学习平台,为学习人员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实现服务供给模式的有效创新,进而实现终身教育。(www.xing528.com)
第三,创新建设资源开放共享。鼓励高校通过联合企业以及科研机构等方式,实现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技术之间的创新联盟,积极培养人才参与到重大科研项目建设中,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体系以及国际标准体系。支持高校大数据人工智能平台的建设,充分开放平台中的资源,同时鼓励高校针对纳入平台智能的技术作为科研成果,给予肯定,同时将其作为奖励和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支持地方和区域的创新发展。根据我国地方以及区域产业的发展特点,根据我国重大部署,安排各个地区之间展开合作,高校、政府及企业共同为大数据人才培养提供条件,实现协作创新。采用联合实验室以及创新中心等平台,促进高校在大数据人才培养领域的进一步发展建设。根据企业与地方之间的发展需求进行对接,加快地方转型升级的同时,实现区域创新发展。
通过我国针对大数据人才培养目的制定的相应政策能够看出,无论是大数据人才培养还是科学创新,其最终的目的都在产业应用以及经济发展中,也就是说,上层建筑是适应经济基础发展的主要需求。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百度搜索热点进行分析能够发现,智慧农业、金融科技及智能制造等行业属于搜索的重点内容。这一现象也能够说明,传统行业逐渐呈现下沉的趋势,而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相关领域,将是未来社会发展的主要方向及主要趋势。在这一环境下,大数据人才培养目的则是充分利用科学知识,促进行业创新以及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同时这一目的也是所有人才培养的主要目的之一。大数据人才培养的目的不仅在于知识创新和突破,还在于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大数据人才培养可以为我国发展大数据等目标提供服务,而且其最终目的也是为了培养出符合我国人工智能及大数据发展的专业人才。高校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需要采用“服务于不同学习需求”这一理念,大数据人才培养要在不断夯实理论基础知识的同时,认识到与人才需求市场相互结合的重要性,在实际人才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对社会发展中的核心人才及紧缺人才展开有效培养。在当今的时代环境中,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领域的人才,需要面对整个社会发展,因此在高校培养中加入企业,可以将高校及企业之间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企业利用自身感知的行业需求及工程能力,对大数据人才培养提出具体针对的要求,最终培养出具备综合实力的大数据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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