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大流域生态环境评价和价值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各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提出主要流域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与准则(表10.15)。
表10.15 各主要流域水生态环境初步保护目标与准则
续表
根据1998年颁布和实施的《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21 世纪中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战略目标为:(www.xing528.com)
(1)近期目标。至2010年每年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 万km2,至2010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5 万km2,七大流域特别是长江、黄河中上游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重点治理工程初见成效,森林覆盖率达17%,大江大河减少泥沙10% (南方)~20% (北方),在全国水土流失区基本建立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体系和水土流失监测网络,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基本遏制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
(2)中期目标。2011~2030年,使全国60%以上适宜治理的水土流失地区得到不同程度的治理,重点治理区生态环境开始走上良性循环轨道,森林覆盖率达20%以上,大江大河减沙20% (南方)~30% (北方),全国建立起健全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体系和动态监测网络,形成完善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全面制止各种人为造成的新的水土流失。
(3)远期目标。2031~2050 年,全国建立起适应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良性生态系统,适宜治理的水土流失区基本得到整治,水土流失和沙漠化基本得到控制,坡耕地基本实现梯田化,宜林地全部绿化,“三化”草地得到恢复,全国生态环境明显改观,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根治,大部分地区基本实现山川秀美。
为了实现上述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目标,根据本书提出的国民经济与资源环境一体化核算整体模型计算结果,2010年、2015 年和2020年水土保持投资需分别达到147.14亿元、216.54亿元和310.7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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