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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流域洪水风险区划-《水利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研究》的成果

时间:2023-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太湖流域地势低洼,水情复杂,现状治太骨干工程尚未完成,本次区划没有确定第四级风险区的范围。

七大流域洪水风险区划-《水利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研究》的成果

7.3.4.1 长江流域

长江中下游受洪水威胁地区大致可划分为5 级风险区。

第一级风险区淹没几率最高,实际防洪能力在10 年一遇洪水以下,多为当地农民自发围筑的圩垸,包括洲滩民垸和湖区规划外的圩垸(当地称为“巴垸”),总面积约1000多km2,遇较大洪水,这些地区首当其冲,最先失守淹没。

第二级风险区为普通民垸,防洪能力大致为10~20 年一遇。多为农业地区,经济欠发达,集中在湖区,是防洪规划中防洪标准最低的层次,洲滩民垸和巴垸失守后,若洪水位进一步上涨,一般而言,一些民垸将相继失守。

第三级风险区为蓄滞洪区,总面积1.18 万km2,当洪水大到危及确保垸、省级甚至国家级防洪保护区时,根据防洪规划的规定,将主动启用相应的蓄滞洪区。使用几率大致在20~50年一遇。对特别重要的蓄滞洪区,例如荆江分洪区和洪湖分蓄洪区,即使确保垸即将失守,从防洪全局上考虑,通常也不会轻易启用。

第四级风险区为确保垸和省级重点保护区(大致为Ⅱ级堤防保护范围)。在规划的蓄滞洪区启用后,若洪水继续上涨,一些确保垸或省级保护区将会失守。从流域总体防洪能力上衡量,其淹没风险多在50~100 年一遇,视来水情况和调度方式不同,有些区域可能会在遇50年一遇以下洪水时淹没。

第五级风险区为国家级防洪保护区(Ⅰ级堤防保护区),包括荆江大堤、无为大堤、汉江遥堤、南线大堤、武汉市堤和南京等11 个重点城市堤防,这些地区受淹的几率很小,在现有防洪工程体系下,若调度合理(上述风险区渐次放弃),其失守的概率多在100年一遇以上。

7.3.4.2 海河流域

海河流域平原受洪水威胁地区大致可划分为5 级风险区。

第一级风险区为海河各水系位于山前洪积、坡积平原地区的2级以上支流,防洪标准在10年一遇以下。

第二级风险区为山前洪积、坡积平原地区的1 级支流和一些低标准蓄滞洪洼淀,防洪标准在10~20年一遇。

第三级风险区为各水系下游平原地区的1 级支流和个别干流(例如卫河)及部分中小城市。防洪标准在20~50年一遇。

第四级风险区为各水系干流次要堤防和某些主要提防保护范围及部分重点防洪城市,防洪标准在50~100年一遇。

第五级风险区为特别重要堤防的保护范围及北京、天津等重要城市,防洪标准在100年一遇以上,其中北京市部分重要河段达到500年一遇以上。

7.3.4.3 淮河流域

淮河平原受洪水威胁地区大致可划分为4级风险区。

第一级风险区为淮河各水系位于山前洪积、坡积平原地区的2级以上支流,以及平均运用机遇在10年一遇以下的行蓄洪区,防洪标准在10年一遇以下。

第二级风险区为沙颍河右堤保护区、南四湖湖西保护区、新沂河大堤保护区等冲洪积平原地区的1 级支流防洪保护区和一些平均运用机遇在15 年左右的低标准行蓄滞洪洼淀,防洪标准在10~20年一遇。

第三级风险区为以淮北大堤保护区、淮南蚌埠保护区等为重点的防洪保护区。这些地区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现有防洪标准在50 年一遇左右,临淮岗防洪枢纽工程建成后,将提高到100一遇以上标准。

第四级风险区为洪泽湖里下河大堤保护区等经济较为发达地区,是我国人口密度大和社会资产集中的地区,防洪标准在50~100年一遇。

7.3.4.4 黄河流域

在现有防洪工程体系下,黄河流域受洪水威胁地区大致可划分为5 级风险区。

第一级风险区为黄河下游两岸大堤之间广阔的滩地,这些行洪滩区既是行洪排沙的通道,又是滞洪滞沙的重要区域,目前多被开发为耕地,现状洪水上滩的几率基本在10年一遇以下。

第二级风险区为黄河中上游的1 级支流和部分干流河段受凌汛威胁的地区,防洪标准在10~20年一遇。

第三级风险区为上游宁蒙河段、沁河下游、东平湖分洪区等周边地区,防洪标准在20~50年一遇。

第四级风险区为北金堤滞洪区。小浪底建成后规划作为处理稀遇洪水的临时分洪措施。但由于本地区已成为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启用的概率已非常小,其防洪标准可达到100年一遇以上。

第五级风险区为黄河出山口以下广大的黄淮海平原。在不发生重大改道的条件下,黄河北决可能影响到海河流域南部平原地区,南决可能影响到淮河流域沙颍河以东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涉及面积约12 万km2。由于本地区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总体上讲防洪标准在100 年一遇以上,经三门峡、小浪底、陆浑、故县水库调节后,防洪标准接近1000年一遇。

7.3.4.5 珠江流域(www.xing528.com)

珠江流域以热带、亚热带气候为主体,降水强度大,是全国雨量最丰沛的地区。本区域由于丘陵较多,受洪水威胁的地区主要分布在中下游的河谷平原、下游三角洲及南盘江中上游,大致可划分为5 级风险区。

第一级风险区为西江、北江各水系位于河谷平原地区的小于1 级的支流,防洪标准在10年一遇以下。

第二级风险区为1 级支流干流次要堤防和某些主要堤防保护范围及部分中小城市,防洪标准在10~20年一遇。

第三级风险区为各水系交汇处的洪积、冲积平原地区主要堤防保护范围及部分重点防洪城市,如浔江、西江、红柳黔三江汇流地带等防洪区和南宁柳州等重要城市,防洪标准在20~50年一遇。

第四级风险区为除北江大堤保护区以外的包括西江、北江、东江下游平原和三角洲河网的广大地区,是我国城市化水平最高的地区,防洪标准在50~100 年一遇。

第五级风险区为北江大堤保护区,涉及广州等重要城市,防洪标准在100年一遇以上,飞来峡水利枢纽建成后已具备防御北江200年一遇洪水的能力。

7.3.4.6 太湖流域

太湖流域以亚热带气候为主体,梅雨时间长,台风频繁,雨量丰沛。本区域以平原和湖泊洼地为主,受洪水威胁的地区主要分布中东部的平原圩区。本地区地势低洼,水情复杂。在现有防洪工程体系下,大致可划分为4级风险区。

第一级风险区为西部迎风坡的中小支流,防洪标准在20年一遇以下。

第二级风险区涉及东部平原圩区的绝大部分,地势低洼,水情复杂,排水出路不畅,防洪标准基本上在20~50年一遇。

第三级风险区为杭州、宁波及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中型城市,防洪标准在50~100年一遇。

由于太湖流域地势低洼,水情复杂,现状治太骨干工程尚未完成,本次区划没有确定第四级风险区的范围。

第五级风险区为上海市区,是我国特别需要保护的特大城市,洪水设防标准在1000年一遇以上。

7.3.4.7 松花江流域

松花江流域地处北温带季风气候区,防洪的重点是干支流两岸的城市和松嫩平原,大致可划分为5 级风险区。

第一级风险区为松花江、嫩江各水系1 级以上支流,防洪标准在10年一遇以下。第二级风险区为第二松花江干流和嫩江干流次要堤防和某些主要堤防保护范围及部分中小城市,防洪标准在10~20年一遇。

第三级风险区为松花江干流、第二松花江干流和嫩江干流主要堤防保护范围及部分重点防洪城市,如大庆油田及其周边地区、佳木斯周边地区等,防洪标准在20~50年一遇。

第四级风险区为齐齐哈尔、牡丹江、长春、吉林等重点城市堤防,这些堤防防洪标准较高,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城市,防洪标准在50~100年一遇。

第五级风险区为哈尔滨主城区堤防,在现有工程体系的条件下,若调度合理,基本上不会失守,防洪标准在100年一遇以上。

7.3.4.8 辽河流域

辽河流域地处北温带季风气候区,防洪的重点是中下游干流两侧。在现有防洪工程体系下,大致可划分为5 级风险区。

第一级风险区为辽河2级以上支流以及行洪区内的一些居民点,这些地区基本上没有堤防保护,防洪标准在10年一遇以下。

第二级风险区为西辽河平原区、太子河、饶阳河下游地区,这些地区农牧业发达,防洪标准在10~20年一遇。

第三级风险区为辽河干流和大辽河平原区,本地区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和商品粮基地,现状防洪标准一般在20~50年一遇之间。

第四级风险区为抚顺等一些重要的工业城市,防洪标准在50~100年一遇。

第五级风险区为沈阳、辽阳、本溪等大型工业城市,其政治、经济地位重要,是防洪确保的城市,现状防洪能力一般在100 年一遇以上,沈阳已达300 年一遇以上,辽阳、本溪目前防洪能力接近200年一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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