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发展,土地开发利用程度的提高,人水争地的矛盾会进一步加剧,若不加以制止,洪水的蓄、泄空间有可能进一步缩小。城市化发展,城市上空出现热岛效应,可能增加降雨的强度和频率,同时地表不透水面积增加,下渗减少,使地表径流增加,雨水的汇集加快。部分支流和江河上中游地区的河湖滩地以及洪水自然漫溢的洪泛区被开发利用,加大自身和下游地区的防洪压力和风险。北方地区由于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很高,耗水量加大,加之不少河流由于上游水土资源的开发以及水土流失等人类活动的影响,可能会使进入下游的水沙条件发生较大的变化,造成下游河道逐渐萎缩,也增加了河床被侵占开发的可能性。当上游发生大水时,下游由于河道泄量不足,极易泛滥成灾。
2.防洪能力尚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我国主要江河的防洪工程体系目前还只能抗御常遇洪水,遇较大洪水,就会造成较严重的洪涝灾害损失。主要江河的现状防洪标准较低,除一些重要城市江段堤防标准达50~100年一遇、黄河下游大堤可达50~60 年一遇外,其他大部分江河堤防标准只有10~20年一遇(而美国重要河段防洪标准一般在150 年一遇以上,日本主要江河重要河段防洪标准一般也超过100 年一遇)。主要江河防洪保护区的标准普遍较低,七大江河现状防洪标准达到规划标准的重点防洪保护区面积仅占7.3%,达到50年一遇以上防洪标准的重点保护区面积也仅占5.9%。
3.城市洪水问题日益严重
我国目前正处于城市化高速发展阶段,到2020 年城市化率将提高到50%以上。城市的增加和扩张,改变了下垫面条件和侵占低洼地带,使得内洪(涝)外洪威胁同时增加,对防洪提出了新的需求。
4.洪水风险与洪水资源利用矛盾逐渐凸现(www.xing528.com)
我国北方地区的洪水灾害与水资源严重短缺并存。在防洪规划中加强雨洪资源利用和洪水管理具有现实意义,符合水利部提出的“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的要求。应注重中小洪水的调度,协调防洪建设与水资源开发及生态环境建设三者之间的关系,在保障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合理配置、高效利用洪水资源,实施有效的洪水管理,进而提高流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在流域水资源利用率已经很高的情况下,应重视在发生大洪水时的洪水资源利用措施。
5.全球气候变化可能加大洪水的不确定性
根据国内外的有关研究成果,未来全球气候将逐渐变暖,我国大部分地区气温也将相应增高,并对降水产生一定的影响,周期波动的厄尔尼诺现象及其太平洋区域天气模式的急剧变化,可能加重我国洪涝灾害。一些研究成果估计,我国沿海地区海平面到21 世纪中叶有可能升高0.2~0.3m,对沿海地面沉降显著的城市和地区的防洪影响将十分显著。这些都可能会给未来的防洪减灾工作带来更大的压力。
6.缺少完善的洪水灾害应急管理体系
防汛指挥系统工程是洪水应急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已建立了中央和省、地、县各级防汛指挥体系,但总体上还不够完善。在防御特大洪水或事故洪水方面(例如溃坝)虽然已制定了超标准洪水处置方案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但相应的保障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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