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多年来,我国水利事业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蓬勃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利建设进程加快,水利事业全面推进,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截至2005 年底,全国已建成江河堤防27.75 万km,保护人口5.4亿人,保护耕地4400万hm2。累计达标堤防9.8 万km,其中一、二级达标堤防长度为2.32 万km。全国已建成各类水库85108座,水库总库容5624亿m3,其中大型水库470 座,总库容4197 亿m3。全国已建各类水闸39839 座,其中大型水闸405 座。初步形成了大江大河大湖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有效地控制了常遇洪水,抗御了大洪水和特大洪水,减轻了洪涝灾害损失,特别是确保黄河50多年大汛的岁岁安澜。1949~2005 年,全国总供水量从1031亿m3增加到5633 亿m3,其中工业及生活用水量从30 多亿m3增加到1666 亿m3,累计解决了农村3.04亿人口、1.5 亿头牲畜的饮水困难,有效灌溉面积从2.4亿亩[1]发展到8.5 亿亩,初步形成了以当地水资源利用为主体的供给格局和农田灌排工程体系,灌区生产的粮食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2/3 以上。全国水电总装机容量从36 万kW增加到1.2亿kW,水电年发电量从12 亿kW·h增加到4000 亿kW·h。累计建成农村水电电气化县410个。初步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累计达到94.7 万km2,其中小流域治理面积37.1 万km2。累计实施生态修复面积达60多万km2。实施小流域治理2万多条。开展了以企业节水治污、城市污水处理、河湖水环境保护和整治以及水源地保护为主要内容的与水有关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开展了七大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和一大批防洪、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专业规划,有效地指导了全国水利建设。已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4 部水法律,以及水行政法规19 项、部规章80多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地方性水法规规章和省级规范性文件700余件,初步建立了水管理和水法规框架体系。加大了水行政执法力度,保障了水利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力地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在新时期逐步由传统水利、工程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的方向转变与迈进。
2.1.2.2 水利发展对国民经济发展贡献巨大
水利作为国民经济基础设施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防洪减灾、农业灌溉和城乡供水工程建设,对国家粮食安全,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稳定,经济高速、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1.防洪减灾体系建设是国家财富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障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发生较多的国家。七大江河流域受洪水威胁的中、下游地区,居住着占全国40%的人口,分布着占全国35%的耕地,是全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防洪减灾任务十分艰巨。
50多年来,我国按照“蓄泄兼筹”和“除害与兴利相结合”的方针,投入大量资金对主要江河进行了分期治理和防洪工程建设,现已初步形成了以江河干支流的控制性枢纽工程、堤防工程、蓄滞洪工程为主体的防洪工程体系。已建的防洪工程在发生过的历次大洪水中,累计减淹耕地约13 亿亩,减免直接经济损失2 万多亿元,发挥了重要的防洪减灾作用,保障了国家经济建设和广大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七大江河现有的防洪工程对占全国1/3 的人口,1/4 的耕地,包括京、津、沪在内的许多重要城市,以及国家重要的铁路、公路干线都起到了安全保障作用。1954年长江发生特大洪水,当时因为有了经过加固的长江大堤和刚刚竣工的荆江分洪工程,保护了江汉平原800多万亩耕地和500万人口的安全。1998 年长江发生1954 年以来的又一次全流域性的大洪水,在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下取得了抗洪斗争的胜利。汛后国家又加大了长江防洪建设的投入,在加高加固堤防的同时,实施了“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等措施,为顺利抗御1999 年大洪水创造了有利条件。
2.灌溉工程为农业发展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巨大贡献
50多年来,我国大力发展农田灌溉工程,为农业发展特别是粮食稳产、高产创造了有利的前提条件,奠定了农业长期稳步发展的基础,巩固了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基础地位。目前,全国有效灌溉面积已达到8.5 亿亩,全国粮食总产量的70%来自灌溉农田,灌溉工程的建设与发展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巨大贡献。农田灌溉工程建设使农作物提高单产,农民收入增加,为农民脱贫致富、过上小康生活创造条件。可见发展农业灌溉在产生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3.供水工程是工业、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的生命线
水利建设为国民经济发展、工农业生产、人民生活水平提供了必要的供水保障条件,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1949~2005 年我国人口从5.4 亿增至13.1 亿,城市由132个增加到660个,城市人口增长了9.5 倍。建立了门类齐全的现代工业体系,人均GDP达13944元,这一切都是与供水工程系统建设所创造的供水安全保障条件分不开的。50多年来,全国经济和生活用水量大幅度增长,从1949 年的1031 亿m3增至2005 年的5633 亿m3。其中工业用水量由24 亿m3增至1285 亿m3;城镇生活用水量由6 亿m3增至381 亿m3。为了解决城市或局部地区的供水水源不足问题,兴建的“引滦入津”、“引黄济青”、“引碧入连”、“引黄济卫”、“引大入秦”、江苏的“江水北调工程”等跨流域调水工程,对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支撑和保障作用。为缓解黄淮海流域严重缺水问题,举世瞩目的南水北调工程已经开工建设。(www.xing528.com)
4.水利建设促进了偏远地区经济发展
大多数水利工程,特别是大型水利枢纽的建设地点多数选在高山峡谷、人烟稀少地区。工程建设前这些地区多为交通闭塞、经济落后、人民生活贫困的地区,而水利枢纽的建设大大加速了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进程,甚至会出现跨越式的发展。如丹江口水库建设促进了鄂西北、豫西南地区的经济繁荣,带动了周边地区城镇的发展,形成了丹江口市等一批新兴的城镇;甘肃景泰提水灌溉工程的建设不仅为当地农业发展创造了条件,使其基本摆脱了干旱等自然灾害的威胁,确保了粮食和经济作物的稳产增收,同时也促进了景泰县经济的快速发展。
另外,我国小水电资源丰富,分布很广。到2005 年底,全国已建成农村水电站5 万座左右,装机容量达4309 万kW,占全国水电总装机的37%,占世界小水电总装机的1/3 左右。农村小水电站年发电量1357 亿kW·h,替代约4500 余万t标准煤,减少CO2排放量约1 亿t,并在林区实现以电代柴,每年减少木柴砍伐约1357万m3。小水电建设解决了山区缺电问题,不仅促进了农村乡镇企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了“老、少、边、穷”地区农牧民脱贫致富,而且改善了教育、卫生条件,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山区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进步,增强了民族团结、边疆建设和稳定。
5.水利建设为改善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水利对生态环境改善的贡献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1)水土保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改善了生态环境。50多年来累计综合治理的面积94.7 万km2,其中小流域治理面积37.1 万km2。水土保持和小流域治理对改善生态环境作出了贡献。据初步统计,由于多年来修建的水土保持措施的作用,可减少或拦蓄泥沙15 亿t。黄河上中游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形成了减少入黄泥沙3 亿t的能力。榆林地区在风沙区建成1500km的防风固沙林带,营造了万亩成片林,已使流沙面积减少40%,固定和半固定状态沙地面积增加了76%,大大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同时也保障了农田增产和公路、铁路畅通无阻。
(2)水力发电的发展减少了环境污染。到2005年全国水力发电量达3970亿kW·h,其中属水利系统管理的1513 亿kW·h。1949~2005 年全国水力发电已经向社会提供了约4.87万亿kW·h的清洁电能,相当于替代原煤24亿t,不仅有力地支持了全国经济发展,也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作出了贡献。燃煤电厂在发电过程中向大气排放烟尘和CO2、SO2等有害气体,对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水力发电不产生任何污染物质,是清洁、廉价的能源。同时,也减少了煤炭开采对植被的破坏及土地塌陷等危害,保护了生态环境。
(3)农村小水电发展不仅解决了能源问题,还为实施封山育林、恢复植被、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创造了条件。
(4)污水处理与回用、河湖保护与整治、湿地保护等水利工程有效地保护了生态环境。
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水利事业的发展历程,我国水利经历了由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水利的转变过程,从工程水利到资源水利乃至生态水利的认识历程。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支撑,以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为目标的现代水利的工程建设,极大地促进和保障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新的历史时期水利事业的发展,应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汛抗旱并举,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开发、科学利用、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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