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具有开放性、全球性、虚拟性、身份的不确定性和平等性等特征。
(一)开放性
互联网的本质是计算机之间的互联互通,以便能够使信息共享。互联网的这种开放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用户的开放。互联网是一个对用户充分开放的系统。在这里,不分国家、种族、贫富、性别、职位高低和年龄大小,只要你具备上网的硬件条件,就可以上网,去体会网上冲浪的乐趣。二是对服务者的开放。从系统论的角度来说,互联网是一个无限的信息巨系统。互联网上的信息来自不同的提供者,没有哪一个国家或组织能够独揽互联网的信息服务。互联网正是通过对服务者开放,为用户提供一个开放的接入环境,从而使互联网上的每一个节点,都可以自愿地、轻而易举地为互联网提供信息服务。三是对未来改进的开放。互联网的这一特点,使得互联网上的子网在遵循TCP/IP接入协议的前提下,可以有不同的风格和体系,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随时对任何一个子网进行更改而不影响整个互联网的运行。
(二)全球性
网络拓展了人类的认识和实践空间,“老死不相往来”、终生难以相见的人们顷刻间变成了近在咫尺的网友。庞大的地球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地球村”“电子社区”,人人都可以进入这个“地球村”,成为这个“电子社区”的一员;人人都可以在网络上使用最新的软件和资料库,不同的观念和行为的冲突、碰撞、融合就变得直接和现实。
(三)虚拟性(www.xing528.com)
网络世界是人类通过数字化方式,链接各计算机节点,综合计算机三维技术、模拟技术、传感技术、人机界面技术等一系列技术生成的一个逼真的、三维的感觉世界。进入网络世界的人,其基本的生存环境是一种不同于现实的物理空间的电子网络空间。一方面网际关系的虚拟性是与实体性相对的,交往主体隔着“面纱”,以某种虚拟的形象和身份沟通、交流着,交往活动也不再像一般社会行动那样依附于特定的物理实体和时空位置。另一方面网际关系的虚拟性并不与虚假性等同,在人工构造的虚拟情境中,网络赋予人一种在现实中非实在的体验,但从功能效应上来说这是真实的。
(四)身份的不确定性
在现实世界中,网民的社会关系如亲戚、朋友、同事、邻里和师生等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熟人型”的,其交往活动依附于特定的物理实体和时空位置,并受着较为稳定的社会价值观念的支撑和约束。而在网络世界里人际关系充满了不确定性。在网络技术的帮助下,每个人都可以成为“隐形怪杰”,其身份、行为方式和行为目标等都可以被隐匿或篡改。如一个白发老翁可以将自己伪装成红颜少女,强盗亦可自称警察,等等。比尔·盖茨对此有过非常贴切的形容:“在Internet上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
(五)平等性
网上的信息并不为某一个人独有,而是平等地属于每一个网民。互联网的这种特点,使网民的意识和思维进一步走向平等和双向沟通,思维方式更加多样化,更加具有创造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