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十五”期间,制定了一系列促进节约用水的方针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开展节约用水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的提高,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发展观念发生深刻转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立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明确了经济增长方式主要由资源投入带动转向主要依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发展思路。用水观念发生深刻转变,从浪费水资源、污染水环境的粗放式用水向节约水资源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集约型发展思路转变;从强调供水管理向加强需水管理转变;从向大自然无节制地索取,向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转变。
法规政策和节水标准逐步完善。修订了《水法》,制定颁布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加大了推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的力度,农业、工业和城市节水技术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发布实施了火力发电、石油石化、钢铁、纺织、造纸、化工、食品等高用水行业的取水定额国家标准,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了用水定额;国家先后发布了两批《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技术、设备(产品)目录》,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展了节水产品认证,将节水产品纳入了政府采购目录;实行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限制在缺水地区盲目建设高耗水项目;对主要江河湖库水域进行了水功能区划,核定了重要江河的水域纳污能力,提出了污染物入河限制排放总量意见。
节水改造和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加大了对节水设施的投入力度。“十五”时期,农业节水灌溉投资达826亿元,启动了306座大型灌区的节水改造,实施了99个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建设600个节水增产重点县和1000多个节水示范项目;发展节水灌溉工程面积约7400万亩,全国累计达到3.2亿亩;建设了一大批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基地,建成1000万亩左右旱作节水农业核心示范区,深耕深松、蓄水保墒、覆盖保水、农田护坡拦蓄保水等高效旱作节水农业技术及非充分灌溉节水灌溉方式得到广泛应用。完成20万人口以上城市供水管网改造4400公里,管网漏失率平均下降约2个百分点,年漏失水量减少10亿立方米。建成污水处理厂28l座,形成日处理能力4912万立方米,污水处理再生利用量达17亿立方米;沿海地区年海水直接利用量达330亿立方米,替代淡水17亿立方米,日海水淡化能力达到12万吨。(www.xing528.com)
用水效率不断提高。“十五”期间,全国万元GDP用水量从562立方米(采用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修订后口径,下同)下降到371立方米(2000年可比价)。农田实灌亩均用水量从479立方米下降到448立方米,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0.43提高到0.4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从291立方米降低到169立方米(当年价),火电、钢铁、石油石化、造纸等高用水行业主要产品单位取水量平均下降20%~40%左右;城镇用水效率有所提高,用水过快增长的速度得到一定程度控制。
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稳步推进。“十五”期间,先后确立国家和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100多个,重点推动了河西走廊、东部沿海、南方水污染严重地区和南水北调东中线受水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18个城市通过了全国节水型城市考核验收,带动了一批省级节水型城市的创建工作。节约用水宣传教育广为开展,全民节水意识有了较大提高。水价形成机制不断完善,大部分地区改革了水价定价模式和计收方式,有15个大中城市实行了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517个城市开征了污水处理费;改革了水利工程供水水价计收方式,实行“容量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丰枯不同水价等;农业用水推行了用水计量收费和面向农民的终端水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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