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杂草是苇田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芦苇产量和质量的重要措施。
3.3.1 耕翻灭草
旱生性杂草大部分为多年生植物,根茎一般生长在15 cm 左右的土壤表层,因而采取耕翻方法灭草是比较有效的措施。耕翻常常与苇田的复壮结合进行,因为耕翻时对芦苇的根系有损伤,会使当年的芦苇减产,所以这种灭草方法不宜年年采用。苇苗经过耕翻后,杂草的根茎裸露于地表,经过风吹日晒,会枯死失去发芽能力。5月,当苇芽生长达15 cm 左右长时,保持5 cm 深的浅水层,促使苇芽快速生长。6月以后,将水层加深至15~25 cm,8~9月,再排水晒田(根据芦苇的生长发育状况而定)。在长期保持水位的条件下,随着7~8月地温、水温升高,土壤中的嫌气性微生物繁殖分解加快,使翻耕时残存的部分杂草根茎逐渐腐烂,丧失发芽能力。
3.3.2 灌水灭草
一般旱生杂草在长时间泡水情况下会自然死亡。但沼生性杂草在浅水层的条件下,仍然能正常生长,因此必须灌蒙顶水(深水),才能把大部分的杂草淹死。但灌深水的时间不宜过长,若时间过长,会抑制芦苇幼芽的生长,使芦苇腐烂,造成严重的减产。(www.xing528.com)
当芦苇生长达40~60 cm 时,灌40 cm 深的水层,芦苇得到充分的水分,就会迅速生长。而那些正是开花期的水生杂草,要消耗体内物质,而且这时气温较高会加速杂草的死亡。
3.3.3 化学药剂灭草
用2,4-D 丁酯乳油可灭除香蒲类、三棱类、水葱等苇田杂草,效果明显。当沼生性杂草幼芽生长出土后,选择晴天无风的天气进行喷药。有效成分为80%的2,4-D 丁酯乳油,其施用量为每亩0.2 kg。先加水10 L,搅拌均匀,然后再加30 L 水继续搅拌均匀,进行喷施。喷药时注意不要漏喷。约在1 个月内即可杀死杂草。使用药剂灭草前,最好在植物生长前烧田:一是去掉枯枝叶;二是提高地温,诱使杂草发芽。灭草后要加强灌溉管理,控制沼生杂草种子发芽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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