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武术是武术这一庞大体系内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武术系统中的子系统之一,我国的传统武术成长在中华大地之上,由此其发展历程都带有浓重的中华民族的色彩,蕴含着璀璨的中华文化。时至今日,传统武术已经成为我国的“国粹”之一,不仅被我国民众追捧,还受到外国武术热爱者的青睐。
黑格尔在《概念论》中称:“概念无疑是形式,但必须认为是无限的有创造性的形式,它包含一切充实的内容在自身内,并能够同时又不为内容所限制或束缚。”在论述概念运动时,他指出:“概念乃是内蕴于事物本身之中的东西;事物之所以是事物,即由于其中包含概念,因此把握一个对象,即意识这一对象的概念。”武术的概念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它的变化正印证了黑格尔“概念运动所建立的对方,其实并非对方,而是它自己本身内”,即逐步丰富、完善、接近事物本质的一个过程。
传统武术概念的确立,使我们必须依据传统武术的属性来选择文字,必须站在发展的高度来概括它。概念的内容应该涵盖“传统武术的文化属性、传统武术的体育属性以及武术的社会价值和作用”等方面;必须能够反映出武术的“历史属性、现代属性和未来发展的属性”。我们必须建立武术不是单纯的体育,更非纯粹的体育运动的理念。只有这样,我们在给传统武术总结概括定义时才可能减少疏漏,概念的确立才能迎合科学概念的要求。传统武术是一种身体运动形式。它是以技击动作为素材,以套路、搏斗、功法练习为运动形式,具有增强体质、陶冶情操、培养意志、提高攻防技能之功效,是以民族传统体育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将传统体育与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一项运动。同时,传统武术也是一种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稳定的结构和鲜明的民族文化特色,内容丰富,结构复杂。它是以运动作为文化的载体,在多种多样的表现形态中,具有传播发展民族文化之功效。
基于此,对于传统武术的概念,可以根据武术的概念获得引申性的表述,即传统武术是以攻防技击动作为素材,以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为理论依据;以套路、搏斗和功法练习等运动形式为载体,以传统武术习练为实施手段和存在方式;以实现增强体质、陶冶情操、培养意志、提高攻防技能,张扬民族传统文化为目的的一种社会文化活动。
之所以在研究传统武术的相关问题前要对概念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主要在于概念是认识和评价某一事物和现象的科学阐述,是人们头脑对客观对象本质属性的反映。它是通过对客观对象的历史和现状进行全面研究、反复分析、综合、抽象、概括的思维过程。正确全面的概念论述有利于人们正确科学地认识这一事物,把握这一事物的内涵和实质,为人们提供一个一目了然的事物本质和社会现象,它能够帮助人们尽快地了解这一事物。事物的概念不是一成不变的,即使有时候人们对某一事物的概念已经有过较为合理的解释,但由于客观现实的发展不断改变着它所反映的本质属性的对象,扩大或缩小着其范畴,因而所反映的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的概念也必然要随之变化,这对于拥有长期发展历史的传统武术来说更是如此。
为此,在首先明确了传统武术的概念之后,还需要对传统武术概念的内涵以及这一概念的发展进行深入了解。
(一)传统武术概念的内涵
中华武术经过漫长的发展,开始形成自身的科学体系,成为中华文化乃至世界文化领域、体育领域中璀璨的民族智慧的结晶。对于武术概念的界定,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争论,从历史文献来看,“武术”一词的出现最早是在南朝《文选》颜延年所作的《皇太子释奠会》中的记载:“偃闭武术,阐扬文令。”之后,随着历史的不断演变,武术一词经历了各个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并且也形成了自身不同的内涵。颜延年在其诗中将“武术”一词定义为发扬文治,停止武战。在当时的意思并不是与现代武术所包含的概念相同。到了现代,武术的概念也产生了非常巨大的变化,其基本含义主要是指能够使人们达到强健体魄、维护自身安全的技击技术。武术在我国能够将传统的中华文化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反映。我国传统的哲学思想也能够通过武术的拳术理论来得以充分体现出来,其用武之道也是对我国传统伦理观念的直接体现。此外,我国的养生学、传统医学也与武术的基本理论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我们可以认为,武术就是将健身、防身、养性、修养等集为一体的体育运动。
格斗技术是武术在我国古代存在的一种重要的形式,无论是在原始社会时期的狩猎中,还是在少数人进行技艺切磋、搏斗中,又或者是在大规模的军事战争之中,这种技术都有着很大的用武之地。由此可以看出,在武术的发展和变化的过程中,技击是其内容和形式始终围绕的根本属性。
攻防价值是武术动作的最为主要、最为明显的特点,同时也是武术的本质属性。我们现在所看到的武术,正是由这些具有攻防价值这一本质属性的格斗技术进行聚集组合而成的。
1.字形上的分析
从字形来看,“武”这一个字,我们可以将其分为“止”“戈”两个字,在常任侠所编写的《中国古典艺术》这一本书中,提道:“武字甲骨文篆文均从戈从止,金文亦从戈,作人持戈、持干、持戈前进的样子。”
许慎在其所著的《说文解字》中提道:“夫武,定功载兵,故止戈为武。”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在赢得胜利之后,整理军队回营。“止”是停止的意思,“戈”是指兵器,因此“武”这个字就是停止打仗的意思,但以上解释并不是“武”字的本来意思。据(《说文解字注》段玉裁)中议,“止下基。象卿(草)木出有附。故以止为足。”“以止为人足之称与以子为人之称正同”,这里可以将草木为止,引申为人足为止,足的意思是指人也。在古代文字专家看来,止指的就是足,足又指人也。这也就有了常任侠在其编写的《中国古典艺术》一文中将其理解为持戈前进或者荷戈出征打仗的意思,之所以这样理解是有据可循的。在用法上来看,“止”的意思有阻止、禁止,而“戈”是指进行搏击时所使用的武器,具有矛盾之含义。
行术声(《说文解字》),在行中,“术”字被写成了“衔”,“术”在金文、甲骨文以及战国时期的陶文中的写法,就像处于一个四通八达的街中的十字之道一样,从这一方面来看,“术”的意思是经过后人引申的,技术方法是其引申后的主要意思。
综上,通过详细分析“武”“术”二字字形演化和引申的内涵,可以得知,“武术”就是进行搏击的手段和方法。
2.字义上的分析
从字的具体含义来看,“武”这个字可以被解释为两大含义。一是依靠威力服人,二是“讲武论勇”。武术在《辞海》中的释义是:“干戈军旅之事”。术是指整军经武的技术和方法。《韩非子·定法》中提道:“术者,……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礼记·乡饮酒义》中说:“古之学术道者,将以得身也。”所以,通过对武术字义的详细分析,可以将其认为是一种力、技、击、法的方法。
3.武术内容上的分析(www.xing528.com)
在武术运动中,技击技术是其中的本质特征,无论是在讨论、功法方面,还是在进行对抗的运动之中,都具有明显的攻防技击内容。《礼记》将武术的具体内容概括为“执技论力”,在《汉书》和《荀子》中,其又被称为“技击”,到了汉代以后,武术又被称为“手搏”之技,《纪效新书·拳经捷要篇》写道:“学拳要身法活便,手法便利,脚步轻固,进退得宜。腿可飞腾,而其妙也;颠番倒插,而其猛也;披劈横拳,而其快也;活捉朝天,而其柔也。知当斜闪……”俗云:“拳打不知,是迅雷不及掩耳,所谓不招不架,只是一下,犯了招架,就有十下。”在总结岳山派八极拳的武术文稿中,渤海马三称太极拳有四大法、六大开、六肘头、八大招、十二路等。单就招法而言就有12种之多,如虚招、实招、小招、活招、绝招、大招、单招、变招、攻招、巧招等。仅凭这些内容就足以将武术运动中丰富的攻防内容充分表现出来,同时也能将武术的本质特征很好地体现出来。
伴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火器的发展和使用,在实战中武术的作用被大大降低,同时武术也开始不断向着健身和养生的方向来进行发展,如今武术已经发展成为一项深受广大群众喜爱的现代体育运动项目。但武术技术仍然保留了技击的特点和内涵,同时也能够使练习者掌握一定的攻防技击能力和技术。
(二)传统武术概念的发展
概念的形成有一个逐渐深化的过程,因为人对事物本质属性深刻程度的认识需要一个过程。概念形成后,在一定时间和条件下,内容是确定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事物的变化以及认识活动的不断深入,有的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也会相应地发生变化。武术是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历史进程中创造、发展起来的,探讨传统武术概念的发展变化需要考察不同历史时期武术的社会实践和人们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所能做到的对武术概念的表述方法,需要了解武术自身的发展和人们对传统武术概念认识深化的过程。
作为一个属于体育文化范畴并包含多种价值功能的技艺名称,“武术”一词目前所见始于晚清。1908年7月的《东方杂志》第六期上引载了7月12日《神州日报》的一篇文章,其名曰:“论今日国民宜崇旧有之武术”。随着西方科学的传入,概念的确立越来越准确化、具体化,人们开始用一种直接的术语概括某一事物的本质,所以,民族的、模糊的概念开始修订。对于在概念上还缺乏严格的内涵与外延的“武术”和“国技”就产生了校正。因此,由张之江倡导并提出“国术”一词被大家广泛接受和认可,
“国术”一词的出现就代表了当时的“武术”和“国技”。“国术”一词的出现,说明了人们认识并确立了武术不同于其他国家技击之术的范畴。
对于武术的理解,在1932年发布的《国民体育实施方案》中提出:武术作为国术,原本是中华民族具有的进行身体活动的锻炼方法,既能够给人们提供相应的自卫技能,同时也能够作为进行锻炼的手段。当时,由于武术在实战方面的功能逐渐减弱,加上20世纪20年代前后西方体育进入中国,使人们开始更多地从身心锻炼、审美情趣等方面来挖掘武术的体育价值;同时也并没有对武术的技击特点和功能进行完全的否定。从上述概念来看,既着重强调了武术能够给人们提供一些自卫技能,同时又能够成为人们进行身体锻炼的工具。这与当时我国正处于民族危机之中所提出的“强国强种”“御侮图存”口号的本质要求是十分吻合的。这也与在《精武本纪序》中,孙中山提出“我国人囊昔仅袭得他人物质文明之粗末,遂自弃其本体固有之技能以为无用,岂非大失计耶……不知求自卫之道,则不适于生存”的思想相一致。通过上述的诸多事例证明,武术具有的体育性质和技击特点,同时能够使人们更为清晰地认识到武术是我国民族固有的进行身体锻炼的方法。
关于“国术”的界定,马明达先生曾在《重新审视国术》一文中做过这样的解释:“国术是一个综合概念,是古代‘武艺’遗存下来的一些民间体育项目的组合体,也是国民政府对民族体育—曾经被称之为‘土体育’的官方称谓”。进而我们可以理解为,国术的涵盖范围远远大于今天的武术。从中央国术馆的“国术考试”中可以发现,“国术”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单一的运动项目,而是一个以徒手与器械的格斗竞赛为核心的民族体育体系。《国术考试条例》和《细则》中规定,国家、省、县的三级考试为文科和术科两种。术科考试的项目就远远超越今天武术的内容,它包括“搏击、摔跤、劈剑、刺枪、拳械”五个项目。因此说,“国术”的结构在民国时期仍是一个结构多元化的符合体,而非今天的武术。这时的“武术”归属于“国术”之中,“武术”是“国术”的一部分内容。
1943年《中国国术馆成立十五周年纪念宣言》,对武术的定义是:“所谓民族体育者,即我国固有之武术也!源远流长,体用兼备,不独在运动工具有相当之价值,且对于自卫上有显著之功效。”这一概念延承了20世纪30年代的观点,但把民族体育看作武术,未免失偏。从逻辑学讲,二者是隶属关系。由此,武术也就成为中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项目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为了民族体育的有序发展,确立民族体育在大体育中的地位,原本属于“国术”范畴中的运动项目开始分化、提炼,“武术”一词被重新使用。将原来的“摔跤”单独设立并冠以“中国式摔跤”的学名,“武术”在术语意义上就成为今天我们所熟知的“拳术、器械、对练、集体演练和对抗类的散手和摊手”运动。
“关于武术性质问题的讨论”的相关会议于1957年在北京举行,有21位与会者在会上进行了两天的热烈讨论。所达成的主要观点认为:技击是武术的主要特点和本质;现代武术是一项以强身健体为目的的体育运动;武术是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我国民族传统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非常重要的健心价值和健身价值。
到了20世纪50年代,人们提出了“武术即是技击”的观点,这在当时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但在之后的发展过程中,武术的这一观点被许多学者当成“唯技击论”而受到批判。
我国第一部对武术作出全面解释的具有权威性的教材—《体育学院本科讲义·武术》于1961年得以正式出版,该教材对武术的概念作出了详细表述:“武术是以拳术、器械套路和有关的锻炼方法所组成的民族形式体育。它具有强筋壮骨、增进健康、锻炼意志等作用;也是我国具有悠久历史的一项民族文化遗产。”通过上述概念可知,重点强调了武术是“民族形式体育”中的一种,同时也对武术的社会功能和具体的运动形式等内容进行了介绍。但是,引起很多学者关注的是,上述武术的概念并没有在表述中对武术所具有的技击特点进行涉及,同时在武术的社会功能方面也没有涉及练习者所掌握的一定的攻防技能。即使在教材中的最后的论述中提到了武术的第二大特点就是它是通过提炼攻防技术而形成的民族体育项目,但在围绕这一点进行论证的过程中也对武术的技击特点进行了最大程度的淡化。通过对比1957年的有关武术性质问题的相关讨论及当时的一些文献可知,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在“唯技击论”得到批判之后,人们在20世纪60年代初对武术概念的认识。
《体育系通用教材·武术》在1978年出版,该书详细地表述了武术的具体概念,并加入了新的内容:“武术,是以踢、打、摔、拿、击、刺等攻防格斗动作为素材,按照攻守进退、动静疾徐、刚柔虚实等矛盾相互变化的规律编成徒手和器械的各种套路。它是一种增强体质、培养意志、训练格斗技能的民族形式的体育运动。”该教材对武术的每一个特点都进行了较为全面、详细的概括,它既明确了武术作为一种民族形式的体育运动,具有培养意志、增强体质的社会功能,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武术的技击特点,并使用具有代表性的、具体的技击方法来进行表述。对武术将攻防格斗动作作为主要素材的特点进行了强调。其所指出的矛盾之间的相互变化规律,其实也是武术中攻防技术的变化规律。在该文中还对训练格斗技能的动能有所涉及。这既强调了武术的技击特点,同时也对武术的民族形式的体育运动这一上述概念进行说明,从而使现代武术所具有的体育属性得以确定,使两者之间的关系得到合理的解决。
1983年版的《体育系通用教材·武术》,进一步补充了武术的概念:“武术是以踢、打、摔、拿、击、刺等技击动作为素材,遵照攻守进退、动静疾徐、刚柔虚实等规律组成套路,或在一定条件下遵照一定的规则,两人斗智较力,形成搏斗,以此来增强体质、培养意志,训练格斗技能的体育运动。”以上概念将武术的全部内容都包含其中,对人们开展武术概念的相关研究工作,提供了基本思想指导。
2 0世纪8 0年代后期,随着国际武术联合会的成立,在世界范围内亦对这一传统的体育项目,按照我国的称谓确立了武术在国际上的学名“Wushu”。“武术”“Wushu”一词的确立,标志着原始的技击、武艺、国术等在经历了长期的继承、发展后,由一种复合的、外延广泛的民族体育体系,走向单一化的一项标志着民族智慧和实践结晶的代表东方文化(中国传统文化)的体育运动项目。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