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作品的解释上,也就是对作品进行二度创作的时候,教师不要把自己的想法简单地转告给学生,而是要认识到每个学生身上的独特个性,给学生自己解释音乐的机会。在进行作品解释前,学生需要了解作品的时代背景、作曲家的创作风格和获取作品方面的理论知识。除此之外,教师还要让学生明白,“在历史表演实践的意义上,谱子上的音乐标记根据关联可以有不同的解释,弹奏者必须把它们转化成相符合的声音。”[8]
由于一首音乐作品有着许多不同解释的可能性,所以要求演奏者对作品有个性化的解释。程度越深的学生,越应该有自己个性化的解释。在做解释时,如果学生的观点跟教师的观点不一致的话,教师要接受学生的观点。
如果学生学过音乐理论知识的话,教师要让学生在学习作品时运用所学的音乐理论知识,比如让学生说出所弹作品的调式、和声和曲式等。只有当学生的风格感觉和音乐方面的知识都被很好地训练过了,学生才可能做到有自己的正确的作品解释。为了获得更好的对音乐的想象,学生还应该利用机会听好的音乐表演。
【注释】
[1]佩特·罗布克.从手艺到艺术.器乐课的教学法基础[M].美因茨:肖特出版社.2000:171.
[2]佩特·罗布克.从手艺到艺术.器乐课的教学法基础[M].美因茨:肖特出版社,2000:193.
[3]佩特·罗布克.从手艺到艺术.器乐课的教学法基础[M].美因茨:肖特出版社,2000:310.(www.xing528.com)
[4]德文中的句号是一个点。
[5]肯达尔·泰勒.钢琴弹奏技术和作品解释[M].法兰克福:齐默尔曼出版社,1981:28.
[6]肯达尔·泰勒.钢琴弹奏技术和作品解释[M].法兰克福:齐默尔曼出版社,1981:28.
[7]肯达尔·泰勒.钢琴弹奏技术和作品解释[M].法兰克福:齐默尔曼出版社,1981:29.
[8]古恩特尔·菲利普.钢琴弹奏和即兴[M].阿尔腾堡:坎普拉德出版社,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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