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知儿童天赋之性质矣,而欲培养之,则不可不有一定之标准。标准维何,即社会需用之人物是矣。而社会所需用之人物,则以其能独立合群者为最要是故。
第一,则宜知如何培养儿童天赋之性质,能使之独立也。夫欲使儿童之能独立,则必先使儿童有自由之思想,自治之能力,与自生之技术。无自由之思想者,则惟附和他人之议论,步趋他人之举止耳,社会安得有真实之舆论与巩固之事业乎。今欲养成此自由之思想,则教授法不可不注意自动也。有自由之思想,而无自治之能力者,则非被人侵夺其自由,即侵夺他人之自由耳。盖惟有自治之能力者,最能持平其群己之利害,或自禁阻不规则之举动,或自进取有利益之行为,或自遵守固有之良俗,或自改革卑陋之敝风,均能以群己两方面计算之,故利多而害少也。今欲养成此自治之能力,则种种有规则之运动游戏,不可不提倡之也。然有自由之思想与自治之能力,而无自生之技术者,则虽欲不为蟊贼与奴隶,犹不可得也。何也?无自生之技术,而欲不为分利者得乎?不为生利,即蟊贼也。无自生之技术,而欲不凭持他人者得乎?不能自立,即奴隶也。故惟能自生者,则于社会有利而无害者也。今欲养成之,则学校当有种种组织,如银钱之储蓄机关,即学生之银钱所储蓄者也;工作之支配机关,为贫苦学生之半工半读者支配工作者也;职业之引导机关,为辅助学生之选择职业与图谋职业者也。此皆当研究而试行之也。(www.xing528.com)
第二,则宜知如何培养儿童天赋之性质,能使之合群也。夫欲使儿童之能合群,则必先使儿童能舍己从人,能通力合作。能舍己从人者,则亦能通力合作;能通力合作者,固亦能舍己从人;二者实互为因果也。然欲养成此二者,则学校中须多设立种种组织,而种种组织又当使儿童和衷共济,而各分任其应尽之职务,则其效自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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