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师范生在完成分类科的学习后,须有数年时间,义务效力于教育事业。效力的年限根据他们具体接受何种训练而变化。在初级师范学校,由官费资助的完全科毕业生要求他们效力于教育事业达6年;由私费支持的完全科毕业生要求3年;由官费资助的简易科毕业生要求3年;由私费支持的简易科毕业生要求2年。若是初级师范学校的毕业生拒绝效力教育事业,该生须向原培养单位缴还在学时所有花费。初级师范学校毕业生在义务效力的年限完毕之后,若该生申请,他可能升入优级师范学校或高等学校再学习。优级师范学校毕业生要求效力于教育事业达5年;前2年,由提学使、总督或本省巡抚指派职事,该毕业生必须接受任何一个可能派定的职位。起初,优级师范学校毕业生的义务年限为6年,后暂时缩短为5年。若是优级师范学校毕业生拒绝效力于教育事业,该生也须向原培养单位缴还在学时所有花费。优级师范学校毕业生在义务年限完毕之后,若该生申请,他可能升入大学深造。优级师范学校中由私费支持的毕业生,可不必强制效力于教育事业。女子师范学校的毕业生,自领取毕业证开始,3年之内,或是充当女子小学校的教习;或是蒙养院的保姆。但是,若有不得已的缘由,并经地方官验明,经提学使允许,可以免除其义务效力于教育事业。
迄今,每年接受培训的教师人数与各级、各类学校所需的教师人数并不一致。学部给出的理由是,为了预测每年需求教师的数量,必须了解人口统计数据,但这个数据并不准确。因此,学部很难预测每年适龄儿童的实际数量,也不能相应计划培训教师的数量。去年,学部通知各省扩充师范学校的招生,使之与小学校数量的增加相一致;合理预期接受培训师范生的需求量,这才是真正的第一步。自师范学校设立以来,已有一大批学生毕业;这些毕业生的大多数来自简易科或选科,很少有完全科的毕业生。尽管有人认为现在师范生的数量过多,而现有研究得出的结论是:教师人数远远不够需求,特别是那些接受专业训练的教师。(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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