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原则是直接反映教学规律,根据教育教学目的所制定的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教学原则既反映了人们对于教学活动本质性特点的把握,也体现了教学活动内在规律性的认识。笔者在已有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结论基础上结合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教育的特点为初中音乐教学中实施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教育总结出以下四项教学原则。
(一)三维目标整合性原则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 年版)》中提出,音乐课程的课程目标是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的三维教学目标。在传统的音乐教学中,教师普遍重视的是知识与技能这一项课程目标,极少关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殊不知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属于认知的范畴,是基于知识的探索而生成的。也就是说,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是伴随着实施知识与技能这一目标的过程所产生的,正确引导学生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可以刺激学生对知识的探索精神,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
另外,在我们平时的音乐课堂上,知识模块教师主要以讲为主,源源不断地给学生灌输知识,学生只能被动地接受。枯燥的传统课堂教学形式必然会导致学生的学习兴趣大减,教师“填鸭式”的教学方法成为削减学生学习积极性的刽子手。所以,学习过程中的方式方法以及过程都是影响学生学习态度和理解能力的直接因素。
如果说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是一架通往知识宝库的宇宙飞船,那么,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就是这架飞船的助推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为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提供载体和途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这三项目标并不是孤立存在的,三者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教师应理顺三者之间的关系,合理地将它们结合在一起,从而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实现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教育的最终目标。
(二)实践性原则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是隐藏在我们现实生活以及学校教材中的隐性知识,它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不像概念一般可以通过文字化的形式呈现在书本上。所以,如果教师在对学生实施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教育的时候,过于空洞地灌输这方面信息,就难以让学生产生共鸣,更有甚者出现陌生、逆反的心理。此外,单纯的言传说教这种方式因为缺少实践后身临其境的真实感受,很难在学生的记忆里留下长久印记。所以,让学生亲自体验、实践是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教育中极为重要的一环,音乐学科本身的特殊性给音乐工作者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在人音版义务教科书中每一单元都有实践与创造的模块,只要教师在教学设计上多下功夫,指引学生勤思考、多动手、细观察,用实际行动为学生做出榜样,就能让学生在耳濡目染、不知不觉中达到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教育的目的。(www.xing528.com)
(三)层次连进性原则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是由浅至深的心理接受过程,也是心理发展的连续体,它们之间互为影响、互为体现。例如,在音乐课堂上,学生喜欢音乐与否直接关系到他对待音乐课的态度,而这种态度又会不断地强化这种情感。社会心理学研究发现,态度可以体现出人的价值观。价值观是人权衡一种事物是否具有价值的标准,相对稳定的标准和态度,就是这个人的价值观。所以,如果没有价值观也就不会产生情感,更不会形成态度。三者本身内在的层次递进性关系,再结合音乐与人情感间的内在联系,使学生在听音乐时,情感上受到来自音乐家蕴藏在作品中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信息的冲击,从而产生共鸣、形成认同感,为最终升华为正确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做铺垫。
(四)持续与适度性原则
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教育不能一蹴而就,它不是理论公式,不是几节课或几句话便可达到教育目的的,而是要经过一段长久的培育过程。需要将其从始至终贯穿于课堂教学之内,在不断强化的过程中,由量变达到质变,将教科书中所传递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融入其内心。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本身的递进顺序,加上音乐课程中蕴含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因素又极为丰富,使得学生并不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汲取营养,这就要求音乐教师要耐心引导,为学生逐步深入的思想认识留有一定的空间和时间,不可急于求成而要把握时机耐心引导。但是,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教育也要把握适度性原则,它有别于思想品德教育课,应均衡好和“知识与技能”的比例。
现今社会的高速发展,科技力量的不断壮大,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对于一个人来说几乎完全决定了其发展方向和认知水平,其意义是无比深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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