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 年版)》中对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三维目标要求
新一轮的课程改革中三维目标的确定充分体现了我国教育重视学生全面发展方针的实施,突破了以往教学大纲中制定的“传授基础知识”“思想认识”“培养能力”的外在教学目标,转而重视培养学生的内在体验。在《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 年版)》中明确指出,音乐课程的总目标是让学生在学习音乐课程与参加艺术实践活动的过程当中,感受、发现、探究音乐的艺术魅力,从而陶冶情操、和谐发展、健全人格,让学生对于音乐产生持久兴趣。在学习音乐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同时,培养学生的鉴赏力和音乐听觉、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和表现能力,让学生掌握基本的音乐素养。在丰富学生情感体验的同时,养成积极的生活态度和良好的审美能力,全面促进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该段话说明了音乐课程对于音乐教育的功能定位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即音乐教育的本质。因此,要想贯彻落实好《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 年版)》中对于三维目标的要求,就要培养学生正确的音乐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这也是培养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
(二)情感态度、价值观与认知规律的关系
美国著名教育学家布鲁姆将教育目标详细的分为认知、情感、动作技能这三个领域,随后,经过对这三个领域的分层研究,在 1964 年,教育学家克拉斯沃尔等人根据态度的稳定程度和情感度的高低对情感领域进行了更为详尽的分级。布鲁姆提出,在教学过程中的后一阶层目标是以前一阶层目标为基础而逐层上升的,情感目标的实现从简到繁、从特殊性到普遍性、从具体到抽象,逐步深入,最终通过价值组织,使主体价值标准性格化,最终成为主体性格中的稳定部分,由此而确立主体的人生观与世界观,在此过程中,五个阶层的目标相互配合、动态提升并紧密衔接。
依据布鲁姆对于情感目标的分类,情感教育的目标之一就是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这三个内容,从最初的接受外部刺激并做出单纯的反映到经历一系列繁复的内心评价,以致在内心形成认同感,并最终将之定位为主体自身的价值评判标准。这一系列的活动都说明培养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
(三)社会发展的需要(www.xing528.com)
音乐是人类精神文化的遗产,是人类宝贵智慧的结晶,它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记载并传承着人类的文明。音乐所记录着的是不同情感、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乃至不同国家的思想及文化,在音乐的历史长河中徜徉,就像在浏览一部人类心灵的历史。它以最直观感性的方式直击人类的灵魂,以其强大的力量影响着人类的心灵和人格。而音乐教育就是在让学生了解并继承人类宝贵的精神文化遗产的同时,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的需求,促进学生在情感、感知、想象等感性方面的健康成长,通过挖掘和塑造学生的审美能力,达到健全人格、净化心灵的目的。因此,音乐教育并不是以培养音乐专业人才为主旨,其终极目标是“育人”,而育人也正是教育的总目标。
社会在不断发展,科学技术也在不断进步,随着国际间愈演愈烈的竞争,我们不难发现,人才在这场角逐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对于人才的要求,早已不再是简单的对于知识和能力的要求,而是对于高情商、全面发展型的人才要求。所以,要想做一个全面发展型的人才,就要在注重自身知识与技能提高的同时,培养自身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四)音乐学科的特殊性
音乐课程是人文学科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它在学校的教育中扮演着知识与技能的传授者以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教育者的双重角色,这是由音乐学科的特殊性来决定的。西方美学理论中的音乐他律论者认为,音乐的本身就是人类情感的产物,它自身所蕴含的审美教育功能对道德修养、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种音乐所特有的审美教育作用有别于道德教育,更与其他类型的教育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以审美价值为根基,富含美学意义及艺术的魅力。音乐与其他教育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它拥有以情感人的巨大力量,音乐家将自己的思想感情灌输在他的音乐作品中,通过旋律、节拍、音符等因素作用于欣赏者的感情,让欣赏者受到强烈的熏陶与感染。所以,音乐教育通过音乐强大的感染力,以情感人、以情动人,使学生自愿地接受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教育。音乐教育还具有寓教于乐的作用,它可以让人的身心得到极大的休憩,满足人在精神上的审美需求,并从中得到启迪和教育,让学生在繁忙的学业中放松精神,在轻松的环境中得到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教育的目的。另外,音乐课程还有审美教育潜移默化的特点,音乐对人的教育不是刻板的道德训诫,更不是毫无感情色彩的道德说教,它完全取决于人的自觉自愿,在尚未察觉的情况下不知不觉地接受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教育。
总而言之,培养正确的音乐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不仅是社会发展对于人的要求,还是音乐学科本身在影响人的心灵和人格方面就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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