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亲国戚贪污案,先从高朴说起。高朴的爷爷高斌,满洲镶黄旗人,官康熙朝文渊阁大学士、军机大臣、内大臣、吏部尚书等,女儿是乾隆帝的皇贵妃。高斌一生,勤奋兢业,以七十三岁高龄,累死在治河工地上,与靳辅同受庙祀。
俗话说:“老子英雄儿好汉”,有的如此,有的未必。高斌的儿子高恒,父亲是军机大臣,妹妹是乾隆的皇贵妃,他没有经过科举,由国子监荫生起,做淮安等税关长官、署长芦盐政,后任内务府总管大臣,都是美差、肥差。经诸盐商告发:高恒贪污银467万余两。全国一年征收的盐税银—康熙六十年(1721)为377万余两,雍正十二年(1734)为399万余两,高恒竟然贪污476万余两!经刑部调查审理,事实清楚,证据充足。谕旨:高恒,伏诛。就在乾隆帝要定高恒死罪时,大学士傅恒为高恒求情:请皇上看在皇贵妃面上,免其死。乾隆帝说:皇贵妃兄弟犯法免死,皇后兄弟犯法当奈何?傅恒的姐姐是乾隆帝皇后富察氏。傅恒一听,话外有音,这是“敲山震虎”,警告我的!由是战栗,不敢再说。
高恒的儿子高朴,也不是科举正途出身,以祖、父、姑三重关系,初为员外郎,逐步升到左副都御史、兵部侍郎,都是副部级。后出任新疆叶尔羌办事大臣。这里有座密尔岱山,产美玉,当时已封禁。高朴到叶尔羌后,疏请开采,每年一次。两年后,新疆阿奇木伯克色提巴勒底,奏诉高朴役使当地民众3000余人上山采玉,婪索金银,盗卖官玉。乾隆帝得到奏报,命将高朴免职调查,发现高朴在叶尔羌存银16000余两、黄金500余两,并将美玉寄回家。乾隆帝说:“高朴贪婪无忌,罔顾法纪,较其父高恒尤甚,不能念为慧贤皇贵妃姪而稍矜宥也。”(《清史列传·高朴传》)就是说,不能因高朴是皇贵妃的侄子,就可以免受处罚。乾隆帝命:杀高朴,籍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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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府
全称“总管内务府”,是清代掌管宫廷事务的机关。下属机构主要有内务府堂、广储司、都虞司、掌仪司、会计司、营造司、庆丰司、慎刑司七司和武备院、上驷院、奉宸苑三处和造办处等。其职能为掌管皇家的财务、典礼、扈从、守卫、司法、工程、织造、作坊、饲养牲畜、园囿行宫、文化教育、帝后妃嫔的饮食起居及宫廷杂务,太监、宫女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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