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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帝对待郭琇案的三点做法

时间:2023-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康熙帝命审理此案。用夹棍审讯张星法,逼迫他供认由郭琇指使。郭琇当时并未觉察,在离任时具结移交署印官张绮梅。这三案实由明珠等兴风作浪,必欲置郭琇于死地,以报“弹劾”之仇。康熙帝在对待郭琇疏劾明珠集团案件中,有三点做法,值得思考。康熙、明珠、郭琇,君主、宰辅、言官,结成复杂的关系。为君难,为臣难,为言官尤难。郭琇幸遇英君康熙帝,尚坎坷不断,可见谏官难当,忠言难吐,劾章难上,直路难行。

康熙帝对待郭琇案的三点做法

明珠集团为打击报复郭琇,先后制造了“三案”—“私书案”“冒名案”和“钱粮案”。

第一案:私书案。康熙二十八年(1689),山西道御史张星法疏参山东巡抚钱珏贪黩劣迹。钱珏大怒,揭发郭琇曾写信给自己,嘱托推荐山东知县高上达,因为自己没照着做,便唆使张星法诬劾自己。康熙帝命审理此案。用夹棍审讯张星法,逼迫他供认由郭琇指使。定刑:郭琇被革职,杖一百,准其折赎;张星法被革职,杖一百,准其折赎。康熙帝谕旨:郭琇从宽免革职治罪,降五级调用;张星法从宽免革职治罪,降二级留任;钱珏既接私书,不行奏报,今始举出,以原品解任。(《康熙起居注册》)

郭琇以自己的性格、名声、地位,敢参权臣,遑论巡抚,何须假手于人。此案不能排除明珠党羽暗中左右之可能。这里可以看出,作为言官,疏参别人,必严律己。

第二案:冒名案。前明珠案内被参革职的户部尚书佛伦,已改任山东巡抚。他对郭琇怀恨在心,寻找机会报复。佛伦诬劾称:郭琇父亲郭景昌,原名尔标,曾经在明末清初倡乱伏法,郭琇私改父名,冒请诰封。这是欺君之罪。身为大学士的佛伦,张冠李戴,无中生有,加罪郭琇,以泄私忿。然礼部不待核实,就将诰命追夺。康熙帝接到佛伦揭发郭琇的奏章后,命大学士伊桑阿于无人之处,询问郭琇实情。郭琇回答伊桑阿:是诬告。

十年后,郭琇以湖广总督入京觐见,就冒名案上《辨白冤诬疏》,请求皇上敕问佛伦,并请求与佛伦对质。康熙帝询问大学士佛伦,佛伦回答说:当年下面上报的情况有误。之后康熙帝决定重新颁发诰命。郭琇被诬,十年申冤。(《郎潜纪闻二笔》卷三)

第三案:钱粮案。郭琇任吴江知县时,县丞赵炯经收康熙二十二、二十三等年(1683、1684等)漕米2300石,虽具印结存,但实际亏空。郭琇当时并未觉察,在离任时具结移交署印官张绮梅。后因赵炯降调,真情暴露。郭琇得知,即派家人代买粮食还仓。此案本易了结,但因江苏按察使高承爵为明珠的侄女婿,借此报复。

高承爵严刑逼讯张绮梅,逼迫他诬指郭琇亏空漕粮,但未得逞。当高承爵声称给张绮梅“上脑箍”时,郭琇愤怒地对张绮梅说:“若辈不过欲死我耳!何不诬承而自苦若是!”高承爵问郭琇:“尔不畏死耶?”郭琇笑曰:“我畏死不至此,畏死者方坐堂上。”高承爵等不敢恣肆,拟遣戍陕西。当郭琇遣戍陕西之讯传到即墨时,其妻屈氏泣血草疏,要骑着毛驴上北京申冤。疏将上,康熙帝特恩旨宽免,释郭琇回乡。后命郭琇任湖广总督。

以上三案中,“冒名案”纯属诬陷,“私书案”和“钱粮案”属于小题大做,借题发挥。这三案实由明珠等兴风作浪,必欲置郭琇于死地,以报“弹劾”之仇。但郭琇顽强抗争,的确是一位堂堂正正的监察名臣。(www.xing528.com)

康熙帝在对待郭琇疏劾明珠集团案件中,有三点做法,值得思考。

第一,留中不下。郭琇弹劾明珠的奏章,康熙帝没有公开下发。清国史馆修《明珠传》时,找不到郭琇弹章的原件。康熙帝这么做是为了避免事态扩大化。

第二,保护郭琇。面对明珠党人报复郭琇,康熙帝对“冒名案”,命人私下调查,从容处理;对“私书案”,康熙帝定降五级调用;对“钱粮案”原拟遣戍陕西,恩旨宽免。

第三,执两用中。郭琇与明珠,在弹劾与被弹劾的天平上,是对立的两极。康熙帝既利用郭琇牵制明珠,制约明珠集团势力;又利用明珠牵制郭琇,限制郭琇势力。后来,明珠任内大臣20余年,用其才能而杀其威势;郭琇先在家闲居,后任湖广总督,既保护其人,又不忘其功。乾隆帝说:“我皇祖圣明英断,刑赏持平,实为执两用中之极则。”(《清高宗实录》卷九一九)

康熙、明珠、郭琇,君主、宰辅、言官,结成复杂的关系。为君难,为臣难,为言官尤难。郭琇幸遇英君康熙帝,尚坎坷不断,可见谏官难当,忠言难吐,劾章难上,直路难行。

康熙帝晚年最烦恼的,就是关于皇太子的事情。康熙帝在位时间长,儿子多,又重视皇子教育,儿子之间暗斗格外激烈。康熙帝二十二岁就立了皇太子,五十五岁废皇太子,五十六岁又立皇太子,五十九岁再废皇太子,直到他六十九岁去世,都没有明确宣布皇位继承人,这引起康熙后期和雍正前期的政坛震荡。康熙帝文治武功,英明一世;皇太子两立两废,糊涂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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