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一些欧美国家与地区和个别的亚洲地区,政府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越来越重视展览行业的发展。通过研究整理发现,大多数发达国家都设有行业协会等作为单一的国家级的展览管理机构。
比较有影响的国际性行业协会是国际博览会联盟(UFI),较为知名的国家级协会包括:(1)德国会议推广局。它负责专门管理会奖旅游,同时还设立了德国展览委员会(AUMA),是德国政府在展览方面的唯一管理机构,负责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2)美国展览管理协会(AIME)。主要是为会议组织者提供目的地的产品信息及组织促销活动,建立并推广适于会奖旅游的良好的城市形象,并且提供相应的会奖相关服务。(3)法国的海外展览委员会技术、工业和经济合作署(CFME-ACTI)。由委员会给予在会奖名称方面的商标保护,例如旅游和会展局成为巴黎主管会展的机构。(4)新加坡会议展览协会(SACEOS)。主要职责为制定管理和协调行业的行规以进行资质评估,通过市场调研提升展览市场的透明度,进行专业人才培训等。(5)日本国家旅游机构——国际观光振兴会(JNTO)。旨在为日本政府负责商务旅游与奖励旅游服务业的发展,同时在此机构下设立了日本会议局,总部设立在东京。(6)意大利、西班牙设立了意大利对外贸易协会(IEC)、西班牙外贸协会(ICEX)作为国家展览行业的重要展览管理机构来促进国家的贸易发展等[102]。通过对各地区的会奖市场发展趋势分析,笔者认为,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中,政府应更多地通过行业管理协会来管理企业。这些专门管理会奖的政府职能部门制定相关的策略,保护品牌会奖,抑制会奖恶性竞争,在促进当地会奖旅游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行业协会是贯彻政府意图并且执行政府政策的可靠助手,随着功能的不断完善,目前已经成为国际上管理会奖业的重要发展趋势。在政府推动型的德国,其会奖行业协会是完善与发达的,而协会推动型的国家更应该推动行业协会的发展。国际上的会奖行业协会按照协会与政府、市场、企业之间的关系可以归纳为三种模式: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水平运作模式”,其最大的特点是企业自主推动,如美国展览管理协会的发展动力来自于企业自身,政府不干预,主要是提供一些指导或是提供外部的推动作用;二是以日本、德国为代表的“垂直运作模式”,其发展特点是组织机构比较庞大且组织化程度也比较高,协会的功能完善、覆盖面广,政府与行业协会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合作协调关系。强调政府的行政作用参与其中,形成由大型会奖企业主导、中小会奖企业广泛参与的行业协会模式;三是以法国、中国香港为代表的“综合运作模式”,与由企业自主推动和政府主导推动模式的特征不同,它主要是指在市场的需求下,政府与会奖企业合力推动,在组建协会的过程中都付出了大量的努力,且行业协会与政府之间形成了密切的关系。
政府管理企业的职能需要逐渐向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机构转变,提高社会环境和公共服务,减少政府的管理色彩,实行市场化运作,主要扮演着监督市场主体的具体运作以及游戏规则执行的角色,提供政策、服务和信息支持,改革政府部门对会奖举办的“资格认定制度和分级制度”。考虑到国外对会奖类旅游的管理是在旅游业的管理模式之上逐渐发展的,同时鉴于我国目前旅游业比较成熟,可考虑在国家旅游局下设会奖司,建立一个专门以旅游部门为主体,对旅游行业的优秀经营体进行集体招募,各部门参与的会奖管理部门,为高效利用旅游行业优势资源和经营经验提供平台基础。我国的管理组织需要加强会奖旅游行业协会的作用,可参照美国会议观光局的职能,其主要负责目的地的营销、产品的信息传递与推广等会奖服务类项目。我国的会奖协会需要开展调查研究,制定会奖旅游行业的规范,为政府的管理机构、企业出谋划策,负责对展会的资质进行评估和认证,约束行业内的主体行为,为会奖单位提供多方面的信息服务、咨询服务、培训服务等,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www.xing528.com)
我国会奖行业协会起步晚,相关的职能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行业协会存在着诸如以下方面的一些问题:行业协会并不能真正代表企业的利益而失去协会应有的作用,缺少全国性的会奖旅游行业协会协调统一,并且政府对待行业协会的态度也并不正确。目前的协会管理制度制约着会奖旅游行业协会的发展,对行业协会的指导、审批会奖旅游活动等行为极为不利,协会需经过政府审批的政策与行业协会的自律性相矛盾,使得行业协会成为政府的工具[103]。我国的会奖行业协会在目前的情况下,需要政府的推动,同时行业协会也要对自身进行自律、自治,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推动会奖业的发展。政府需要以行业自律的方式负责协调和规范会奖市场,制定会奖行业的规范及行业服务标准,从而提高会奖整体的质量和水平。行业协会承担起该行业的主要管理职责,其中为企业服务、维护企业的利益是会奖协会运行的核心任务。行业协会行使对会奖的管理职能,在旅游协会以及国家贸易促进委员会设立中国会奖旅游协会,该协会需要由旅游协会、会奖企业共同参加。
通过对比国际会奖业发展的模式以及成功经验,发现尽管各国会奖业发展模式不同,但是如果各区域要实现会奖业持续、健康的发展,都需要健全、完善相关行业的法规等“软件”设施。行业法规是约束行业内各主体经济行为的基本规范,为会奖企业提供公平、合理的竞争平台。在我国当前会奖业的发展过程中,尤其是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不论是在管理的范围与依据,还是在一些管理手段方面,均有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政府应在此环境下,出台会奖业的法律法规,建立系统的法律监管体系,提高会奖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以及自我保护意识,以便积极应对国际间会奖市场的激烈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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