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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周易研究:揭示易经的真实价值

时间:2023-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朱子认为,“其他经,先因其事,方有其文。如《书》言尧、舜、禹、汤、伊尹、武王、周公之事,因有许多事业,方说到这里。若无这事,亦不说到此。若《易》只则是个空底物事。未有是事,预先说是理,故包括尽许多道理。看人做甚事,皆撞着他。”[22]“易只是个空底物事”的观点契合《周易》的变易观和不易观,易之理广大悉备,无所不包,不偏不倚,不停留于某一事、某一物之中。

西安周易研究:揭示易经的真实价值

朱子认为,“其他经,先因其事,方有其文。如《书》言尧、舜、禹、汤、伊尹、武王、周公之事,因有许多事业,方说到这里。若无这事,亦不说到此。若《易》只则是个空底物事。未有是事,预先说是理,故包括尽许多道理。看人做甚事,皆撞着他。”[20]《易》不像其他儒家经典,依着事说道理,《易》作为卜筮之书是用来占卜未发生之事。对于未发生的事,便有多重发生的可能,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即万变之中的不易之理,此不易之理并非仅只指一事一物,而是涵括万事万物之理。正如朱伯崑所说,“所谓‘空底物事’,即以其为空架子,可以套入许多具体的事物。”[21]这个空架子就好像是万变不离其宗的规律,不管是任何事物,都不离此理。朱子认为,“盖文王虽是有定象,有定辞,皆是虚说,此个地头,合是如此处置,初不粘着物上。故一卦一爻,足以包无穷之事,不可只以一事指定说……易之为用,无所不该,无所不偏,但看人如何用之耳,不可只以一事指定说。”[22]“易只是个空底物事”的观点契合《周易》的变易观和不易观,易之理广大悉备,无所不包,不偏不倚,不停留于某一事、某一物之中。

朱子把易比作镜子,“易如一个镜相似,看甚物来都能照得。如所谓‘潜龙’只是个潜龙之象,自天子至庶人,看甚人来都使得;孔子说做‘龙德而隐,不易乎世,不成乎名’便是就事上指杀说了。然会看底,虽孔子说也活,也无不通;不会看底,虽文王、周公说底也死了。须知得他是假托说,是包含说,假讬谓不惹着那事,包含是说个影像在这里,无所不包。”[23]此处朱子提醒学易者,《易》中多有假托说、包含说,应多体悟思量,不可望文生义。陈远宁指出,“《周易》的全部卦辞与爻辞都是属于一种类概念。作为类概念,它们或是可以蕴含某类事物之理,或是可以蕴含着天地万物共同之理。因此,尽管卦爻辞中讲到种种具体的‘事’,其实,这些‘事’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一种‘虚说’,一种‘假说’。”[24](www.xing528.com)

朱子强调“易是个空底地物事”,但也强调“圣人因卦以垂戒,多是利于正,未有不正而利者。今学易非必待遇事而占,方有所戒。只平居玩味,看他所说道理,于各家处处地位合是如何,即‘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25]圣人因卦以设教,不能仅仅局限于卜筮象数之上,更要通其义理,才能真正地趋吉避凶,明哲保身。朱子认为不光是遇事而占,在平时的把玩中,也可琢磨其中的道理。关于理与事的关系,陈远宁指出,“朱熹认为《周易》中的‘事’是‘空’的,‘理’是‘实’的,就理和事的关系,一是未有是事,先说是理。‘易则是个空底地物事,未有事预先说是理,故包括许多道理,看人做什事,皆撞着它’;二是‘理’是无思无为的,静止不动的,而‘事’是处于恒常变动之中。”[26]可以看出,虽然朱子认为,《易》是卜筮之书,否定一味仅从义理角度释《易》,但他不反对以理解《易》的思路和方法,而更强调将象数和义理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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