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中探讨的问题,除了上述的仁、义,尚有大量篇幅探讨礼。反复探讨仁义礼,是全部春秋战国文献的共通特征。礼的第一项任务,就是确定尊卑。没有尊卑的界定,就没有后续所有细节的确定。而对此,《系辞上》所说“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就是开篇定局的鸿纲。
《履·象传》说:“上天下泽,履。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说文·示部》:“礼,履也。”《尔雅·释言》:“履,礼也。”可以说礼、履同音互训,《履》卦卦名取义来自礼,是礼的实践;《履》卦全卦也是在谈论礼。《序卦传》说“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履者,礼也”,《尔雅》所释或本于此。尚秉和先生曾在《周易尚氏学》中说“《太玄》即拟为礼,礼莫大于辨上下、定尊卑”。天在上为尊,泽在下为卑;天本位即高,泽本位即卑下,上天下泽,正合其本位,是以可喻尊卑。从《说卦传》到扬雄再到尚秉和,都认为履是礼的实践。《履·象传》此言则是《系辞》“天尊地卑”的拓展,意思是大人君子确定上下之分,为民众规定其一定范围的行为规范,以便于管理,也能使民众清楚地知道自身的活动界限,令其有法可依,不至于僭越。上下之分的确是意义重大,没有这个规定,社会就会出现僭越之礼,就会出现弑父弑君之举,就会出现天子之令不出国都的混乱局面。春秋战国的历史已经无数次证明了这一点。
关于礼、履,在《大壮·象传》里也有反映:“雷在天上,大壮。君子以非礼弗履。”雷本位莫高于天,然《大壮》反映的卦象却是雷在天上,卑者凌驾于尊者,是以卑乘尊;雷声浩大壮观,但却有僭越于天之举,是壮而违礼。所以《象传》告诫人们“非礼弗履”,不要做那些有违礼制的事情,君子遇此卦象,应该知其“非礼”,进而“弗履”,不去做。“非礼弗履”四字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论语·颜渊》所说“非礼勿动”,或许《易传》作者即接受了孔子的思想。
天地定位,位既已定,也就意味着本之于天地结构模式的人类社会的秩序、规则的确定。孔子着眼于人世间,主张恢复周礼,以周礼为模板力图确立当时的礼、当时人的行为规范。《易传》作为儒家经典文本,也力主于此,只不过为这个礼找到了更为高明的解释方法、更为权威的理论说明,让它更符合自然之道。《易传》将《周易》经文解释世界的模式纳入儒家思想,以之为骨架,为儒家定尊卑的礼法添加了自然秩序的理论说明。《序卦传》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从天地这种无须说明的公理说起,自然任何人都会接受,无从置喙,因而具有天然的合法性。从天地说起,又回到天地所反映的“上下”,极为有力地证明了男女、夫妇、父子、君臣等级关系的合理性、合法性,也就为现实世界的结构模式找到了无从置疑的、天然的证据,有说服力。这种解释方式,在道家那里也有,就是《老子》所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只不过老子此言重点放在对自然界规律的把握之上,较少观照人类社会的结构模式,是“蔽于天而不知人”。相对应的,儒家人文情怀较多,缺少如《序卦传》那种宇宙意识,没有用深层的自然模型来强化人类社会模型的合理合法性。可以说,儒道两家各有所偏。
“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也就是说,前述天地、男女、夫妇、父子、君臣所指代的对立统一的概念,需要有正确的位置、需要交相感应,方能正确措置礼义。正确的措置礼义,就是上下交感带来的结果,是泰。《泰·彖传》说:“泰,小往大来,吉亨,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内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也。”泰卦卦象是上坤下乾,地在天上。阴为小为地,阳为大为天,阴重浊故向内卦运动,是为“小往”,阳轻清故向外卦运动,是为“大来”,二者运动过程中产生了融合与交流。天地交而为泰,男女交则构精,父子交则家和,君臣交则民安。古人已从对天地、男女等对立概念的考察和分析中找到了它们相处的方式,这就是礼。天地之礼是交泰,家庭之礼是男女夫妇,家族之礼是父子亲亲相隐,君臣之礼是尊卑有序。这样,从自然到人类社会的一个完整的礼的序列得以构建,自然顺其自然,人类社会健康有序,所谓“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也”。
进一步详细分析,咸卦讨论了男女之间的礼与伦理,“家人”则讨论了家庭间的礼和伦理。
咸卦卦象是兑上艮下,兑为少女,艮为少男。《咸·彖传》说:“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是以亨。”艮在下,意喻少男在下追求女生,少女因此而悦,这就是阴阳交感,是“取女,吉”。人类社会,远古抢亲是男取女,文明社会男女正常交往也是男追女居多。《咸》卦所述,当然符合由自然而派生的男女相亲之礼,这个和夫妇之礼是不同的。(www.xing528.com)
“家人”卦卦象是巽上离下,《彖》言:“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说的是六二、九五两爻均得其正位,自古以来“女主内、男主外”的家庭模式就已存在,这是源自自然模型的家庭之礼。王弼注“家人”时说:“凡物以猛为本者则患在寡恩,以爱为本者则患在寡威。”而“家人”所描述的家庭模式、夫妇之礼,正弥补了寡恩、寡威的缺陷,能够做到“礼义有所错”,也就完善了“天地、男女、夫妇、父子、君臣”这一序列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所谓的“正家而天下定矣”也反映出古人卓绝的社会视角:家庭是人类社会的细胞,满足了家庭的生存、发展需要,一个个家庭能够和睦,由家庭组成的社会也就安定团结、稳定有序了。可以说,家庭伦理是社会、政治伦理的基础,个人伦理的基础性作用不如家庭伦理。
《易经》作为古人占卜记录的汇编,经后人编定后,形成一部反映自然运行规律的书。而《易传》作为儒家借经述意的作品,自然兼有自然理性和儒家伦理意识。儒家提倡的仁、义、礼等核心概念,在《易传》中均有体现,如能完全、深入的发掘,当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本人不辞鄙陋,在此谈谈感想,望方家指正。
【注释】
[1]《朱子语类》第七十七卷、第九十四卷。
[2]王夫之:《周易外传》第七卷、《周易内传》第五卷、第六卷。
[3]杨逢彬:《论语新注新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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