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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事故统计与报告:安监员培训教材

时间:2023-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事故统计与报告是研究、分析、预防事故的重要工作,各级务必按规定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上述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电力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应当与可靠性分析相结合,全面评价安全水平。电力生产事故的统计和报告,按照电监会《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暂行规定》办理。事故报告不准谎报、漏报,不准误期拖延。

农村事故统计与报告:安监员培训教材

事故统计与报告是研究、分析、预防事故的重要工作,各级务必按规定做好。

(一)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中有关事故报告的规定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3)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上述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h。

(4)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www.xing528.com)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6)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8)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存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9)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10)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二)国家电力监管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中有关事故统计与报告的规定

电力生产事故统计与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电力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应当与可靠性分析相结合,全面评价安全水平。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中规定的行为、隐瞒电力生产事故或者阻碍电力生产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向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政府有关部门举报。

电力生产事故的统计和报告,按照电监会《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暂行规定》办理。涉及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两个以上企业的事故,如果各企业均构成事故,各企业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计、上报。一起事故既符合电网事故条件,又符合设备事故条件的,按照“不同等级的事故,选取等级高的事故;相同等级的事故,选取电网事故”的原则统计、上报。伴有人身事故的电网事故或者设备事故,应当按照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的要求将人身事故、电网事故或者设备事故分别统计、上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的事故,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书》之日起一周内,将有关情况报送电监会。

(三)水利部有关事故统计与报告的规定

水利部规定,事故统计工作由各级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必须按填报统计的要求认真做好事故的填报统计工作并按规定做好上报工作,要及时、准确地上报省(市)主管部门和水利部。事故报告不准谎报、漏报,不准误期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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