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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房及相关场所的安全管理

时间:2023-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生产厂房及工作场所的安全要求生产厂房及工作场所的安全要求如下:生产厂房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完整。在楼板和结构上打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滑车或堆放重物等,必须事先经过本单位有关技术部门的审核许可。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生产厂房的取暖用热源,应有专人管理。生产厂房装设的电梯,在使用前应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取得合格证并制定安全使用规定和定期检验维护制度。

生产厂房及相关场所的安全管理

(一)生产厂房及工作场所的安全要求

生产厂房及工作场所的安全要求如下:

(1)生产厂房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完整。

(2)在楼板和结构上打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滑车或堆放重物等,必须事先经过本单位有关技术部门的审核许可。规定放置重物及安装滑车的地点应标以明显的标记(标出界限和荷重限度)。

(3)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

(4)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有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必须设临时围栏。临时打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

(5)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必须装置不低于1050mm高的栏杆和不低于100mm高的护板。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临时遮拦,并在检查结束时将栏杆立即装回。

(6)所有楼梯、平台、通道、栏杆都应保持完整,铁板必须铺设牢固。铁板表面应有防滑纹路。

(7)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不准堆放杂物。电缆及管道不应敷设在经常有人通行的地方。

(8)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常用照明,应保证足够的亮度。在操作盘、重要表计及设备、主通道等地点还必须有事故照明。

(9)生产厂房及仓库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消防设备应定期检查和试验,保证随时可用。

(10)禁止在工作场所存贮易燃易爆物品。

(11)所有的高温管道、容器等设备上都应有完整的保温层

(12)在油管的法兰盘阀门的周围,如敷设有热管道或其他热体,为防止漏油而引起火灾,必须在这些热体保温层外面再包上铁皮。

(13)生产厂房内外的电缆,在进入控制室、电缆层、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的电缆孔洞,必须用防火材料严密封闭。

(14)生产厂房的取暖用热源,应有专人管理。

(15)厂房必须定期检查,厂房结构应无倾斜、裂纹、风化、下塌等现象,门窗应完整。

(16)生产厂房装设的电梯,在使用前应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取得合格证并制定安全使用规定和定期检验维护制度。电梯应有专责人负责维护管理。电梯的安全闭锁装置、自动装置、机械部分、信号、照明等有缺陷时,必须停止使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7)生产厂房内应备有急救药箱,存放消过毒的包扎材料和必需的药品

(二)生产厂房及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的安全要求

生产厂房及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的安全要求如下:

(1)新录用的工作人员,须经过体格检查合格。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患有不适宜进行生产工作病症的人员,经医生鉴定和有关部门批准,应调换其他工作。

(2)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学会触电急救,并熟悉有关烧伤、烫伤、外伤、气体中毒等急救常识。(www.xing528.com)

(3)使用可燃物品(如乙炔、氢气、油类、瓦斯等)的人员,必须熟悉这些材料的特性及防火防爆规则。

(4)工作人员的工作服不应有可能被转动的机器绞住的部分;工作时必须穿符合规定的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禁止戴围巾和穿长衣服。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女工作人员禁止穿裙子、穿高跟鞋。辫子、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

(5)进入施工及高空作业现场,任何人必须戴安全帽

(三)生产厂房及工作场所电气安全规定

生产厂房及工作场所对一般电气安全有如下规定:

(1)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良好接地。

(2)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准移动。

(3)不准靠近或接触有电设备的带电部分,特殊许可的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4)湿手不准触摸电灯开关及其他电气设备。

(5)开关、插座及导线绝缘破损,应立即找电工修好,否则不准使用。

(6)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并进行急救。如在高空工作,抢救时要注意防止高空摔跌。

(7)如遇电气设备着火,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救火时要注意正确选用灭火器材。

(四)生产厂房及工作场所设备维护安全要求

生产厂房及工作场所设备维护安全有如下要求:

(1)机器的转动部分必须装有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如栅栏),露出的轴端必须有护盖。

(2)不准在转动的机器上装卸和校正皮带,或直接用手往皮带上撒松香等物。

(3)在机器完全停止以前,不准进行修理工作。修理中的机器应做好防止转动的安全措施。

(4)禁止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机器的旋转和移动部分,以及把手伸入栅栏内。

(5)禁止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

(6)设备异常运行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设备运行。在停止运行前除必须的运行维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准接近该设备或在该设备附近逗留。

(7)厂房外墙和烟囱等处固定的爬梯,必须牢固可靠,应设有护圈,高100m以上的爬梯,中间应设有休息平台,并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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