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个问题:麦金太尔的内在理路是什么?
深入麦金太尔所指出的美德探询三部曲后有一个问题挥之不去。他提出了双重要求。
首先是理论推演。他是从实践—内在利益—人生善的叙事完整性—共同体的历史传统等抽象层面推理演绎的。在这种抽象演绎的基础上,他也形式性地提出了一个非常抽象的德目表:实践的内在利益的获得必须要诚实、勇敢和公正,也就是说,所有的实践的内在利益的获得都需要这三个美德,这是从人类实践的协作本质基础上来讨论的,已经预制了对人类生活的前(道德)判断。人生善的完整叙事需要正直与坚贞,也就是说,把人的生活经历当作一个完整的必须经历的叙事形式来看,需要一种对这种叙事无论提出任何人生之目的都必然坚守的美德,这也是形式意义上的。那么从共同体历史传统的角度来看提出一种理解或者领会的美德也是抽象的。
在这个推理中还有另外一种要求是针对我们具体的生活本身,也就是让我们进入具体的实践比如新闻实践、具体的传统和环境中的人们的生活本身来思考诸美德问题。这样我们就面临巨大的差异性,因为实践之间会有许多不同,其历史传统也不同,当然关于人生的叙事完整性也不太一样,比如在某种流行的人生叙事中可能会肯定一些看起来比较恶的品质(这个仅仅是可能)。
这样我们就面临一个矛盾:是应该从抽象层面去发现诸美德,还是诸美德就在真实的实践中?特别是面临这么多样的实践及其环境,如何辨别与判断?
(二)第二个问题:诸美德具有普遍性与特殊性吗?
第一个问题自然又引出第二个问题。诸美德是普适的吗?从抽象层面看起来是这样的。然而如何对待差异性呢?比如新闻活动,它可以被看作一种传播实践,最终抽象为一种人类实践活动,那么实际上我们必然获得一种形式意义上的普适德目表。然而,我们又如何面对在当代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新闻实践过程中所出现的不同伦理困境与冲突?
在传播实践的内部也存在不同类别之间的差异性,比如新闻和电影这两种不同的具体的传播活动的特质不同,它们的德行要求是一致的吗?如果依据麦金太尔从具体实践出发的要求,我们可能会对两者提出不同的要求。新闻与电影都要揭示真相,但是新闻使用的方法可能更加严格与规范,比如客观性标准,但是电影特别是虚构类电影根本不受制于所谓的客观性理念,那么从电影和新闻出发,我们在对诚实的理解上和要求上可能是不同的吗?甚至电影的制作方式,比如虚构,从文类上来看实际上与新闻报道所需要的诚实存在差异。(www.xing528.com)
(三)第三个问题:德目表的周严性如何?
第三个问题与上述两个问题也密切相关。麦金太尔(抽象层面)和我们(实践角度)确实尝试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德目,包括诚实、勇敢、正义、忠诚等。但是该德目表中的各种德目之间的关系是如何的?是否需要排序?德目表的完整性是什么?还有什么可以被列入该德目表?我们为什么提出这样的德目而非其他?这个德目表与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其他德目表有什么异同?如果我们从另外一种实践出发是否会得到其他的诸美德?诸美德的现实社会基础是什么?如何描述这个基础?
粗看起来,这个德目表好像是一些我们通常接受的优良品德的罗列,但是我们确信这些品格不是任意的,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有机的,我们将尝试部分解决上述问题。
(四)第四个问题:诸美德在社会政治角度可能为威权主义张目吗?
从在当前能够得到清晰描述的历史来看,很多研究者认为我们经历或者主要经历的是一种权力结构,这种权力斗争和控制性的人类等级关系结构构成了我们传统中得到描述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我们该怎么面对这种传统的要求?而且希特勒的种族道德化及苏联社会主义的道德化教育的结果和恐惧还留在人们的记忆中(当然这确实是局部性道德普遍化的结果,但是我们如何得知一个道德是局限的呢?还有对善良、自由、诚实这些道德描述词语的认识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偏移?)。如果美德理论可能让人们产生这样的误解,我们当然要问它会为威权主义张目吗?如果它蕴含在实践和社会过程中,那我们好像无须做什么了。如果需要习得或者去发现,我们要怎么获得或者达到这样的美德呢?
道德与社会生活之间的关系如何?我们可以按照什么样的方式来建设社会?一种道德哲学要求某种特定社会学作为补充。美德传统要求对于社会生活的理解如何?这种理解不等于我们可以或者应该按照某种特定的美德来安排社会生活。社会主义原就是期望用某种道德的纯净性来净化社会。资本主义则承认以基本力量或者权力等级结构作为社会建构的主导性原则,并不寄望道德,或者把道德法律化。这两条路都是尝试对道德进行制度化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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