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新闻最终在现实层面上不是落脚在企业、政府部门,就是落脚在技术机器上,这样的新闻伦理无论是从特定意义上(是否有特定的新闻伦理?),还是普遍意义上都无必要(基本上所有的伦理都是虚妄不实的?)。
再回过头去思考一下,实际上新闻(作为一种社会活动)不可能是企业、权力机构和技术机器所能够完全涵盖得了的,总有一些东西在这些实体之外,这种东西就是另外一种特殊的社会实在。而上面说的三个方面往往也是社会实在的表象或者载体而已。
这种别样的社会实在体现为一些基本的信念体系。对于新闻来说,一些理念不可或缺:比如人民伦理,这就是忠实于谁和忠实于什么的问题。企业忠实于利益和自己的消费者,新闻(媒介)概念在一定程度上比企业要大,它忠实于最广泛领域的人们,这个领域现在受制于国家和区域的划分,但是最终必然是人类的。这个伦理道理在各国都是一样的,只是表现方式不同而已。
还有自由问题,所有的自由来自作为人的基本自由,新闻的自由理念基于此,并应该以此为界。
还有,新闻的呈现有自己的传统,这个呈现需要在一个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中尽力呈现事实本身,这里没有一定之规,但是呈现事实的理念却不可动摇。(www.xing528.com)
当然也许还有诚实问题等,这些都是对新闻的信念性描述,但是却不是什么虚妄的东西,都是建立在利益、背景和传统的基础上的实实在在的东西,这个东西恰恰不是我们现在所熟悉的单个实体所能够完全替代的,它的存在是延展性的和动态的,但是仍是一种实存。
那么在什么意义上新闻伦理是可能的?
新闻伦理和道德就是一种实在的东西,其与企业、政府等力量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在普遍性上是一种传播伦理,并从属于人的伦理道德,这种道德最终要体现在职业者个体上,其特殊性就表现在各种价值观念在新闻活动中的相互冲突上,就是一些普适的美德受到了一些来自新闻所处现实社会环境与力量的压力与挑战,导致在新闻实践的过程中,我们的行为必须有所调整,并可能发展为一种重要德性的改变。如果真的有效的话,长期实践最后将改写美德伦理条目,这个过程就是追寻美德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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